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08:27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葛瑞原

加快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课题之一,这不仅关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关乎人民生存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刚刚过去的2013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之最,不但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更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麻烦,出行不便,事故频发。仅仅一个雾霾天气就给国人上了极其现实的一课,人们从中认识到,要使赖以生存的家园美丽起来、美好起来,就需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对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不良现象加以禁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以严厉惩处。


事实已经证明,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制度建设的意义在于:人不仅要依靠觉悟、自律,而且要依靠完善的体制机制来激励和约束行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一要完善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者生态文明建设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


二要强化执行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强资源环境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和软硬条件,提高执法水平,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要凸显市场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尽快建立操作性强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以体现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产品公平分配原则。通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要重视参与性。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全社会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到行动上和实践中。


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要“努力把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建设成为共同的美好家园。”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制度法律的有力保障,整个国家必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我们的家园将变得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