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15:17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王大同

 

参加东京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梅汝

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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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

 

梅汝璈(1904-1973年),中国著名的法学家,江西南昌人。上世纪20年代初赴美留学,1926年斯坦福大学毕业后,继续在美国深造,1928年荣获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翌年回国服务于中国法学界。历任多所高校教授,1932年上海新月书店出版他的《现代法学》,以后又有许多法学著作和论文问世。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内部经过激烈斗争,最后由天皇裕仁正式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负责日本投降事宜。

1945年8月30日,麦克阿瑟飞抵东京,他想起在太平洋战争初期受尽日本军国主义的羞辱,特别是副手温赖特在菲律宾被日军俘获关在集中营里受尽日军官兵百般凌辱和折磨,对日本军国主义恨入骨髓,一到东京就下令解除日本武装、逮捕日本战犯,禁止日本打着宗教旗号搞极端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组织活动,还曾想烧毁靖国神社。

1946年1月19日,同盟国根据《波茨坦公告》颁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命令,决定法庭由中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印度等11国的法官组成。并通知上述各国立即派出法官到东京参加审判日本战犯。中国接通知后,经过慎重选择,决定指派复旦大学法学教授梅汝璈为中国法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向哲浚为中国检察官,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任顾问。

1946年3月19日,梅教授在复旦师生的热情欢送下,乘坐美国军用飞机飞往东京,开始他的神圣使命。当天中国所有重要报刊都在显著位置刊登这一重要新闻。

梅汝璈到东京后,中国驻东京联络部为他举行接风欢迎宴会。梅法官在会上说:“我中华民族素以宽恕待人,但为防止将来再有战争狂人出现,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远东及世界和平。我既受国人重托,决勉于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他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一、审判中法官座次之争。

11位法官齐集东京后,大家首先关注的是法官的座次顺序排列。庭长右边是美国法官,左边理应是中国法官,但是英国和荷兰都想争这个座次。如果坐在庭长的左、右边,不仅随时可以和庭长交换意见,还能及时掌握庭审动问,更重要的是表示该法官所属国在审判中的地位。庭长韦伯却想让美、英两国法官坐在他的左右两边,以利于贯彻美国的审判意图。

当时中国虽号称“世界四强”,但国力不强。梅汝璈说:“若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都是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排列才最合理,现在是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严重,抗日时间最长牺牲最大,因此中国理应排第二位。去年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日本投降时的排列顺序就是这样排的。”梅教授这个意见合情又合理,得到多数法官的认同。但在开庭前一天进行预演时,庭长韦伯却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梅教授立即表示抗议,并脱下法袍拒绝登台“彩排”。韦伯说:这个顺序是经麦克阿瑟同意的,今天彩排就先按这顺序,明天正式庭审再另议。梅教授说:今天彩排已有很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天见报便成既成事实,所以我坚决不同意。既然我刚才的建议在同仁中没有太多异议,就让大家来表决吧!韦伯没有办法,只好交付表决。结果还是同意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梅教授为中国争得了法官的第二把座椅,也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争得了地位和荣誉,受到了国人的高度称赞。

二、对日本头号战犯裕仁天皇如何处理之争

裕仁是日本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日本海陆空三军的最高统帅和对外侵略的决策者,掌握着任免三军将帅政府首相内阁大臣的绝对权力,充分证明他是掌握实权的最高统治者,不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傀儡,更不是什么和平主义者。

裕仁在批准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后,还进行具体的战争指导。1931年日本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我东北军民奋起抵抗,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方主战场的序幕后,裕仁在致电侵华日军的密电中,下令日军“向前推进”,使得日军在四个多月内占领了中国128万平方公里的东北全境,超过日本国土面积的3.5倍,使我东北3000多万同胞沦为亡国奴。裕仁还亲自接见策划并实施占领东北的有功将领坂坦征四郎,给予嘉奖。1932年3月成立的“伪满洲国”和以后占领热河、进犯华北都是在裕仁的首肯下进行的。“七七事变”后,裕仁又向日军将领建议:“在要塞地区集中大量兵力,实施压倒性打击”,并诏示侵华日军应“视所有年龄在15岁以上60岁以下的中国男子为我们的敌人。这些中国平民都应该杀掉。”这就导致了“南京大屠杀”和以后中国各地军民大量被杀害。此外日军还对中国实施毒气战、细菌战、三光政策等极其野蛮的侵略政策,也都与裕仁的指示和纵容有关。

1938年12月,裕仁发布《大陆命令第241号》,指令侵华日军以主要兵力进攻八路军、新四军和敌后抗日根据地;1940年裕仁还派遣贵族院的高月保和乘兼悦郎作为特使到北平对侵华日军进行“宣抚”,表彰他们残暴的侵华罪行。

1941年东条英机、坂坦征四郎、山本五十六等策划和实施的偷袭珍珠港和发动太平洋战争也是经由裕仁批准实施的。

上述这些对外侵略在日本御前会议都有记录,裕仁是脱不了罪的。因此战后各主要同盟国都将裕仁列为头号战犯。英国首相艾德礼、苏联统帅斯大林、中国领导蒋介石都曾分别致电麦克阿瑟,要求将裕仁作为头号战犯逮捕,经公审处死。但麦克阿瑟认为要实现对日本的战后统治,需要维持日本的天皇制,如果将天皇治罪,日本就会陷入混乱,这不利于扶植日本在远东对苏联进行冷战的工具和构筑防共、反共的防波堤,所以急电杜鲁门,主张不追究裕仁的战争责任,得到批准后。即颁布盟军总司令部第一号令,指出:“出于对日本前途和国民信仰的考虑,盟国决定对日本天皇裕仁不予追究发动战争的责任,不予起诉和逮捕。”

三、对日本首要战犯该不该判处死刑之争

法庭在讨论量刑时,法官们发生激烈争论,特别是对主要战犯该不该执行死刑争论更为激烈。美苏关系日趋紧张,西方国家想把日本变为他们反苏反共的伙伴,便极力主张给日本战犯多些宽容。中国法官梅汝璈则认为,中国遭受日本侵略时间最长,国家和私人财产损失最严重、牺牲人数最多,日本侵略军对中国军民杀害的手段最残忍,如挖心取肺、砍头剁脚,火烧水溺等刑法,日本侵华官兵全都用上了。梅教授列举大量证据说明,这些甲级战犯全都应该处以死刑。菲律宾、新西兰也饱受日军侵害,他们的法官都同意梅教授的主张。但有一些国家的法官主张不应该有死刑,如荷兰法官洛林说:“不能对破坏和平罪者处以死刑。”印度法官帕尔甚至主张“全体战犯无罪开释”,他说:“世人须以宽容、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实施报复。”法国法官贝纳特也不主张死刑,他说:“天皇尚且不予究处,就没有理由处死天皇的追随者。”美国法官克莱麦尔虽然同意有死刑,但只主张对美国犯有战争罪的战犯,不赞成对其他被告实施死刑。还有一些国家的法官因为对日本的野蛮侵略缺乏切肤之痛,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针对这种情况,梅汝璈严正地指出:“我们如不能依法严厉制裁日本战犯,既有悖于本法庭的宗旨,也违背《波茨坦公告》之精神。”因此他坚决主张对日本战犯首恶者必须处以极刑。

当时总的形势,法官中赞成死刑者只占少数,所以他十分火急地找到韦伯庭长,就严惩首要战犯之事与他磋商。韦伯仍不为所动时,梅教授激动地说:“审判长先生,我和我的同事都是受四万万五千万国人之托,来此惩罚侵华日军的元凶祸首的,如果法庭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唯有集体蹈海一死,以谢国人!”韦庭长惊讶地说:“你们怎么能这样做呢?”梅教授说:“我们个人之颜面、生死都是小事,但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请审判长考虑我们这一最后请求!”韦伯庭长被梅教授真挚情感打动了。他说:“我个人的意见可以收回,只是其他法官不是很好说服的。”梅教授说:“我们将与各国同仁认真商谈,争取他们的支持。”

梅教授和他的助手们仔细商讨如何改变这一不利局面,大家一致认为:检察庭提出的对日起诉材料分为13个部分。各个部分都是交给与那个国家关系最密切的检察官负责调查取证,如日本对苏联的侵略就交给苏联检察官,对澳大利亚、荷兰的侵略就交给澳大利亚、荷兰的检察官,唯独对中国的侵略,交给美国检察官负责搜集证据,中国只被要求提供他们指定的个别证据,这是毫无道理的。我们必须以此为突破口,争取到由中国负责日本侵华具体证据的调查取证权。特别是对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和进行南京大屠杀的取证权和起诉书的草拟权。经过梅教授为代表的中国法官和检察官的据理力争,终于获得了负责日本战犯罪行的调查取证和起草权。他们日夜奔忙,多方查证,从数万页的庭审速记中,逐案逐件反复查证比对,选择重要方面的具体罪证,草拟这些罪犯的详细罪证,并在法官会议上争得了单设“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行”一章,说明日军的残暴是人类文明史上所仅见的,然后再劝说他们同意对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策划成立伪满洲国的罪行和南京大屠杀的首要战犯松井石根犯下的累累罪行,实在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经过梅汝璈法官费尽心血的说服,终于在法官会议上获得6票对5票的微弱多数,通过对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武藤章等7个甲级战犯的死刑判决。人们不会忘记梅汝璈教授在这一斗争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3日庭审开始到1948年11月审判宣布结束,历时两年半之久。庭审结束后,中国国民党政府随即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梅汝璈因对国民党政府所作所为失望,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赴任。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梅汝璈于1949年6月从东京抵达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香港抵达北京,1950年起长期担任新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

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军国主义在美国纵容下,一些顽固的右翼分子在名古屋公然为东条英机等7个被处死的战犯树碑立传,吹捧他们是“殉国烈士”、“民族英雄”。梅汝璈义愤填膺立即编写了《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一文,运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掌握的大量资料,历数这两个罪犯在南京屠杀我30多万军民的滔天恶行。指出谷寿夫是攻占南京的日军第六师团长,抗战胜利后从日本被引渡来华受审、判处死刑被枪毙于南京雨花台。松井石根是入侵南京的华中派遣军总司令,攻占南京、屠杀南京军民的最高统帅,他们都是死有余辜的罪犯。

由于梅汝璈在东京国际法庭将近3年的任内无私无畏、有理有节的斗争,终于夙愿得遂,祖国人民感谢他!周恩来总理也曾表彰他说:“梅汝璈先生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工作了近3年,对侵略我国的大战犯给予了严正的判决,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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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审判法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