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曹丕
曹丕,字子恒,汉灵帝中平四年(公元187年)生于谯县(今安徽亳县),他是曹操的第二个儿子,从小跟着父亲生活在战乱中,学会骑马射箭,又爱好读书写作,是个能文能武的人才。
公元220年冬天,曹丕刚做了魏王还没有几个月就逼汉献帝“禅让”,改年号为黄初,成为三国时代魏的第一个皇帝,可见他“南面称孤”的愿望是多么的迫切。然而他在位7年,政绩并不怎样,倒是文学方面的成就值得肯定。《三国志》说他“帝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诸儒撰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在中国文学史上,曹丕与他的弟弟曹植,以及父亲曹操,世称“三曹”,同“七子”(王粲、陈琳、孔融、阮瑀、刘桢、应瑒、徐干)一起,是汉魏时代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的诗体现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苍凉刚劲的风格,为人所称道。
曹丕的诗流传至今约40首,一半为乐府,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写当时的政治军事活动,如《黎阳作》;二是写自己的欢娱生活,如《芙蓉池作》;三是写征夫思妇的哀情,这类的成就最高,如《燕歌行》,反映一个妇女在“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的深夜里思念丈夫的心情,写得非常细腻,是中国现存较早的七言诗。
然而,对一般人来说,提起曹丕,记得最牢的并不是他的文学成就,而是他在处理兄弟关系方面曾导演过著名的“煮豆燃豆萁”的相煎一幕。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文学》记载了这件事:“文帝(即曹丕)尝令东阿王(即曹植)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死刑)。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作诗本是雅事一桩,却成了加害于人的手段,这已经是匪夷所思了,而作不成诗治罪要定死罪(“行大法”),更是残暴至极,曹丕之为人,由此可见一斑。幸亏曹植文思敏捷,“应声”就把诗作出来,不仅十分精彩,而且用形象的比喻手法,巧妙地谴责了“同根生”的曹丕。
曹丕如此对待自己的亲弟弟,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结怨已久的必然。早在称帝之前,曹丕就对曹植心怀妒意,原因是曹植的文才远比他高,且是公认的事实。南朝谢灵运曾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即曹植)独占八斗”,可见当时的人是多么偏爱曹植。加上曹植又深得其父曹操的赏识,自然就成为曹丕争夺继承位的最大劲敌。对此,曹丕非常在意,他处处想方设法使自己化被动为主动。后来,由于他攻于心计、善于笼络人心,也由于曹植喝酒无度、任性行事经常出现过失,曹丕终于当上了接班人,并顺利地继承了曹操的权位。但令人不解的是,曹丕并没有因为目的达到而对亲弟弟的态度好起来,反而变本加厉,欲置曹植于死地而后快。有一次,曹植受到“醉酒悖慢,劫胁使者”的诬告,曹丕明知是不实之词,却顺水推舟,狠心地给他定了死罪。卞太后(曹丕与曹植的母亲)知道后非常生气,亲自出面干涉,批评曹丕不该这样对待自己的同胞兄弟,曹植才被“从轻发落”,躲过了这一劫。
对于曹丕的为人,《三国志》作者陈寿显然不怎么认可。他在书里有一段评语是这样写的;“文帝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若加之旷大之度,迈志存道,克广德心,则古之贤主,何远之有哉”。“若加之”是个关键词,意思即“如果加上”。此话等于说,曹丕还没有具备他所指出的那些优良品格。因此,离“古之贤主”的高度尚远。措词虽然极其婉转,仍看得出,他是在批评曹丕心胸狭窄,缺乏大家气度和高尚道德。笔者以为,陈寿的批评是客观的,曹丕理应受到谴责。
介绍曹丕,不能不提到他的《典论·论文》,这是我国最早的一篇文学专论,它就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意见,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曹丕指出,文学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充分肯定了它的重要性,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文中逐一点评了建安七子,说这七个人就像并驾齐驱的七匹骏马,很难让其互相服气。《典论·论文》还提出了著名的“文气”说和奏议、书论、铭铼、诗赋“四科”不同的文体论,对后世文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在《典论·论文》中,“文人相轻,自古而然”这句话流传至今,经常为人所引用,几乎成了定论。尽管相轻并非文人独有的缺点,其他人也有,但文人相轻的现象确实比较严重,直到今天还是累见不鲜。有趣的是,批评“文人相轻”的曹丕不仅自己未能免俗,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猜忌兄弟曹植、曹彰,尤其是对弟弟曹植的态度,从相轻进而到迫害,心地太坏,手段相当毒辣。看来,提出理论或主张是一回事,实践这个理论或主张又是一回事。有些人对自己的理论或主张充满信心,也证明是正确的,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却没能身体力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历史上这样的人不能说很多,但也并非少见,发现并谈论“文人相轻”又心怀妒嫉的曹丕就是其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