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福州卷)27.先秦时期的闽越人
《山海经》载:“闽在海中。”袁柯:《山海经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7页。远古时代,由于福州地区被海水所包围,闽族先民“刳木为舟”,选择“以海为田”“以船为车”的生存方式。“闽在海中”不仅表明了“闽”的地理方位,也标志着福州生态环境及其地域文化的海洋性特质。
闽族人依山傍水,居住在丘陵或海岛高地上,故与其他沿海先民一样,被称为“岛夷”。《尚书》载:“岛夷卉服,厥篚织贝,厥包橘、柚、锡贡。”([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尚书·禹贡》,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版,第147页)闽族先民与其他“岛夷”一样,向周王朝进贡丝织品和土特产。史书还记载他们入贡的路线是“沿于江、海,达于淮、泗”。([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尚书·禹贡》,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版,第147页)可见此时福州先民已掌握了一定的航海技术。闽族人用石锛加工木材,一艘艘独木舟就是用石锛刳凿而成。据《溪蛮丛笑》记载:“蛮地多楠,有极大者刳以为舟。”([宋]朱辅:《溪蛮丛笑·独木船》,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6年版)目前能看到的福州地区最早的独木舟实物,是1973年在连江县出土的一艘西汉早期的独木舟。该舟长7.1米,首宽1.2米,尾宽1.6米,樟木挖制。据碳14测定为距今2170±95年前的遗物。(卢茂村:《福建连江发掘西汉独木舟》,载《文物》1979年第2期)
先秦时,“闽”族人即分布于今福建全境及浙江的温州、处州、台州,广东的潮州、梅县,江西的铅山县一带。《山海经·海内东经》载:“瓯居海中,闽在海中。”《逸周书》《周礼》中有“七闽”“八蛮”“越沤”等东南土著的记载。《周礼·夏官司马》中关于“七闽”的记载,说明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中原王朝的东南方海边就已出现了闽方国。闽方国臣属于商周,并承担着朝贡、觐见、供隶、执役的义务。
公元前590—前560年,春秋时期的楚共王,号称“抚有蛮夷,奄征南海”。([晋]杜预注:《春秋左传集解·鲁襄公十三年》,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898页)伴随楚国势力的入闽,也带来了楚文化。闽侯庄边山就曾出土有战国楚墓。公元前334年,“楚威王灭越,今浙、闽之地尽属楚,两广亦隶焉。”([清]张琦:《战国策释地》,广雅书局1920年版)楚国势力深入闽中,楚文化传播入闽。此时越国灭亡,勾践子孙流落海滨各地,其中一支进入福建境内,他们为闽族带来了越族文化。越族与闽族经过长期的融合成为闽越族,并形成闽越族文化,即“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古代的闽越人以习水善舟闻名于世。《国语·越语》记载,他们或“处溪谷之间”,或“滨于东海之陂”。他们“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东汉]袁康、吴平:《越绝书·记地传》,《野史精品》第一辑,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23页),“习于水斗,便于用舟”。越人是古代擅长制造和使用有肩石斧和有段石锛的部族。考古证明,古越人特有的生产工具有肩石斧和有段石锛,分布在从东南沿海直到太平洋岛上辽阔的区域,依次为:台湾岛、海南岛、菲律宾群岛、夏威夷岛、马克萨斯群岛、查森姆岛、萨摩亚诸岛,新西兰、复活节岛,直到厄瓜多尔、苏拉威西、北婆罗洲等地。在远古时代,石锛是越人加工木材、制造独木舟的主要工具。春秋战国时代,福州就是南方重要的港口和造船中心,与东瓯(今温州)和番禺(今广州)齐名。
福州先民的造船技术在当时较为先进。据《长乐县志》记载,福建长乐的吴航头就因春秋时“吴王夫差乘船略地到此,故名”([明]王涣修、刘则和:《长乐县志·古迹》卷3,明弘治十六年(1503)刻本,引自《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本段出自赵君尧:《古代福州造船航海及海外文化交流史探》,载《职大学报》2004年第1期。秦汉时期,古代文献开始出现“于越”“闽越”“东越”“南越”“干越”“扬越”“骆越”等“百越”民族不同支系的名称。“闽越”“东瓯”“东越”为福建、浙南间的百越支系。
春秋晚期,越人先是败于吴,后又灭于楚,国破家亡,其子孙流徙播迁,“滨于江南海上”([汉]司马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751页)大量移居福建。汉初,平定闽越叛乱而迁入的汉族留守军队,以及后来流放入闽的中原罪犯,逐渐与闽越族融合。从闽越族群的发展历史看,它是闽族与外来的越族、楚族、汉族在“本土化”中形成的族群。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自立的“闽越国”,而设闽中郡。
(原载于《福建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丛书(福州卷)》,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