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莆田卷)97.民国时期莆仙对外经济交流
一、海上贸易发展
民国初,国民政府全盘接受鸦片战争之后的不平等条约,海上贸易持续发展,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民国中前期,莆田三江口和涵江霞徐码头出现众多的“船头栈”和“船务行”,以及诸如“福兴轮船公司”“鲲南船行”“福生船行”等轮船公司,莆田航运业蓬勃发展。抗日战争期间,莆田沿海岛屿相继沦陷,对外贸易受阻,海上走私悄然兴起。抗战胜利后,东南沿海局势相对稳定,对外经济交流正常进行,但外国商品大量涌入,莆田对外贸易逆差日渐扩大。民国末期,国民经济全面崩溃,莆田海上贸易从高潮走向低谷。
(一)对外经济交流
民国初,外轮来莆渐多,秀屿港、三江口港、涵江港、枫亭港等逐渐发展成为对外通商口岸。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载:“民国间,舶来品入境猛增,劳务出口、侨汇业务渐多。对外经贸活动以货物收购、储运、包销、代销及外汇兑汇为主。”(莆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三江口港成为闽中最大的对外通商港口,涵江集镇万商云集,发展成为福建著名的商品贸易中心。桂圆干、荔枝干、蔗糖、海产品、李咸干、橄榄咸干和兴化米粉等土特产大量运往上海、宁波、南京、天津以及北方各大商埠销售,又从北方各商埠运回豆饼、黄豆、面粉、花生油、酒类、煤油、棉纱、棉花、粗细布、中药材、南北京果等,并源源不断地批发给闽中各县。涵江发展成为闽中的货物集散地。据1931年统计,每年从三江口港进入的轮船多达314艘,吞吐量达10万吨以上。
抗日战争期间,福建沿海各港口相继沦陷,莆田沿海的南日岛、湄洲岛、黄瓜岛、乌丘屿等岛屿均被伪军所占领,涵江、江口、桥兜、港里和仙游枫亭等码头屡遭日机轰炸,沿海港口毁于一旦。特别是刚刚建成不久的秀屿港,遭日军18架次飞机乱轰滥炸,原来繁荣的港口变成了一片废墟。只有三江口港因目标较小,日军只在海面上布下水雷封锁,没有轰炸。沿海渔民将水雷打捞起来之后,轮船依然可以安全出入,全省海运多从三江口港进出,带动了闽中商贸的发展,涵江集镇万商云集,货物充沛,被誉为“小上海”,位居福建四大重镇之首。
民国末期,内战爆发,莆仙两县对外贸易受到严重影响。据载,20世纪40年代后期,经济萧条,输出商品渐少。特别是1946年之后,国民政府颁布《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限制国外商品进口,海上贸易大幅度衰退,莆仙两县出现了有史以来少见的贸易逆差。随后,又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国民经济开始崩溃,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延续1000多年的海上贸易落下帷幕。
(二)进出口商品
民国初,莆田出口物资以农副产品为主,进口商品以化肥、日用品为大宗。20世纪20年代,莆田进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口商品大增,传统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出口优势逐渐衰退,城乡市场遭受进口商品严重冲击。抗战期间,外国化肥、煤油、五金、日用品等大量输入,农产品出口大幅减少,外国商品在莆仙城乡市场的占有率提高。从1946年起,国民政府严格限制进口商品,进出口商品数量锐减,对外贸易日渐萧条。
进口商品。民国初,进口商品以日、美、英等国工业品居多,主要有化工、建材、电动机械、轻工产品、五金交电和西药、香烟、罐头等,外国商品充斥莆仙两县城乡市场。“民国5年,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首家代理厦门谦顺洋行,进口卜内门化肥。其后,有商人代理洋行进口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货品渐多。民国15年,主要有德国、美国、英国、苏联、日本、荷兰等洋行的货物进入仙游市场。……40年代后期,经济萧条,输出商品渐少,美国货充斥市场。五金制品、电器、机械、化工用品、化肥多为海外进口”(莆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进口多批机械设备,如汽车、柴油机、发电机、电动机、电影放映机、自行车、医疗器械、制糖设备、食品加工设备、内燃机、车床、化工机械等。还有“民国8年,仙游女医馆从美国引进DeLeo爱克斯光设备,配有启罗汽油发电机和120伏特蓄电池组。民国26年,境内陆续进口了一些美国外科、骨科、五官科及妇产科等医疗器械”,以及柴油机、电动机、发电机、车床和碾米、磨面、制皂、玻璃加工、罐头生产等机械设备(仙游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96页)。“民国18年,日本机制白砂糖、煤油、布、京果、百货乃至小玩具源源输入,占领莆仙市场”,莆仙两县的传统行业受到严重冲击(莆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20世纪20—40年代,莆仙两县引进了一批农作物新品种,有效地改善了境内农业种植结构,主要有从东南亚引进了“拔地拉”(俗称“黑鬼蔗”)、果蔗(水果蔗)和“番仔蔗”等新品种。还有1936年从印度尼西亚爪哇岛引进的“爪哇2878”“爪哇2883”“爪哇2952”等甘蔗新品种。这些东南亚甘蔗新品种,促进了境内甘蔗种植面积的扩大和蔗糖产量的提高。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较为大宗的进口物资为美、英、德及东亚和东南亚各国的机织花布、衣饰、绒毛、针织品、纺织品、海参、燕窝、酒类、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据媒体报道,1924—1937年,仙游县进口的化肥累计达200万包,贸易额达3000万银元。进口煤油年均20万桶,贸易额达472万银元。进口的化工产品主要有美国“美孚”“亚细亚”“德士古”“鹰标”牌煤油和英国的“僧帽”牌煤油,美国“卜内门”、英国“眉目”、法国“狮马”牌肥田粉,“马标”牌颜料,日本产人丹、眼药,英国的医疗器械等。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对进口商品和通商国家进行限制。如1937年,将汽油和煤油列为禁止进口与转口的物品。1941年,花边、衣饰、绒毛或杂毛针织品、纺织品、鲍鱼、海参、燕窝、饼干、粮食、花生、桂圆、酒类、烟类、藤制品以及高级食品与生活用品等均被列为禁止进口的物品。但1942年以后,由于国内物资短缺,国民政府被迫取消进口商品限制,凡粮食、药材、机器设备之类,不论来自何国,均准许进口,莆仙两县对外贸易再度兴盛。
抗战胜利后,国内经济萧条,外汇紧缺,国民政府颁布了《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将进口物品划为自由进口类、许可进口类、禁止进口类等三大类。其后,进口商品有豆饼、肥田粉、煤油、布匹、棉纱、手表、呢绒、面粉、奶粉、罐头、牙刷、头梳、面巾、香料、胭脂,以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及中国香港地区商品居多。民国后期,国内经济形势每况愈下,对外贸易日渐萧条,莆田进口商品大幅减少。
出口产品。民国初,莆仙两县出口产品以农产品和土特产为大宗,主要品种有土布、花生、烟草、桂圆干果、蜜枣、茶叶、兴化米粉、蔗糖、粗制蚊香、杨梅干果、迷信纸、布鞋、粗药材、木盆、土白布、夏布、长边纸、草纸、木材等农产品和手工业品。
抗日战争期间,境内出口产品主要有桂圆干果、桂圆蜜饯、荔枝干果、杨梅蜜饯、糖类品、烟叶等。据载,1937年日本封锁闽江口后,闽省货物集散悉赖涵江,境内出口货物量扩大,永春、德化、大田、尤溪、永安诸地的茶、纸、香菇、笋干、瓷器、铁器、中药材等土特产多由涵江出口海外,以蔗糖、桂圆干等土特产品为出口大宗,每年销售往外地约有60万担。1942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境内出口贸易量锐减。出口商品仍以蔗糖、桂圆干果为大宗,烟(烟)叶次之。
抗战胜利后,由于国民政府加强进出口商品管制,莆田出口商品种类大幅度减少。据载,从1946年起,实施《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境内进出口量锐减。进口以食品和农用品为大宗。出口以蔗糖、果品、工艺品为大宗(莆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28页)。
(三)通商国家和地区
民国初,莆仙两县通商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南洋(东南亚)诸国和日本、朝鲜等东亚国家,以及英国、美国、苏联、荷兰等欧美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等。但通航的国家已经大幅度减少,主要是外国轮船将工业品输入沿海港口和境内市场,并委托当地商人销售或购置所需的出口产品。
20世纪20年代,莆仙两县的海上贸易逐渐拓展到欧美各国,通商的国家和地区有英国、美国、日本、荷兰、法国、德国、加拿大、葡萄牙、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和香港、澳门地区。
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战争需要,对外贸易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通航的国家和地区也有一定的选择性,国民政府只允许与同盟国进行通商通航,与莆仙两县通航的国家大幅度减少。
抗战胜利后,境内对外通商的国家也不多,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朝鲜和东南亚诸国。
二、海上走私
民国时期,莆田沿海走私活动非常猖獗。民国初,由于洋人控制海关,进口商品实行低关税政策,海上走私贸易利润不大,加上地方政府缉私严厉,有效地遏制了沿海走私活动。1922年,福建海关在莆田成立涵江水警分驻所和南日水警分驻所,外国商船入境须由海关会同水警一起登船查验。虽然民间海上走私活动减少,但洋人的鸦片走私仍然屡禁不止。
1929年,国民政府收回关税主权,大幅度提高进口商品关税,海上走私渐起。特别是台湾日本殖民当局,纵容不法日本商人在台湾海峡走私高税率商品,出现了20世纪30年代初的走私高潮,主要有白糖、煤油、化肥、纺织品、钢筋、水泥,以及中药材、白银、海盐等。莆田沿海的南日岛、湄洲岛、黄瓜岛和平海、江口、涵江等沿海港口集镇,走私商品泛滥。
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加大海上走私缉查力度,于1931年设莆田盐务税警队,配置缉私船1艘,查缉偷漏盐税走私。其间,缉私对象以“资敌”国货为主。重点查缉日本商船,防止日本商人与境内商人勾结走私。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军封锁中国东南沿海,沿海走私船逐渐减少。1939年10月,南日岛沦陷于日军。次年6月,设立福建战区货物运输管理检查处涵江管理站,协同沿海驻军严格查验外轮私货,以防止外轮偷越战区。抗日战争期间,沿海港口被日军封锁,沿海走私活动主要集中在南日、乌丘、黄瓜等岛屿,走私商品为海上伪军所控制。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大力培植伪军,委任张逸舟为“福建和平救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张逸舟先后吞并了福建和平救国军第一、三集团军,武装队伍发展到5000多人,建立了“海上王朝”,并成立了“新华贸易公司”,控制福建沿海的对外贸易,大举开展武装走私,获取暴利。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于1945年复设南日、三江口水上警察所各一处,隶属晋江水上警察局,配备武装警员20人,负责查缉沿海走私。张逸舟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党军,仍然驻扎在沿海各岛屿,继续垄断海上贸易,进行武装走私。1949年底,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后,张逸舟率部逃往台湾,海上走私销声匿迹。
三、洋货冲击
民国初,进口纺织品大量输入莆仙两县,境内传统纺织业受到严重的冲击,故有“洋布不用,则内地之布得售;呢羽不用,则绸缎之属畅销”的历史记载((清)陈池养:《慎余书屋文集》卷一《上林少穆尚书论行钞书》)。据载,民国时,洋布和外埠机织棉布有土纱、洋布、呢料、丝绸等100多种,其中针织品有毛线、棉毛衫裤、毛巾、袜子、手帕等,由苏广店(今称百货店)主营,主要分布在涵江、城里、黄石、鲤城、枫亭等各大集镇,涵江纱布业盛极一时,居当时涵江的五大行业(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之一。其批销的范围,除莆仙以外,还远至福清等地。纱布的货源主要来自上海、南通、杭州、绍兴、盛泽、广东、厦门、福州等地。
20世纪20年代,莆仙商人从厦门港口大量购买机织纺织品,如进口哗吱、华达呢、贡呢、绸缎、线呢、格布、条布和纱布等。由于进口纺织品质优价廉,充斥莆仙两县城乡市场,传统的棉布、麻布、土布等销量大减,逐渐淡出市场。
20世纪30年代初,外国商品大量涌入福建沿海,莆仙城乡出现众多经营进口五金交电和化工产品的商行及商店,其中较著名的有新德义、新美、新发、新章、通兴、春兴、连兴、荣兴、日成、长城、好治、淑蓉、协和、顺兴、丰兴、进兴、忠兴、亨利、茂隆等21家五金店和10家化工原料店,分布在城、涵及仙游城关、枫亭等地。其他乡镇的五金化工用品则由私营百货日用品商店兼营,经营品种不下200种,主要有元钉、铁丝、锯条、凿子、门窗插销、窗钩等日用小五金及少量民用电工器材、化工染料、油漆等30多种。货源主要由福州、泉州、厦门及上海等地采购运回(莆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0页)。外国商品的大量倾销,对传统农业和手工业造成了巨大冲击。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传统制糖业遭受进口机制糖的严重冲击。自宋代始,兴化百姓就采用土法制糖,然后运销北方各省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蔗糖成为当地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进入民国后,西方国家的机制蔗糖,质优价廉,种类繁多,大量进口,导致境内土制蔗糖严重滞销。据载,1917—1918年,外国机制白糖倾销,食糖运销量从原每年16万吨降到10万吨。特别是1922—1925年,日本的机制白砂糖入境倾销,使蔗农、糖商蒙受重大损失(仙游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