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在南平任教谕
海瑞画像
海瑞,字汝贤,一字国开,自号刚峰,世人称之为刚峰先生,明代琼山(今属海南省)人。他生于正德八年,嘉靖二十八年中举人,后连续两次会试不中,便接受吏部调配,任福建南平县教谕。
南平是延平府的最大县,府治所在地。县学位于县城西北,大约在洪武三年由知县刘居信负责兴建,在嘉靖初年进行过扩建和修缮,规模相当宏伟。但因受当时日益腐败的社会风气的影响,县学风纪遭到严重的破坏,生员中学业优秀者寥寥无几。
初来乍到的海瑞,依据朱熹在白鹿洞书院讲学时所定的《学规》五条及辅汉卿在传贻书院教学实践中总结的“会粹六事”,结合自己在郡学读书时的切身体验和对南平县学实际情况,很快制订出《教约》十六条。《教约》十六条对生员在修身、处事、待人接物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告诫生员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海瑞此举,旨在整饬县学风纪,提高生员学业水平。
海瑞书法
为了整饬校风学规,海瑞“将《四书》、《本经》、《通鉴》,性理分为十二分”,并根据生员的学习成绩优劣及智力程度,因材施教。“诸生自量资力,次者减性理,再次者减《通鉴》,再次者减《本经》”,以此类推,实施针对性教学。对于生员的品德和学业的评定,“立大簿二扇,一稽德,一考学”,分别记录生员平时品行的得失和学业成绩,使“诸生失之前,宣补之后”。同时,学校“岁终执此,历历稽验参酌”,对生员进行赏罚。海瑞认为这会对诸生起一定的约束作用,对改变学风有一定的效果。
海瑞始终把德育放在首位。在《教约》十六条中,涉及德育的就有十二条之多。先从小事讲起,亦先从小事做起,要求生员对当时的“通弊”要一一改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倡导道德与文章不可分离,“文也,所以写吾意也”,文章要流露出作者的真实感情;反对生员硬套八股文,只求“讲章墨卷”,规定“诸生日后仍踵前弊,不流之胸中而取之他人者,纵极词华,亦加扑戒”。 海瑞非常重视德育的作用,将德育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中,认为诸生“集义以生浩然之气,为贤为圣,异日为国家建伟业无难矣。”
海瑞提倡生员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时刻关注国家政事。他把边防、水利等列入教学内容,“每月约讨论一二”并“命策考试”,来提高生员认识社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诸生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鼓励生员对国家关注的大事能“知而不言”。
海瑞教导生员要善于自重,言谈举止都要以礼教和道德为标准。“师者,人之表率也。”海瑞要求学生做到的,他首先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教约》中的规定,言传身教,以身作则。比如,为了改变士人舍礼从俗的风气,针对存在作风虚浮等弊端,海瑞亲自写出了《规士文》告诫自己的同时劝谕诸生,强调指出:“朝廷养士,本在安民”,并要求生员从“夫禾之高出曰秀,十中一人曰士”理解秀士的涵义,做到自勉自戒。又如,《明史?海瑞传》中记载:“御史诣学宫,属吏咸伏谒,瑞独长揖,曰:‘台谒当以属礼,此堂,师长教士地,不当屈。’”海瑞采取不卑不亢的态度维护师道尊严。他的这种狷介品格,引起了上级的不满。上级从此对他加以刁难与挑剔,极大的挫伤了他办好县学、革除弊端的满腔热情。为此,他愤而提出辞职。后在福建提学副使朱衡的劝说与邀请下,暂时到福州正学书院修书,之后又回到南平继续担任教谕。他的这种不畏强权的办事准则,对生员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南平县学在海瑞的精心教育管理之下,学风端正,纪律井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养出了一批人才。
嘉靖三十六年,海瑞在南平已经当了四年多教谕生涯。鉴于他治教有方,得到了“巡按监司交章荐之”,后被授为浙江淳安县知县,并从此由教坛转入政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