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说起
南 风
孔子与众门生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逊),远之则怨。”(《论语·阳货》)说只有女子与小人是难养的,亲近他们,他们就无礼;疏远他们,他们就会怨恨。孔子这话得罪了“半边天”,被批为“宣扬男尊女卑、夫为妻纲”。人们要问,孔子为什么会把“女子”与“小人”捆绑在一起加以贬斥?
这要先谈到春秋时期对“小人”的解读。《论语》共24次点到“小人”。诸如:“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未有小人而仁者。”“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子曰:“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等等。这是由孔子的弟子们记录在案的对“小人”的界定。孔子把中国妇女与这样的“小人”捆绑在一起,中国妇女还有救吗?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谏周天子时说:“女德无极,妇怨无终。”(“德”解为初始义“得到”)。这种损贬妇女的言论,盖源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奴役。“女子小人论”恰好是这种“奴役”的证据。
社会不可能是无逻辑的,任何既成的社会思潮与普遍的社会行为都必须有论与理的支撑。“女子”与“小人”,前者是性别问题,后者是道德品质问题,不属同一范畴。女子中有皇后、公主,更不用说女皇、女王,地位极高,商朝的王妃“妇好”还拥有军队,能征善战。她们怎么会是“小人”?历史表明 ,从西周开始,妇女便被排除出社会管理,大多坏事都是男人,特别是贵族男人干的,“男子”与“小人”捆而绑之,似乎更有道理。所以,女子等同于小人,在理论上无法成立。那么必然存在中间环节X,使得“女子=X=小人”,完成女子与小人理论上的捆绑。在上古经典文献里,《易经》提供了寻找X的可能。
《易经》成书于西周,最基础的概念是“刚”和“柔”,这是东方民族在西周之前历数千年之久的占卜筮算中提炼出来的。“刚”是“阳”的前身,“柔”是“阴”的前身。至今汉语常见“阳刚”、“阴柔”、“刚柔相
坐而论道
济”,皆出于此,最为渊远流长。“阴阳”是战国时期才提出来,后人就用阴阳分别取代柔刚。《易经》由两系统组成:符号系统与语言叙述(卦辞与爻辞)系统。刚(阳)的符号是一条横线,此线中断就是柔(阴)。如《乾》卦符号:
《易经》64卦中,吉的卦与非凶的卦约50卦,凶与半凶的卦14卦。50比14,吉多凶少。占卜是人类对生存环境的卜问,《易经》是卜问的总结,其结果对人类还是大大有利的。在这一前提下,阳爻入阴位这类“失位”共79次,内出现凶29次、吉50次;阴爻入阳位计71次,凶32次、吉39次。对比这两组数字可以得知:阴入阳位凶险过阳入阴位。(粗俗的比喻是:男误入女厕被轰出,女误入男厕被拖入。)《易经》“夬”卦第四爻即“阳入阴位”爻辞曰:“臀无肤,其行且次。牵羊悔亡,闻言不信。”(屁股受伤,走路踉跄。牵羊悔丢羊,不再信人讲。)心脏不在臀部,肌肤之伤不会要命,羊丢了还可以再养。这类“失位”,损失而已,不算灾难。“萃”卦第四爻也是阳入阴位,爻辞更断曰:“大吉,无咎。”(很吉利,无灾难。)“履”卦第三爻是阴入阳位。爻辞怒斥:“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意思是,瞎了眼还要看,跛了足还想走。踩老虎尾巴走,会被咬死。武夫篡政想当君王。“豫”卦初爻也是阴入阳位,爻辞曰:“鸣豫,凶。”意即,津津乐道于荒淫享乐,凶险将至。上述爻辞贬抑阴而褒扬阳的倾向很明显。
《易经》还以爻位的上下关系表示吉凶、顺逆,并规定阳爻在上、阴爻在下为顺、为吉;反之,则为逆、为凶。如“履”卦初爻二爻皆阳,第三爻是阴,阴爻骑于阳爻上,“柔履刚”,“有潜在危险”。又如“蒙”卦第二爻是阳,第三爻是阴,阴上阳下,爻辞发出危险警告:遇到兵,会丧命。汉代儒家写的《象辞》说这是“以柔乘刚之象”,是“悖逆不顺”的。汉儒的男尊女卑可谓登峰造极。那么阳爻在阴爻之上又如何?“家人”卦第二爻是阴,第三爻是阳,阳上阴下,断为吉。《象辞》说:“这象妇人对男人顺从而又谦逊。”夫为妻纲之意很明白。总之,《易经》尊阳抑阴,此为儒家“男尊女卑”提供了占卜文化的哲理依据。可以说,《易经》是占卜文化之圣经。
占卜以“吉利”为唯一的价值取向,使得《易经》把有利于奴隶制统治的因素组合起来,构成崇阳抑阴、贵上贱下、尊君子贬小人的统一的“文化氛围”。如此,君子居上,小人在下,君子主阳,小人归阴。君子阳上,小人阴下的“理论”得以建立,尽管它是非逻辑的。
那么,以柔与刚、阴与阳来划分女性与男性,必然是女性阴柔男性阳刚。这种很原始又很天然的概念划归,盖因女性柔于身体、感情、耐力,男性刚于力气、意志、决断。
现在可以这么认为:前面所述的X,就是阴柔。经过“X是阴柔”的过渡,“女子=阴柔=小人”,进而“女子等于小人”就成立了。可以这么说,女子与小人捆绑成功,是通过《易经》完成的。之后的近三千年中国历史,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和奴役妇女的一切思想、文化、伦理、习俗,都源于《易经》。直至如今,看相的、算命的、看风水的,把一切灾咎凶变,比如“血光之灾”,都归于“阴人”(邪鬼或女人)作祟,便是铁证。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有一则记载:“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左耳朵)。君子曰:非礼也……戎事不迩女器。”它传达了重要的哲理信息:春秋时期,崇刚(阳)贬柔(阴)已成明文礼制,相当于如今的“写入宪法”。因此,孔子说女子与小人难养并不希奇,当时的社会意识就是如此。奴隶主奴役奴隶、男性奴役女性,妇女则被当作阶级与性别的双重奴隶。即便强势如武则天,做了纯“阴”的皇帝,把国号都改了,仍翻不了天,死了还得乖乖回到乾陵做李家祖奶奶。这一桎梏,十个武则天都无法挣脱。
东方哲学崇阳贬阴的价值观,长期影响与阻碍着社会的文明进程。铲除歧视女性的土壤,从经济、文化、理论等领域入手,全面推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依然任重道远。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