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1 20:06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苏振芳



·“新时代视域下的福文化·

  推动以“劳动创造幸福”为核心的“福”文化研究

 

苏振芳

 

 

“福”文化是一种社会亚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创造幸福”是“福”文化的核心内涵,深入研究“劳动创造幸福”与“福”文化的关系,对推动“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劳动创造幸福”是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体系的过程中,对于人类的幸福问题有很多论述,他们特别重视通过劳动创造获得最真实的幸福。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幸福而劳动的职业,就不会被他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做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马克思还指出:“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理想人物,就曾为人类牺牲了自己——有谁敢否定这类教诲呢?”

马克思既充分肯定物质生活对幸福的重要性,还特别注重精神生活对幸福感的作用。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对于一个忍饥挨饿的人来说并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同时他还指出:“人的需要绝不仅仅停留在动物性的感性层次,而是立足感性达到理性,对自我本质的真正占有。只有这种感性与理性的真正融合,人的真正需要才能得到满足,人的幸福才能够真正实现。”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劳动视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并认为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易而言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未能成为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相反,“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不难看出,尽管这一时期马克思的幸福观还带有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思想痕迹,但是,他已经将人的幸福建立在自由自觉的劳动基础上。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批判了劳动过程乃至一切社会关系在资本逻辑的宰制下对人的自由与发展产生的压制,指出“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所以,成为生产工人不是一种幸福,而是一种不幸”。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劳动不能创造幸福”的批判,马克思提出了为实现人的本质而推翻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的“斗争幸福观”,认为只有在旧的生产方式彻底变革和旧的分工彻底消灭的前提下,“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

马克思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中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物质需要是人们最基本的需要,人们要能活下来,先要解决衣食住行,然后才能考虑其他方面的追求。物质需要不仅是人存在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正是通过不断分工协作、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不断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类物质生活需要的结果,也为自身提供了幸福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道:“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人类在劳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增加了自身的精神财富。在劳动过程中,人类不断地探索和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创造了宝贵的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当精神财富的生产从物质财富的生产中独立出来,就出现了专门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等。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精神世界,人的需要绝不仅仅停留在动物性的感性层次,而是立足感性达到理性。只有这种感性与理性的真正融合,人的真正需要才能得到满足,人的幸福才能够真正实现。人们在不断劳动创造的过程中,不仅获得了自身生存的物质资料,同时也充实了自己的精神生活、提升了自己的精神境界。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提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特征,劳动生产不仅将人与动物从本质上区分开来,还在现实中将不同社会群体的人区分开来。恩格斯在《致康·施密特》中指出:“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劳动是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和手段,人们在劳动中创造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并全面提升人自身。劳动不但是个人获取幸福的内在条件,而且在劳动过程中可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满足着归属、安全、交往、被尊重等多种需要,因而使个人幸福变得更加丰富和深刻。在劳动过程中,人们能够获得知识、强健身体、磨炼意志、净化灵魂,人的各项才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发挥,人生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能够增进友谊、培养感情,能够体会到生命的真实感、价值感,能够感受到人生真谛。在劳动中发展潜力和才能,不断提升自我,把个人价值释放到极致,才能更好地感受和享受幸福。

马克思在《反杜林论》里指出:“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从深层意义上讲,幸福不仅在于享受劳动创造的成果,而且还在于劳动创造活动本身。劳动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享受劳动成果只是劳动全部过程中暂时休息的驿站,而劳动创造才是人生奋斗的全过程。现实社会中,许多志愿者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他们废寝忘食、不畏艰险,工作过程尽管很辛苦,但从中体验到的快乐与幸福常常溢于言表。人们常常在创造性的劳动过程中感受到快乐,在劳动创造获得丰硕成果以后感受到内心的无比喜悦和幸福。

 

二、“劳动创造幸福”是“中华福文化”核心要素

 

在我国古代经典著作中对“劳动创造幸福”有许多阐释。《尚书》有“天亦惟用勤毖我民”之语;《易经》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之句;《诗经》赞申伯勤劳说“亹亹申伯、王纘之事”;孔子读《周易》致韦遍三绝;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司马迁发愤成史家之绝唱;诸葛孔明辅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与辛勤劳作有关的词汇更是比比皆是,勤奋、勤俭、勤谨、勤苦、勤劳、勤快、勤勉等等,不胜枚举。《左传》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俭是道德要求,侈是万恶之首。荀子在《天论》中强调“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表达了对勤劳耕作和勤俭节约的认同。《墨子·非命下》指出:“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称得上是中国社会福利、劳动保障思想的萌芽。

从古至今中国人民都崇尚和歌颂“劳动创造幸福”,以“劳动创造幸福”为美、“劳动创造幸福”为荣。许多仁人志士认为:“劳动创造幸福”就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期望;就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人生自由自在;就是“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牵挂;就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收获;就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愿;就是“长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的回忆;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追求。司马迁用“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诠释着自己对“劳动创造幸福”的理解;登上岳阳楼的范仲淹面对滚滚的长江水,吟诵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劳动创造幸福”的诗句。

我们的祖先凭着辛勤的劳动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不仅给予了我们无数的物资财富,也给我们留下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劳动创造幸福”蕴含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丰富思想。

“劳动创造幸福”奠定了人类生存和发展之本。古代哲学家、教育家、科学家墨子教育弟子说,“故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食者国之宝也”“民无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在墨子看来,民不可无食,食必须通过劳动获得。明代学者吕坤说:“一年不务农桑,一年忍饥受冻。”不勤劳务农,就缺衣少食。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提出:“治生以稼穑为先,舍稼穑无可为治生者。”这些观点指出了农业劳动的基本价值。清代政治家曾国藩将这种劳动谋生观点加以发展,提出:“卫身莫大于谋食。农工商,劳力以求食者也;士劳心以求食者也。”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劳动已不限于农业,但是人人必须劳动才能生活。

“劳动创造幸福”培养了人的优良品德和健康的身体素质。春秋时期的敬姜在《论劳逸》中指出:“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认为劳可培善和逸则生恶两种不同的品德培养功能。明末清初的教育家颜元提出:“养身莫善于习动,夙兴夜寐,振起精神,寻事去作,行之有常,并不困疲,日益精壮。”意思是劳作使人强健。清代学者汪辉祖在批判“幼小不宜劳力”观点时指出:“欲望子弟大成,当先令其习劳。”他认为,古来成功的将相,没有一个是软弱不耐劳苦的。

“劳动创造幸福”既包含对劳动价值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早起”、“辛勤”和“创造”生活观的积极倡导。“早起”是“劳动创造幸福”的起点。南宋文学家叶梦得说:“每日起早,凡生理所当为者,须及时为之。”朱柏庐治家格言的第一句话就是:“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家中大小,总以起早为第一义”。“少睡多做”,体现“一人之生气”。“辛勤”是“劳动创造幸福”的手段。古人关于勤于劳动的论述指不胜屈,政治家劝子侄勤于政事,学问家导儿孙勤于读书,贤母们教女儿勤于纺绩。明朝仁孝文皇后徐氏说:“农勤于耕,士勤于学,女勤于工。”勤则家“兴”人“通”,惰则家“衰”人“穷”。要做到勤,需持之以恒锻炼。等等,绵绵不断、经久不衰、延续至今,不少古诗词更是融洽地将珍惜食物与辛勤劳动结合起来,深深影响并塑造着中国人勤俭节约的美德,成为今天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优秀品德。“创造”是“劳动创造幸福”的结果。劳动创造灿烂文明,劳动人民在勤劳创造生活的同时,发挥聪明才智,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灿烂文明,在建筑、科技、手工业、天文地理等诸多领域都取得了无可比拟的成就。万里长城、天文仪、龙门石窟、都江堰、大运河以及素纱禅衣、榫卯结构、记里鼓车等,无一不是凝聚劳动人民勤劳智慧的伟大成果。

 

三、“劳动创造幸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源泉

 

劳动是一切成功的必经之路。通过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通过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也必将通过劳动创造来实现,这是“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的动力源泉。一方面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美好生活要靠劳动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脚踏实地、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来激发人民群众对劳动的热爱,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另一方面要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就是要培养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充分发挥人们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同时还要激励人们自觉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同频共振。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劳动创造幸福”宣传教育,应激励人们在通过劳动创造自己幸福梦的同时,能够自觉助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是每个中国人内心深处的梦想和渴望。在筑梦的征程上,每个人都应该是实践者、实干家,用自己的劳动与创造,一步一步地靠近梦想、实现梦想,最终创造自己想要的幸福。幸福不会从天降,幸福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因而,强调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更具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创造幸福生活,根本还是靠劳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劳动发展史,就是用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历史。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已成为当今社会基本的幸福规范和行动准则。只要辛勤劳动,人人都有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梦想成真。要进一步增进对劳动内涵特征、重要作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激发各族人民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用辛勤劳动写好中国梦的篇章。

 

四、科学揭示“劳动创造幸福”与“福”文化的内在关系

 

当前,宣传以“劳动创造幸福”为核心的“福”文化,要科学认识和揭示其内在关系。

一是宣传以“劳动创造幸福”为核心的“福”文化,要坚持“劳动创造幸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基础的思想。人类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就是要让人们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让人们真正懂得:通过劳动,可以实现人世间的美好梦想;通过劳动,可以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通过劳动,可以铸就生命里的一切辉煌。

二是宣传以“劳动创造幸福”为核心的“福”文化,要把“劳动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只有把“劳动创造幸福”作为前提,然后才谈得上享受幸福生活。因为对广大劳动人民来说,没有劳动就没有幸福可言。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什么是幸福?如何谋求幸福?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的理解、采取不同的手段。有的人把锦衣玉食当成一种幸福,满足于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物质生活的富有;有的人把不劳而获当成一种幸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把个人幸福建立在他人劳动与奉献的基础之上;有的人为了谋求所谓幸福生活,不惜坑蒙拐骗、巧取豪夺,以侵犯他人利益乃至生命作为代价;有的人把幸福等同于权力+金钱,依仗手中权力谋求私利、“经营”幸福,以致陷入腐败泥潭不能自拔。如此种种行为,折射出狭隘的、腐朽的幸福观和劳动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背道而驰,而且根本背离了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蕴含的幸福含义和幸福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社会劳动才是创造幸福的根本途径。只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才是人生的最大幸福。

三是宣传以“劳动创造幸福”为核心的“福”文化,要贯彻劳动不仅创造物质财富,而且创造精神财富的思想。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通向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媒介,也是实现人性至美至善的必由之路。要发挥“劳动创造幸福”的立德树人、开发民智、强身健体、审美的功能,充分挖掘人的天赋,不断激发人的创造潜能,从而达到以劳动创造幸福,以奋斗实现价值的目的。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劳动改造客观世界,创造丰裕富足的物质生活和多姿多彩的精神生活,从而使自身得以不断发展和全面提升。

四是宣传以“劳动创造幸福”为核心的“福”文化,要把“福”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之中。既要让全体公民认识到:“劳动创造幸福”是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是实现个人成长进步的阶梯;是生活教育和生命教育最佳的汇合点;是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实现的唯一通道;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还要让全体公民清楚看到:今日中国,正面临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也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仍需我们凭着勤劳、智慧、勇气,以信仰、信念、信心铸就精神的力量,用“劳动创造幸福”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 陈来: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

2. 陆信礼:《劳动教育应汲取传统智慧》,《中国教育报》2019年04月25日第6版 理论周刊·思想前沿。

3. 张立文:《光明日报》2014年07月22日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