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9 16:36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胡 雯



·“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史纲卷)22.福建华侨出国的历史

 


福建省是我国著名的华侨之乡。福建人移居海外最迟始于唐代。宋元时期,福建海外贸易勃兴,由于海外贸易的关系,福建商人、水手也开始侨居东南亚各国,并形成了东南亚的华侨社会。

明清以降,福建的海上交通进一步拓展。郑和七次下西洋,每次都在福建长乐放洋,船队的出入都经过长乐的太平港和泉州港,很多福建卫所的官兵都积极参加了郑和下西洋的活动,南京朝廷的兵士也有不少是自福建沿海招募。他们有许多人随郑和出洋而留居不回。永春留安《刘氏族谱》载:“(刘)孟福,生建文己卯年(1399年)七月十一日,卒宣德辛亥(1431年)十一月十一日,年三十三。在南京充军,从官往香邦,故在思明哒劣(即苏门答腊)。娶本里林氏青娘,时二十九,闻讣痛悼,死而复苏。”据《永春州志》记载,明初有2000多永春人被征入伍,许多人被安置在南京军营,其中当还有如刘孟福一样的兵士随郑和下西洋。

有学者对明清时期闽南家族的人口流动进行细致的研究,统计出安平颜氏族谱中记载有410名家族成员死葬外地。其中巴达维亚43人,吕宋18人,泰国8人,三宝垅8人,即下南洋的总计77人,占总数的188%。安平颜氏最早出国者于明正德辛巳(1521年)七月廿六卒于暹罗(王连茂:《明清时期闽南两个家族的人口移动》,《海交史研究》1991年第1期)。

明朝前期,福建人前往南洋并久居不返,这与宋元时期闽人赴南洋经商要叶落归根、终老故乡有很大的不同,这主要是由于明初严苛的海禁政策所致。明朝税役苛重,民不聊生,为了防备人民聚众起事,朝廷明令严禁私自出海做生意,违者处斩,枭首示众,全家发配边疆。严厉的海禁无法阻止闽人突破封建藩篱,外出谋生,但却影响到他们回国的勇气。因为是违禁出海贸易,是犯法的,他们因此只得流寓该地,而不敢贸然回国,在当地形成华侨社会,在以福建人为主的国家和港口则形成闽侨社会。《闽都别记》载:“明永乐时,福州商人赴麻逸国(即马六甲)者,有姓阮、芮、朴、樊、郝等,住麻逸国多年,娶番妇生子。

明代中后期,私人海外贸易不断发展壮大。隆庆元年(1567年)开海,福建的私人海上贸易得以迅速发展,漳州月港也开始从一偏远浅小的无名小港发展成为连接南洋、东洋、闻名海外的外贸大商港。随着月港海外贸易走向全盛,福建人开始大规模下南洋。

这时,世界形势也有很大变化。1511年,葡萄牙殖民者占领马六甲,此后,西方列强不断前来,将东南亚变为它们的殖民地。殖民东南亚,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在福建原来就地少人多,加上沿海一带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人失去土地,因此,出国谋生便成为许多福建人的重要选择。

据研究,“从16世纪末到19世纪,福建人民移居海外的国家以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为最多。由于福建人开辟了从漳州月港经台湾南部至菲律宾的新航线,从而大大缩短了航程。1571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占领菲律宾的中部和北部之后,定都马尼拉。西班牙殖民者急需生活和生产资料,急需中国的丝货和土产,以便贩运到墨西哥和秘鲁以赚取高额利润。西班牙采取鼓励中国商船到马尼拉通商和中国商人到马尼拉定居的做法。因此,大批中国人,大多数是福建闽南人,有失去土地的农民、小商人、小手工业者、水手、兵士纷纷前往菲律宾谋生和定居。从西班牙定都马尼拉开始起一个世纪,开往菲律宾的中国贸易帆船大多数为福建商船,从每年的三四艘增加至三四十艘。1571年,马尼拉的华侨只有150人,1603年则达近3万名。1605年有18艘帆船运载5500名中国人抵菲,1606年有25艘帆船运载6533名中国人抵达菲律宾”(《菲岛史料》卷14,第189—191页)。

西班牙殖民者害怕中国人的经济实力、团结一致以及人数的增加,便制造借口,诬蔑中国人正酝酿举行反对西班牙的起义,从1603年开始,多次对华人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仅1603年10月的半个月内,就杀死华人24000人(陈台民:《中菲关系与菲律宾华侨》第2册第185页,香港朝阳出版社1985年6月版)。大屠杀造成了经济大萧条,华人帆船不到马尼拉,对墨西哥的贸易货源断绝,西班牙人的经济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找不到好的理发师、厨师、鞋匠、裁缝和屠宰工等。西班牙当局认识到要发展经济离不开华人,因此不能一味采用屠杀政策,转为放宽限制,允许华人到菲律宾各地生活定居,鼓励华人继续开展帆船贸易。但是当华人的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又大开杀戒了。可以说,闽人下南洋也是一部受西班牙等殖民统治者压迫、剥削、凌辱乃至杀戮的血泪史。

除了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诸岛和马来半岛也是福建人移居的主要地方。福建人随同贸易商船到爪哇的下港(万丹)、巴达维亚(雅加达)、苏门答腊的旧港(巨港)、亚齐、加里曼丹的文莱、马来西亚的马六甲以及暹罗的北大年等地谋生(《南洋年鉴》,1951年,第221页)。万丹是16世纪后期兴起的国际贸易港口,据张燮《东西洋考》卷7《下港》条载:“中华人客此成聚,遂名新村,约千余家。”《明史》记载:同安人苏鸣岗(1580—1644)于明万历年间与十多名同乡乘船到巴达维亚经商,以后任巴达维亚第一任华侨甲必丹(《明史》《外国列传》)。荷兰殖民者于1619年在占领巴达维亚港之后,因缺乏劳动力和商人,便大力招徕中国商船前往并鼓励中国人定居。据记载:“17世纪20至30年代,平均每年有5艘中国帆船开往巴达维亚并运去1000名中国移民,其中返回中国的不到1/3。这些帆船主要来自中国福建的漳州和泉州。如1622年有3艘中国商船从漳州驶达巴达维亚。1625年,载有360人的中国商船由泉州开出抵达该港”(黄缪伦:《红溪惨案本末》,雅加达,翡翠文化基金会,1961年,第6页)。

清朝统一台湾后,于1684年废止了实行近30年的禁海令,设立厦门海关,福建与南洋的海外贸易和人口迁徙便进入一个更为兴盛的时期。以西爪哇的巴达维亚为例,时值甘蔗丰收蔗糖业繁荣,急需大批廉价劳动力,1685年从福州、厦门等港开往该地的商船达十余艘,1686年从福建开往该地的商船有11艘,除了载运商品,还运去800名劳动者荷兰(《官方信件》卷5,第19页)。施琅认为:“数省内地,积年贫穷,游手奸宄,实繁有徒,乘此开海,公行入。”(施琅:《论开海禁疏》,《清朝经世文编》卷83)根据闽南一带很多家族的族谱记载,这一时期福建人的国外谋生地主要是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南安石井《曾氏族谱》载:“迨海氛平定复界……家资荡然,不得不涉险经营,爰禀父命,往番邦吕宋生计。”这些福建人到南洋,从事各种手工业生产,经营工商业,种蔗榨糖,种植水稻,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繁荣发挥了重大作用。

1824年英国统治马来亚后,鉴于殖民统治缺乏劳动力,便开始招徕华工开发当地资源,福建移民又开始转为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国贸易和定居,以后逐渐扩至东南亚各国。据《厦门志》记载:“准内地之船往南洋贸易,其地为噶喇吧、三宝垅、实力、马辰、赤仔、暹罗、柔佛、六坤、宋居劳、丁家卢、宿务、苏禄、柬埔、安南、吕宋诸国。”(周凯:《厦门志》卷5

福建人移居日本的也不少。有些到日本做生意的商人甚至在日本定居、娶妻生子、建立庙宇。明后期天启(1621—1627)年间,据福建巡抚南居益云:“闻闽越、三吴之人,住于倭岛者不知几千百家,与倭婚媾,长子孙,名曰唐市,此数千百家之宗族姻识,潜与通者,实繁有徒,其往来之船,名曰唐船,大都载汉物以市于倭。”(《明熹宗实录》卷58,天启五年四月戊寅,第2661页)崇祯元年(1628年),长崎福建商人泉州、漳州籍的“泉漳帮”在长崎岩原乡创建福济寺,寺内的青莲堂祭祀关帝等中国神灵。崇祯二年(1629年),长崎福建商人福州籍的“福州帮”创建崇福寺,寺内的护法堂祭祀关帝和观音。由此可见,福建商人赴日贸易数量之多。

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福建农村自然经济不断瓦解,广大农民纷纷破产,加上福建军阀混战,社会动荡,兵荒马乱,盗贼横行,不少人走投无路,只好奋力一搏而出海渡洋以求生路。同时,在国际上,西方殖民者由于开发殖民地需要大批劳动力,而福建人吃苦耐劳,不怕困难,在这种内外因素的推动下,福建向海外移民的规模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多,迁移时间不断持续,分布范围达于世界各地。

福建华侨出国,主要是迫于生计,为在经济上求得生存,铤而走险“闯南洋”“闯世界”。有的在海外发财致富,并不忘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建屋置业。他们还经常带引亲戚、朋友、同学、同乡一起到海外,因此到海外的福建人越来越多,并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华侨华人群体、集团、组织。此外,福建向海外移民也有小部分是政治避难,如明末清初,大批反清的福建籍明朝遗民迁移到越南,清康熙年间收复台湾,跟随郑成功抗清的福建人纷纷逃往南洋。清末福建小刀会、红线会等反清武装起义失败后,不少起义者逃亡东南亚和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