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与女娲之比较
女娲补天雕像
自从英国人达尔文1859年发表他的巨著《物种起源》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一切生物都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变化的。然而“进化论”的普及,并没有导致“造物主”神话的消失。当今世界各地,上帝创造人类的传说依旧十分盛行。
无独有偶,“造物主”的桂冠不只属于声名显赫的上帝,也属于很早就“隐退山林”的女娲。这两位远古的神灵虽然分别住在地球的西边和东边,相隔千山万水,彼此互不认识,但都声称自己独立地进行了这项史无前例的工作,并获得了巨大成功。有关他们的传说,东西方均有文字记录下来。前者见之于《圣经》的《创世纪》,后者分别收存于《山海经》、《淮南子》、《太平御览》、《礼记》、《楚辞》、《说文》等中国古籍。笔者以前对这些记载略知一二,但没有想到东西方“造物主”之间会有什么“瓜葛”。最近翻书,有了新的收获,发现在创造人类的过程中,二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处,两相比较起来,不仅能给人以兴趣,还可以从中获得某些感受和启迪。
先说共同点:
首先,上帝与女娲用来创造人类的原材料都是泥土。女娲用的是黄泥——“女娲搏黄土作人”(《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义》),中国古籍对此的记载很明确。上帝究竟用的是什么泥,《创世纪》只说“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把生命的气吹进他的鼻孔”,并没有细分是何种“尘土”。笔者以为,此处无需再作烦琐的考证,反正每个人都有体会,任你怎样天天清除,时时擦洗,身上总有污垢不断产生,那似乎就是人乃泥土所造的最好证明。
其次,上帝与女娲所造的第一个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模样做的。女娲是对着水中自己的形貌造人,上帝也说我要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上帝造出来的是亚当,男的;女娲造出来的虽然没有提到性别,也不知道叫什么名,但既然是对着自己的形象造,女的可能性也就最大。
再说不同处,仅就笔者所认识到的列举如下:
造人的目的性不一样。上帝造人是在他开辟天地、定出昼夜,划分陆地与海洋,制造日月星辰,播种各类生物之后,到了第六天才作出的决定,目的是让人控制大地,“管理鱼类、鸟类,和一切牲畜、野兽、爬虫等各种动物”,可见这是他创造世界整个宏伟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女娲似乎没有考虑得那么多,她的动机比较单纯,只是因为寂寞、孤独,觉得天地间应该添点什么东西才有生气,于是想到了造些与自己相像的人。
造人的数量相差悬殊。上帝只造了两个——亚当和夏娃。夏娃还是上帝在亚当沉睡时“拿下他的一根肋骨”另造的,可见女人从男人那里出来,是他“骨里的骨,肉中的肉”,处于从属地位,这在上帝造人的时候就有了明确的安排。女娲所造的人则多到难以统计,她先是日以继夜地用泥巴捏出一个个人,放到大地,让其活动,但大地十分宽广,任凭她怎么快速捏造也无法满足要求,于是突发想象力,拔了一根藤插到泥潭里,将泥浆搅浑,然后拉出来用力一甩,泥点顿时纷纷扬扬洒满大地。令人惊奇的是,那无数的泥点落地后居然都变成了一个个欢呼跳跃着的人。
上帝之手
对造出来的人管理有差别。上帝造出亚当与夏娃之后,将他们安置在伊甸园耕种土地,看守园子,却又不让其张开眼睛,因此两人虽然都光着身体,却不懂得害羞,虽然被指定为夫妻却不懂得同房。上帝还编出谎言对亚当说,“园子里任何树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别善恶的树所结的果子绝对不可吃,吃了当天一定死亡”。笔者每次读《圣经》,读到这里都有点不理解,觉得伟大而仁慈的上帝怎么会这样撒谎?幸亏伊甸园里那条蛇偷偷地告诉夏娃,上帝的话并不可信,你们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不仅不会死掉,还能睁开眼睛,像上帝那样辨别善恶。听了蛇的话,夏娃与亚当先后吃了“禁果”,一下子看清了赤裸着身体的自己与对方,从而懂得了羞耻(赶紧用无花果树的叶子遮盖身体),也产生了爱情,并开始“同房”,繁衍后代。应该说,伊甸园里的那条蛇对人类是有再造之功的。没有蛇的点破,亚当与夏娃可能一辈子都只能是闭着眼睛、光着身子、过着分居的生活,世界哪能发展到今天的六七十亿人口 ?可是,亚当与夏娃却由于偷吃“禁果”,被逐出伊甸园,上帝还决定大大增加夏娃怀孕的痛苦与分娩的阵痛;至于那条有恩于人类的蛇,《圣经》指责它是“最狡猾”的动物,并被扣上“诱骗”的罪名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上帝诅咒它只能“用肚子爬行,终生吃尘土”。对比上帝,女娲造人的初衷虽然有点随意性,但她一旦把人造出来,就觉得责任在身,很早就为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让男女互相配合,不断繁衍后代。女娲因此还是世界上最早的媒人,被尊为高媒。汉代应劭的《风俗通义》有这样的记载,“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礼记·月令》也有如下的记述——“仲春之月,以太牢祀于高媒”。
两位“造物主”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不同是,上帝以世界主宰的身份自居,视其所造的人类为子民,要他们无条件服从。因此,当人类违背他的意志,“个个邪恶,始终心怀恶念”时,上帝非常痛心,后悔不该造人,并发誓“要从地面上消灭我造的人类”。然而他“喜欢诺亚”,不忍心这个听话的“惟一好人”也同归于尽,于是在发大水之前将他打算毁灭人类的决定透露给诺亚,让其一家做好逃生的准备。后世广泛流传的“诺亚方舟”故事就是这样产生的。女娲则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人类的主人,她只是关心这些由她造出来的众生是否活得快乐自在,因此多次为人类解忧,最为轰动的一次是“补天”。当时火神祝融与水神共工为了争夺帝位而大动干戈,共工输了那场战争,觉得没脸见人,就一头撞向不周山,柱子被撞断,天便稀里哗啦地塌下来,露出了一个大窟窿,各种灾害随之出现,人类因此遭到了空前的浩劫。女娲知道后非常着急,她立即赶到大河挑选了许多五颜六色的石头,然后架起火堆将这些石头炼成胶糊状的液体,细心地将天上的那处大窟窿补好,并杀了一只大乌龟,用它的四支脚代替原来的天柱,立在大地的四周,牢牢地撑起了天,使人类得以继续安心地生活下去。
笔者列出以上的种种不同,并非要比出上帝与女娲的高低,而是想从中探寻一下东西方文化的某些差异。其实,有关上帝与女娲的传说都是远古的神话,各自的编排都有它的合理性,都能给人以启迪。在我看来,上帝的一些做法,如对人类的惩罚,其出发点是为了消灭邪恶,促使人类悔过,还世界以清净、安宁、和谐,显得正气凛然,不徇私情。一部浩繁的《圣经》,就是记载神的创造,人类的堕落和神的救赎计划及其实施的过程;而另一位造物主女娲,她的种种行为,则无不体现出母性的关怀,人道主义的精神,这一切都应该得到尊重。
但是,我觉得上帝与女娲之间的最大不同是知名度和影响力。
上帝自从创造了人类,一直以来都没有放弃对其统治(或称之为管理)。所谓“旧约”与“新约”,实际上是上帝与人类签订的互相必须遵循的契约。简而言之,上帝是人类的“主”,他的指示与要求,人类做到了,就会得到上帝的恩赐;违反了,就要受到上帝的惩罚。今天,世界上有很多人相信这一点,而且非常虔诚。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至高无上,不可亵渎的。相反,女娲创造人类之后,除了那次下凡“补天”之外,几乎再也没有过问人间的事,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要统治(或管理)这个世界。久而久之,人类也就逐渐淡忘了这位劳苦功高的伟大母亲。
为什么同是“造物主”,知名度与影响力却是如此的不同?笔者以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上帝创造人类之说,已经由神话变为宗教。宗教是一种信仰,认为现实世界之外还存在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主宰与决定着人类的命运。这种认识在信徒的心中是绝对真理,不仅自己坚信,而且义务传播(最近就有一位信徒诚恳地邀请笔者入教),因此上帝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不断扩大。两千多年来,以信仰上帝为核心的基督教从西方传到东方,成为世界性的宗教,教堂千千万,信徒数以亿计。女娲创造人类之说则始终停留在神话阶段。神话是一种远古的传说,人们是否相信并没有任何强制,现实中的受众一般只是欣赏,而不会信以为真。例如著名的希腊神话,宙斯是“众神之主”,他的权力与能耐可大了,但其所作所为就没能像上帝那样被当作事实认可并受到教徒的崇拜。至于女娲,有关她的神话零星分散,彼此间还不尽相同(如有的古籍称女娲是伏羲的妻子或妹妹),人们对其形象的认知自然就比较模糊。即便是在中国,这位传说中的“造物主”也显得相对陌生,甚至远不如佛教的大慈大悲观世音、基督教的圣母玛利亚、道教的海上女神妈祖那样为普通人所熟悉。写到这里,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倘若古代以信仰女娲为核心的传说也演变成为一种宗教,并沿续下来,今天女娲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就大不一样了,甚至能与上帝来个分庭抗礼也说不定。
笔者因此认识到,共产党人虽然是无神论者,宗教却是一门值得关注和研究的学问。正确制定与执行宗教政策,对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和谐,社会的发展,更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中国历史传说中的伟大女神女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