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制度的缺陷
汪毅夫
近日备课,断断续续地将系列讲座《制度史视野里的台湾》讲纲写好了。讲纲包括:引言,乡约制度、宗法制度、幕府制度、科举制度、职官制度及西方政党制度在台湾,结语。计划分三次讲。
关于幕府制度,我写过《幕府风流笔阵横——从唐景崧幕看台湾幕府与台湾文学》(1993)、《清代台湾的幕友》(2003)和短论《幕府制度在台湾》(2020)。学术总是在进步,学者老了也会成长。1993年,我的眼中和笔下所见是唐景崧幕府的风流景像,不染一絲尘埃;2003年已经眼见和笔涉劣幕之弊端;2020年则直击幕友的担责问题。此次备课,认真思考,对幕府制度与生俱来的、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有了认识。
请允我仍以唐景崧幕为例而言之。
清雍正元年有谕:“嗣后督、抚所延幕宾,须拣历练老成,深信不疑之人,将姓名具题。如效力有年,果称厥职,咨部议叙,授之职位” 。幕友本是官署里没有官职的佐助人员,由官署长官私人聘请。长官作为府主辟置幕府、延请幕友,幕友入幕佐助、对府主负责,这是幕府制度的两个方面。在雍正帝的谕旨里,设置了“将姓名具题”的报备规定和可以“授之职位” 的升迁通道,幕府制度于是成为职官制度之补充。雍正帝考量的是防止督、抚的幕友以“置身事外” 的态度应付府主,他划的重点是幕友须对督、抚负责。然而,问题来了,幕府毕竟是佐助府主办理公共事务的机构,只强调对府主负责,无有对国家、对社会、对小民负责的硬核要求,无疑是一大缺陷。唐景崧以“福建台湾布政使” 署(即代理) “福建台湾巡抚” 是1894年农历九月二十五日的事。据《台海思恸录》(哀痛子)记载,唐景崧在“福建台湾布政使署福建台湾巡抚”任上,“宏开幕府,广集英才”,其幕中有刑部主事俞、礼部主事李、候补道陈、候补道姚。“此数人者,皆抚军(汪按,指唐景崧)礼而罗致之。或由电请,或以轮迎。到皆倒屣不返,依为命世之英。连騼既集,日夕运筹,意将建不朽之勋也”。唐景崧幕中之人,当然会有得府主保荐的个人升迁念想。1895年,他们皆深度参与拥立唐景崧为“总统”的事务,及事败,则个个抽身逃脱、“置身事外”。竟然无一人为事、为事败、为事败残局担责。幕府制度有毛病、毛病大了。
(作者汪毅夫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