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价值”不等于“文化资本”
今天我们如何对待文化资源与文化遗产?先看第一组报道,5月25、26日《中国经济周刊》、《长江日报》等媒体先后刊发这样一组报道——《四省五地争夺炎帝故里续:一个名人值25亿》。
再看第二组报道,5月25日,《信息时报》消息称,广州一国宝级建筑报批十年未修缮,仅靠木桩支撑。另外,早些时候,下面这些新闻题目也会映入眼帘——《云南大理龙首关遗址因修路被毁》、《岳麓山不少辛亥革命志士墓葬被毁,有的成菜地》、《齐白石墓园几成公厕》。
一边在捡拾历史,一边在遗忘历史;一面在阐扬文化,一面在漠视文化。“有趣”的是,这两组报道中提到的省份,居然还有交叉的情况。“交集”的出现其实是一种更深刻的提示:很多地方政府只选择了可以“资本化”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看重的是“文化资本”而不是“文化价值”。
可以变生效益的是“资本”,不可被量化的是“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文化资源也可以作为一种无形的资本进入经济运作,所谓“一个名人值25亿”,显然就是一种资本测算。但仅把文化作“资本”观,把文化价值狭隘化为“变生效益”四个字,其实是一种十足的短视。现在以至未来几十年,我们恐怕都要承担之前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上短视带来的负面效应,如果地方政府在文化传承上还要按这个逻辑走,那真有重蹈覆辙的味道了。
(摘自5月27日《光明日报》作者 刘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