人格尊严的两个节点
孔子的弟子原宪(字子思)为孔子守孝三年期满之后,在“草泽”之中隐居起来。有一天,已经当了卫国之相的子贡,乘坐高规格的马车前来看望原宪,见原宪住宅简陋,衣帽破旧,替他感到羞耻。于是,二人之间有了一番关于“贫”与“病”的对话。
司马迁在《仲尼弟子列传》中如此记载:
(子贡)曰:“夫子岂病乎?”原宪曰:“吾闻之,无财者谓之贫,学道而不能行者谓之病。若宪,贫也,非病也。”子贡惭,不怿而去,终身耻其言之过也。
同是孔子的弟子,子贡与原宪的地位甚为悬殊。身为卫相的子贡,风风光光地来到这个穷乡僻壤,看望这位一文不名的同门,自是不忘故旧,似也有摆阔炫富,以富贵骄人之味,这是无须从今天某些官员与富翁的作派推测的。他的那一句“夫子岂病乎”,在同情之中,就掺杂着某种不屑与鄙视——这个“病”字,有关专家解释为“困窘”,窃以为也含有落魄、潦倒以至于低贱的意思。
也不妨作这样的假设:处在贫穷无助境遇之中的原宪,看到这位显然已经发迹的阔绰的同门,简直就像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死死抓住不放。或是乞求布施,人家拔一根毛,也可让你登上一个台阶,由贫穷步入小康;或是祈求提携,人家大权在握,一言九鼎,好歹也能给你在相府中弄一个肥缺。害怕失去时机,甚至还会跪下一条腿去说:“看在师父的面上,拉兄弟一把。”古往今来都不乏这样的角色。然而,作为“仲尼弟子”的原宪没有这样做。他以自己的“贫”“病”之辩,使原先为他的贫困感到羞耻的子贡自惭形秽。
在这个故事中,有人格尊严的显然是一文不名却能独善其身的原宪,而身居高位又具有某种优越感的子贡,则差一点落入原宪所说的“学道而不能行者”的困窘。
关于人格尊严,有个“习惯”提法,值得一辩,即人们习惯将贫与贱合为一体,把富与贵配成一对,其实不然。孔子的这位弟子就以自己的言行让世人见识:贫者未必就贱,富者未必就贵。
由此观之,所谓“人格尊严”,应当有以下两个节点。
一是人格平等。有文章说:人可以有贫富之差,但不可以有贵贱之分,这是现代社会区别于封建等级制社会的根本点。其实,无论是“现代社会”还是“封建等级制社会”,人格都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是人格的尊严,不能以官位的高低或财富的多少去分配,这才是人格平等的确切内涵。失去这个节点,就很容易做出有失人格尊严的事来。
二是人格自重。要别人尊重自己的人格,先须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就像本文所说,假如原宪真的将子贡当做一根救命稻草死死抓住不放,那么他就是“贫”而且“贱”了。同样,假如子贡没有将某种不屑与鄙视掺杂于他的对原宪的同情之中,或许就不会有原宪的那一番“贫”“病”之辩,使他几乎下不了台。
顺便说说,听了原宪的“贫”“病”之辩,子贡觉得惭愧,且“终身耻其言之过”,所谓“知耻近乎勇”,倒也不失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