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文化概论”专题·
05.《周易》论福祉
位居群经之首的儒家经典《周易》,“福”字于经传中全文共11处(《小象传》引经文重出者3处),比如:
《泰》卦九三爻辞:“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谦》卦《象传》:“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晋》卦六二爻辞:“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困》卦九五爻《小象传》:“利用祭祀,受福也。”
《井》卦九三爻辞:“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宋)朱熹《周易本义》,清光绪刻本
《小象传》:“求王明,受福也。
《系辞传》引孔子语:“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就经传文本所涉及的“福”字及其含义来看,主要是指福由上天(天道)、神明赐予,人们相应地得以“受福”“致福”“得福”。《周易》以阴阳爻画组成的六十四卦符号象征体系、由卦爻辞组成的文字说明体系,以及配合着对“经”部分进行哲理阐释、发挥的《易传》部分,构成了“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的传统文化原典,将福纳入考察阐释。虽然其直接的阐述内容不多,但如果我们把福与祸的观念,与《周易》经传中的吉凶悔吝的推阐、评判结合起来,便可以发现其中诸多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