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交流与文化自信
陈寅恪认为,中国的“国粹”多含外来成分。不过“流传既久,浑亡其外来之性质”,遂“认输入较早之舶来品,或以外国材料之改装品,为真正之国产土货”了。不仅音乐、建筑、中医等皆如此,就是道教和宋代理学,也都是这类“国粹”的典型代表。
后来许多人可能习惯于“斗争哲学”,太多注目于竞争的一面,视他人则“文化侵略”,遇己方提倡本土因素,又常常视为“文化民族主义”。其实中外之间,本不必是对立的。清末人总以为,“本国无学,则势不能不求诸外国”。实则本国有学,又何尝不可求诸外国?进而言之,恐怕正要本国有学,才能真正接纳外国之学。关键在于,中外相互沟通时,不能失去自身的文化立足点。
他人的文化,永远是需要学习的。但在学习时,必保有足够的文化自信。有此一念之存,心态反更平和,心胸也自然更开放,更有利于相互的交流。则异文化的进入,恰是一件好事。如今我们有些大城市,语言文字和饮食习尚等都较多元,渐有“国际化大都市”的味道,唯中文和本国习尚退步过甚,若能稍加强化,大约就会更上层楼了。 (摘自2010年10月14日《南方周末》,作者 罗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