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 15:2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清 明

深化体制改革 建设文化强国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文化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明确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行动纲领。


《决定》一开始就论述五千多年来中华儿女共同创造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党既是这一举世瞩目的宝贵遗产的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我国先进文化的倡导者和创造者,总是以思想文化上的觉醒和觉悟,来把握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推动事业发展。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并逐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文化改革发展实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一系列文化改革发展的举措蓬勃展开。这九年,是文化改革发展充满活力、开创新局的九年,是建设文化强国风生水起的九年。


建设文化强国,就是要提高全民族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就是要使我们的文化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影响力,强大的活力创新力,强大的实力和竞争力。九年来,这些方面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就国际范围内文化产品出口竞争力而言,虽然增长迅速,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我国GDP居世界第二,贸易巨额顺差,但文化产品出口却是巨额逆差,与具有灿烂辉煌文明古国的美誉很不相称。我国所有出版社年销售总额不如德国一家贝塔斯曼出版集团,我国海外商演年收入总额不如加拿大一家著名的太阳马戏团,更不用说与美国等文化输出大国相比。当然,差距也让我们看到潜力、机遇和希望,激起我们建设文化强国的责任感。


建设文化强国,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美国文化产品总是以宣传“民主、人权、自由”及其生活方式为核心内容。它的流行歌曲、影视节目都在作品中流露出个人自由高于一切的理念。它的生活方式对许多青年人也颇具诱惑力。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文化强国建设,否则必将迷失方向。


建设文化强国,要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让大批杰出人才、优秀作品在文化强国建设、国际文化竞争的实践中涌现出来。每一个时代都有独具特色的文化表现形式和代表人物,以显示其独特的魅力与强大的吸引力、影响力。以文艺作品为例,自汉以下,有汉赋与司马相如、杨雄、班固、张衡,有唐诗与李白、杜甫、王维、王之渙,有宋词与柳永、苏轼、李煜、李清照,有元曲与关汉卿、郑光祖、马致远、白朴,有明清小说与曹雪芹、罗贯中、施耐庵、吴承恩等等。数百年、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和他们的作品,至今依然为人们所传颂。我们应该激励创作出表现时代精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精品,培养出一批名副其实的大师级的杰出人物,时代巨匠,与人民群众共同来实现文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同时,要拒绝自封的、花钱买的所谓“大师”“导师”的骗子,坚决抵制创作中的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抵制自我歪曲、贬损、丑化的媚外现象,维护中华文化的纯洁性,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说服力。


当前,我国文化正迎来大发展大繁荣的黄金时期。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