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11:43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余则镜

 

晚清理学家教育家余潜士

余则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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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潜士

 

余潜士(1784—1851年),字时缵,号耕村,福建省永泰县人,晚清著名理学家、教育家,被称为“闽道学之宗”。

坚守内行自饬的读书准则

余潜士出身贫寒。少时到福州读书,20岁毅然回乡独往大洋高盖山,深居水帘石室,发愤苦读程朱之学4年。他把读书学习当作“为学立身之本”,“如饭当吃,一日不可缺”。家里“务本堂”拥书千余卷,他读遍宋儒诸文集、语录,“乃觉理义之悦心,胜于刍豢之悦口”。他崇尚“知恬相养”,努力提升致虚守静的读书境界。

儒家把立德、立功、立言“三立”看作人生价值的最高表现,余潜士在《困学迩言初稿》中写道:“立德不必务难显奇”,只要善事父母兄长,坚持迁善改过,德可日崇;“立功不必尽致”,只要心存立达,多办有益于他人之事,功可渐成;“立言不必注六经、衍太极”但需言行一致。

余潜士一生淡泊利禄,“不专治制科业”。在他看来,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科举入仕,穷理修身比科举功名更为重要。1821年,朝廷诏举孝廉方正,永福知县和乡绅一致推举余潜士,他却以母病为由决不赴考。他在鳌峰书院教书时,一府官见其才学过人,赠予一幅唐伯虎画,嘱他将画送京中一官员,以获取功名。他不屑这样做,把画放在家中。42岁时,靠自己的努力,被举拔贡第一,次年入京朝考,授职州判。60岁乡试中举,次年入京礼部试未第,仍返榕城教书。

传承闽学

24岁那年,余潜士以优异成绩入读福州鳌峰书院,曾为著名理学家陈寿棋的门生,后来成为书院教师。在校期间,坚定理学信念,成就理学研究,为闽道学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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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香寺

当时,汪稼门总督想提振理学研习风气,令余潜士将《读小学》七律二首,悬挂于鳌峰书院的鉴亭内,并告示学生,“有能熟读《小学》而抒为论者,列上考”。余潜士聘入业书院内舍,助辑《小学》纂注。一时旧刻坊本、新翻注纂纷纷出版。鳌峰书院吴贤湘监院对此深有感触,曾赠诗曰:“味众所不味,能人之难能”。这件事在当时学界颇有影响,被称为“旷世之盛事”。

余潜士是“方学而言仕”积极鼓吹者。在《居官臆测》及《姑留稿》第5卷中部分文章中,他多角度论述治国理政得失,倾注儒家“平天下”之情怀。他主张“德政”“实政”,认为“居官之本在仁心”,“居官先有为国为民之心,而后本立”,主张治国须“察吏安民”,认为“民者,国之本也;吏者,民之率也”,并提出“廉吏、循吏、能吏”三种察吏之法。还提出了许多为官用人之道,如“赏善罚恶,进贤退不肖”、“察吏之人先出于公平正直,则正一己,以正百官”。这些见解切中时弊,且富有可操作性。

德育为本,创新教学

余潜士从29岁开始当教师,先后在家乡辅弼私塾、福州高氏塾馆、鳌峰书院、寿泉精舍等地执教30余年,以学问渊博的“教书先生”著称于民间。

余潜士敢于打破常规办学,主动回应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他认为“科举窄途也,得其售者几稀。不授以实用之学,学子皓首穷经,若不能登第,辄不能以他业谋生,值成一识字之废人耳。”因此,教学不能把举科应试文体作为唯一任务,必须增加天文、地理、珠算等知识和技能的授课内容。这个主张颇受民众欢迎。余潜士对贫寒子弟更为关照,遇到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欠学费,甚至不交学费,还可以用蔬菜抵数。他这样做,既提高学生入学率,又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余潜士倡导“次序层级”教学法,把德育贯穿始终。他在《学规浅说》一文中指出:“德行,本也;文艺,末也”。认为教学应“先辨其程途,端其趋向”,学子的志向正确,才能发愤读书。他主张把德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创造性地提出“学之全功”的四个“次序层级”:一是敦伦纪。这是修身励行根本,须先立。二是循礼法。这是读书人的气象,须规矩。三是读经书。这是教人为善去恶之方,须坚持。四是学诗文。为此,他以德为先,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同学生订立了“八勉八戒”规约,让师生共同遵守。

努力提高教师的文化素质,是余潜士一生的追求。他常对教师同行说:“授人一滴水,自己先得备有一桶。”做一名称职教师,要奉行“一事不知,儒者之耻”之旨,多读书学习,增加知识积累,终老手不释书。他自己这样说,也这样做,不仅研学六经四书,练就琴棋书画,还认真学习当代经济、政治、时事等,甚至还写过劝导养蚕栽桑的文章,在教师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传家风,易风俗

余潜士秉承朱子治家齐家的理念,重视良好家风的传承。他将童养媳张瑞贞视如己出,怀膝授课,6岁就馆读书,8岁开笔作文。15岁开始,余潜土授予古琴技艺,三年后张瑞贞能独自打谱,能弹《胡笳十八拍》之类大曲。16岁时余潜士举荐其在永泰私塾设馆课徒。她在相夫教子的同时教学写文作诗,并开始尝试著书,著有《村塾管窥编》,论学子开蒙及相关课业,成为一名优秀的乡村女塾师。余潜士临终前叮嘱张瑞贞主管家政,主持整理其著作。

余潜士生前为其家族订立了“耕读以传家,修身以济世”的祖训。张瑞贞遵祖训,于1854年永泰发生大饥荒期间,率众子侄辈设粥厂施赈40余天,官府颁“积善人家”匾以为嘉奖。1877年,永泰又遇大饥荒,张瑞贞再次开仓放粮。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87岁的张瑞贞得知后致书长子圣浚,表示“如有必要,官巷余宅,可鬻之以解国难”,并率先拿出自己全部私房,举全家之力捐出白银500余两。清朝廷封赐其“从七品敕命夫人”,世称“张太君”。

余潜士之子余承善,经商致富,支持妻子张瑞贞从事慈善活动,修桥铺路,办学救灾,乡人称之为“余善人”。

余潜士还积极参与社会教化敦励风俗实践。他在当地官员的支持下,介入一些群体性民事纠纷案的调解,化解矛盾,安定民心。乡人凡有争执,都请他主持公道,平息诉讼。为了倡导民众集资兴建公益事业,改善乡邻关系,他亲自动笔为乡民订立《保甲乡约》《禁盗乡约》,引导乡民自律自治,匡正乡风民风。他还常给良家寿者作序祝贺,为名祠名居撰联颂赞,宣扬忠孝仁义传统美德。一时,所在地区风清气正,一片祥和。

道学宗师,名留青史

余潜士于咸丰元年(1851年)8月在故里逝世,时年68岁。是年,朝廷特赐余潜士为进士,授文林郎。

咸丰二年(1852年),翰林院前任编修魏敬中与在任编修林汝舟,领169位同乡官绅联名向朝廷奏报余潜士学行,称他“专崇正学,因仁义道德之藩篱;潜读深山,奉濂洛关闽为圭臬”。赞颂其“士品克完,人言无间”,“堪为一代之师资,而允树千秋之人望”。咸丰四年(1854年),朝廷准予余潜士入祀乡贤祠,并配祀孔庙,春秋官祭。

2011年,余潜士的遗作《耕邨全集》被列为福建文史丛书,《余潜士全集》也点校出版面世,为后世留下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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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潜士读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