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0 14:57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闻 津

雷锋精神的文化底蕴


雷锋,一名普通战士,一个先进典型,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沧桑而不衰,激励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雷锋精神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例,而是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底蕴的社会现象。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雷锋精神既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质,也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共性;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也反映了当今社会大众文化的现实基点。弘扬雷锋精神,必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文化价值与根基。


文化底蕴之一,客观反映了“人心向善”的伦理自觉。


所谓伦理自觉,是指每个人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伦理影响有清醒的认识,并使之符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进而提塑个人品德。


雷锋精神的核心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追求,这是“人心向善”的生动诠释,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原则在伦理道德领域的贯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


雷锋的事迹在于细微之处,雷锋的伟大寓于平凡之中。雷锋精神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它的价值和效能,给个人带来精神的快乐和提升,对他人、社会带来帮助和利益,实现了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文化底蕴之二,集中表达了“人心思进”的主体自觉。


所谓主体自觉,是人们对自身身心解放的自觉领悟及对自我价值的不懈追求。雷锋精神集中表达了人心思进的主体自觉。


雷锋精神最为突出、最具特色的是三种精神:“螺丝钉”精神、“钉子”精神与“傻子”精神。雷锋精神集中体现了成才的规律,其中“螺丝钉”精神体现了顺势成才规律,“钉子”精神体现了压力成才的规律,“傻子”精神体现了忘我成才规律。雷锋精神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在于它不仅满足和提升了人心向善的精神需求,而且指明了人心思进、渴望成才的正确道路。


文化底蕴之三,全面体现了“人心聚合”的价值自觉。


价值自觉,就是人们在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和理性地追求功利与真善美的统一,追求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追求人民肯定、社会公认的价值。


今天,我们党所大力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的核心价值观,都是“人心聚合”的基本遵循、内在要求和生动实践。雷锋精神是当代中国精神家园的榜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血脉相连,是社会道德建设、社会主导价值的重要资源和动力,同时又不断丰富发展着雷锋精神的文化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必然带动文化形态的发展变化。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伦理道德和道德规范体系。雷锋精神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新中国新的社会制度下产生的中国特色与人类价值兼具的文化现象。有人曾这样发问:人人学雷锋,雷锋是向谁学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新中国全面建设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与精神面貌的显著改善,让雷锋深刻体会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尤其是雷锋入伍后,在解放军这个大学校里得到了全面锻炼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价值选择、人民军队的价值追求培育了雷锋,造就了雷锋精神。当然,从中华传统文化的层面来看,雷锋精神本身就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现代发展。雷锋精神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传统美德中汲取了丰足的养分,这是雷锋精神形成的传统文化基础。


可以相信,与时代同行、文明相伴的雷锋精神,必将在这块丰沃的土壤上生生不息、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