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4 10:25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

发展文化产业关键在降低维权成本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王东京撰文说,中国把文化当作产业发展,起步晚,满打满算,也不过十多年。最近政府说,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高瞻远瞩,意义深远。短期内,若说追上先进之邦有困难,那么长期看,不应是天方夜谭。关键就看如何出招。

经济学说,需求引导供给。既然市场对物质产品与文化产品有等量的需求,为何文化产业会落后于工业呢?孟晓驷博士有过解释,她认为症结在文化产品的维权成本要高于工业品。我赞成孟博士的观点。

首先,工业品的消费具有排他性,文化产品的消费却不排他。比如一只水杯,我买下来就只能归我享用(支配);文化产品不同,比如音乐光碟,消费者买得的只是文化载体,不是文化产品,产品是碟里的音乐。一支曲子可无限制复制,你可以听,我也可以听,我听不妨碍你听,所以消费没有排他性。其次,复制文化载体的成本,大大低于文化产品的成本。再次,由以上两点决定,维护文化产品的成本会高于工业。仿制一个普通水杯,成本与原生产成本相若;且一个水杯被盗,侵权者也仅一人,而仿冒文化产品,因为成本低,以小博大,侵权者往往是千家万户。早20年,邓丽君的歌曲盒带,私自翻录者应不计其数吧?由此看,打击文化侵权的成本怎能会不高于工业呢?

中国文化产业刚起步,政府若有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我以为头等的大事也是维权,不仅要有法可依,关键在执法要严;同时,政府还应有适当投入,扶持文化企业用高科技维权。

(摘自2008年10月6日《北京日报·理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