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 23:25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潘铃凯



       一座城的死与生:卢仲佃福安治绩中的“理”与“福”

 

潘铃凯

 

 

引言:一座碑与一座城的精神对话

 

在福安市富春公园东南隅,有一块字迹漫漶的旧石碑静静耸立。细辨其上,“卢侯德政碑记”几个古篆依稀可识。此碑曾断为两截,倒伏于草丛,后由有心人重新扶起。它沉默着,却比任何声音都更有力地诉说着一段往事——关于一座城的死与生,和一位名叫卢仲佃的明代官员。

明万历八年(1580年),距卢仲佃离任已逾十载,继任者郑重立下此碑,铭记这位前知县对福安的再造之功。碑可断而城永在,字可漫而心不移。这块石碑的断裂与重立,恰如福安这座城市的历史命运:历经劫难而生生不息,而这一切,都与一个名字紧紧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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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位于福安市富春公园内的“卢候德政碑记”

卢仲佃(1521-1587),字汝田,号怀莘,浙江东阳人。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进士,初任福建晋江知县,以果敢刚直闻名。他拆寺庙建城墙以御倭寇,百姓感念,称其为“卢侯城”;他秉公执法,不惜得罪朝中权贵,终因刚直不阿而被调任至当时人人视为畏途的“死地”——刚刚惨遭屠城的福安县。历史的选择,充满无奈的巧合,但也正是这份“不合时宜”的刚直,让他在福安最黑暗的时刻,成为了那束刺破黑夜的光。

本文以卢仲佃福安治绩为个案,探讨“理行天下,福流人间”这一主题的历史内涵与当代启示。卢仲佃的故事,并非一个孤立的英雄传奇,而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在文明面临野蛮摧残的至暗时刻,一个真正的守护者应有的样子。透过这面镜子,我们得以思考:何为“理”?何以“行天下”?何为“福”?何以“流人间”?

 

一、余烬中的“死城”:卢仲佃赴任之际的福安

 

明嘉靖三十八年夏,四月初五,福安城破。这不是一场普通的劫掠,而是一场持续五日、堪比地狱的“清洗”。《福安县志》记载:“死者三千,伤者七百。”冰冷的数字背后,是具象的惨烈:街巷屋宇尽成焦土,昔日繁华的富春溪畔,“一望赤壤漠漠,奥草丛棘”。

三个月后,卢仲佃抵达时,面对的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死城”。他“循行故墟”,所见是“荆棘满城,灰烬遍市”。他甚至无处办公,只能“孑然税驾野次”,露宿城外。幕僚劝他暂避,他答:“吾不死于谗言,就不怕死于抗击倭寇战役之中!大丈夫即死犹生!”

这不是豪言,而是一个书生出身的知县在绝境前,将自身性命与这方土地绑在一起的决绝誓言。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家眷接入城中。这个看似简单的举动,在彼时,是以全家性命为抵押,向残民做出的最重的承诺:我与你们,同在此城,同生共死。

这一承诺,构成了卢仲佃全部施政的伦理起点。儒家传统中,为官者与治下百姓的关系,常被喻为“父母官”与“子民”。这一比喻的核心,不在于权力的绝对性,而在于责任的不可推卸性。父母之于子女,岂有在危难时独自逃生之理?卢仲佃以家眷入城的行为,将这一伦理隐喻转化为可见的行动,向百姓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息:此城可守,此民可依,此官可信。

 

二、从“掩遗骸”到“重开日月”:文明重建的双重维度

 

重建千头万绪,卢仲佃先从安顿“死”开始。他亲撰《倭后掩遗骸文》,祭告那近三千无主亡魂。文中悲怆道:“一邑老幼男妇,无辜不雪者几三千人……谁无父母?谁无妻子?”他组织人力收埋散骸,设坛祭祀。

这一举动的意义,远不止于卫生防疫或人道关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死者不得安葬,魂灵无所归依,不仅是逝者的不幸,更是生者的精神负担,甚至是整个社群的道德亏欠。《礼记·祭义》云:“众生必死,死必归土。”不得归土之魂,被视为“厉”,可能为祟人间。收埋遗骸,是对逝者的交代,更是对生者的解脱——它让飘零的魂灵得以安宁,让文明的尊严在野蛮的废墟上重新站立。

“死”方能抚“生”。紧接着,卢仲佃走向全城文脉所系、也是创伤最深之地——已化为瓦砾的福安学宫。没有祭器,便“用瓦瓯”;没有香烛,便“以泥块代”。在这片象征斯文扫地的废墟上,他领着仅存的六七名生员,向孔子牌位行下最简陋却最庄重的祭礼。那一刻,琅琅诵读声穿透死寂,告诉所有人:城可破,家可毁,而文脉不可断,教化不可废。

学宫的重修旋即启动,卢仲佃留下那句被福安世代铭记的题词:“重开新日月,再集旧人民”。这十个字,是一个文明修复者的蓝图,更是一个绝望之地的精神灯塔。“新日月”者,时间维度上的重新开始;“旧人民”者,社群维度上的重新聚合。二者合一,方为完整的“再造”。

当然,他更是务实的守护者。一面利用山地险势修筑防御工事(即后世所称的“卢侯城”),一面创造性地推行“筑堡自卫”,资助乡民修建如甘棠堡等据点,将自卫的力量扎根于民间。这些举措,将“防”与“守”的权力和责任下放至乡村社会,使民众从被动的等待救援者,转变为主动的自我守护者。这正是“福流人间”的微观机制:当百姓有能力保护自己、守护邻里时,“福”便不再仅仅是官府的施与,而成为社群共生的日常状态。

 

三、定鼎三昼夜:仁与勇的辩证统一

 

历史的考验来得残酷而迅猛。嘉靖三十九年春,倭寇再至,兵锋直指城郊三洋(即今赛岐镇附近水域)。十余万扶老携幼的难民被河水阻隔,身后是追兵,眼前是绝路。生死一线间,卢仲佃做出了一个近乎本能又无比勇敢的决定:亲自率人搜寻渔舟,在倭寇目视之下,组织了一场争分夺秒的“生命摆渡”,拯救了十余万福安百姓于危急之中。

更大的考验接踵而至。倭寇大军围城,而城内,因有前年惨祸记忆,恐慌如同瘟疫般蔓延,男子争相欲逃,城防顷刻有崩溃之虞。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卢仲佃下达了一道令史家侧目、却决定了福安命运的命令:“吾与汝一同死守!听任妇女出城,男子逃出者,砍左右脚!”

这道“砍脚令”,何其酷烈,又何其无奈。它不是律法的常态,而是绝境中维系集体生存的最后铁律。它堵死了侥幸的后路,也逼出了拼死向前的勇气。命令既出,他“亲携三子登城拒守”,与军民并肩,血战三昼夜。最终,倭寇见无隙可乘,退却了。福安的“新日月”,在这道充满争议的军令与血肉之躯的共同捍卫下,终于没有被再次掐灭。

这道“砍脚令”,构成了理解卢仲佃施政理念的关键节点。表面上看,它与收埋遗骸、祭祀先圣的仁者形象形成强烈反差。然而,正是这种反差,揭示了“理行天下”的完整内涵:真正的守护者,必须同时拥有仁者悲悯与勇者决断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气质。

儒家传统中,仁与勇并非对立。《论语·宪问》载:“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仁者是勇的更高形态,因其勇气源于对他人生命与尊严的深切关怀。卢仲佃的“砍脚令”,表面是对逃者的严惩,实质是对全城百姓生命的最大保护。若无此令,城破之日,那些试图逃跑的男子亦难逃倭寇屠刀,而全城百姓将重演前年的惨剧。这道酷令的“仁”,隐藏于它的“勇”背后——它是以最严厉的手段,迫使百姓接受唯一能够保全生命的选项:死守。

这便是“理行天下”的辩证逻辑:在正常状态下,仁表现为抚慰与教化;在极端状态下,仁表现为决断与牺牲。二者形式迥异,本质相通,皆以守护生命与文明为最终旨归。

 

四、碑可断而城永在:福文化的传承机制

 

卢仲佃在福安仅两年余,便因功迁任。然而,人心是最终的丰碑。百姓将他主持修筑的城称为“卢侯城”,为他立生祠,建甘棠亭纪念他;将他的牌位请入名宦祠世代祭祀。明万历八年,继任者郑重重立《修复福安县治记》碑,即“卢侯德政碑记”,让后世铭记这场“由死而生”的再造之功。

他的风骨,亦在家族血脉中回响。其子卢洪春,官至礼部主事,为匡正国本,冒死直谏万历皇帝,遭廷杖几死,削职还乡,刚直之气一如乃父。这对父子,一守土一谏君,用行动诠释了何为士人的脊梁。父守一城之安危,子谏一朝之得失,形式不同,精神相通:皆是以一己之身,担当天下之责。这种家风传承,正是“福流人间”在家族层面的体现——福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裕,更是精神上的传承与延续。

在福安,至今流传着一些独特的年节习俗,据说与那场惨痛的“已未之难”有关联。历史从未真正远去,它沉淀在风俗里,镌刻在石碑上,更流淌在一方土地的精神血脉中。这些习俗的传承,构成了福文化的民间维度:它们未必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却通过口耳相传、代代践行,将历史的记忆转化为当下的生活,将祖先的守护转化为子孙的福祉。

时光流淌,富春溪依旧。那块德政碑曾断裂、倒伏,又被重新寻回、竖起。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历史的“回响”。它提醒我们,卢仲佃的故事,并非一个孤立的英雄传奇。它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在文明面临野蛮摧残的至暗时刻,一个真正的守护者应有的样子:他既有“掩遗骸、祭先圣”的仁者悲悯,也有下“砍脚令”、血战孤城的勇者决绝;他既致力于重修学宫、再续文脉,也务实于筑堡修城、保境安民。

 

结语:卢仲佃与“理行天下,福流人间”的当代启示

 

卢仲佃和他那座精神上的“卢侯城”,已然成为这片土地基因的一部分——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城池,从来不只是砖石垒砌的围墙,更是危难之际,那份敢于担当、坚守文明、并与子民共赴生死的信念。这信念,比岩石更坚固,纵使碑石漫漶、风雨侵蚀,亦永不会倾塌。

从福文化的视角审视卢仲佃的治绩,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福”的根基在于安全。卢仲佃的所有举措,无论是筑堡御敌还是血战守城,其首要目标是保障百姓的生命安全。无此根基,一切教化、礼乐、发展皆是空谈。福文化的当代实践,必须首先关注人的基本安全需求,包括物理安全、心理安全与社会安全。

第二,“福”的延续在于文脉。卢仲佃在废墟中重修学宫,以最简陋的仪式延续教化,正是深知文化命脉对于社群复兴的根本意义。福文化若要“流人间”,不能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而必须通过教育、仪式、习俗等途径,将文化基因植入代际传承之中。

第三,“福”的扩展在于担当。卢仲佃以家眷入城表明心志,以“砍脚令”凝聚人心,以血战三昼夜守卫城池,展现的是一种彻底的担当精神。这种担当,既是官员对百姓的责任,也是士人对天下的责任,更是每一个普通人对自己所生活社群的天然责任。福文化的当代发展,需要激活这种人人有责的公共精神。

第四,“福”的永恒在于记忆。德政碑的断裂与重立,年节习俗的流传与演变,卢仲佃父子精神的家族传承,都指向一个道理:福不会自动“流人间”,它需要被记忆,被讲述,被实践,被传承。福文化的当代建设,必须重视记忆的保存、故事的讲述、仪式的传承,让抽象的“福”转化为可见的文化实践。

“理行天下”之“理”,在卢仲佃身上体现为仁与勇的辩证统一;“福流人间”之“福”,在福安百姓身上体现为由死向生的文明延续。卢仲佃的故事,为这一主题提供了鲜活的历史注脚。而我们今天重提这个故事,重新扶起那块曾经倒伏的石碑,正是为了让“理”继续行于天下,让“福”永远流在人间。

 

   参考文献:

[1] 福安县志[M]. 明代刻本.

[2] 卢仲佃. 倭后掩遗骸文[A]. 见:福安县志·艺文志.

[3] 万历八年《修复福安县治记》碑文.

[4] 张廷玉等. 明史[M]. 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朱熹. 四书章句集注[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6] 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M]. 北京:中华书局,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