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拿红包与奔小康
最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起草组成员之一、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解读三中全会决议的内容时,风趣地说:“习主席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拿不拿红包,决定了能不能奔小康,决定权在农民自己手里。”
农民拿红包与社会奔小康,是辩证的统一。农民的红包拿多了,奔小康的目标就能早日实现;农民的红包拿少了,奔小康的目标就无法如期达到。鉴于此,农民红包的大与小,是衡量小康水平的具体标准。
农村中的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脱贫致富的重要基础,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转包耕地出让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这是发给农民的三个大红包。这三个大红包实在又可靠,深受农民的欢迎。
第一个大红包是耕地的转包。农民将承包的土地转包出去,可获得3笔的收入,一是转包的收入一亩一千元左右;二是老农民在企业的蔬菜基地或水果基地打工,他们管理经验丰富,月工资不低;三是有文化的子女,在承包商的加工企业当工人,收入也比较可观。有的农民地转包了,外出打工又有一笔收入。
第二个大红包是出让宅基地。宅基地出让后进行商品化的开发,农民可获得高效益的收入,既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还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第三个大红包是《决定》中提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过去农村建设用地是由政府先征地变成国有,再搞一级开发,再进行招拍挂。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了,无论是集体收入也罢,分给农民也好,又是一个大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