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土改兵”
全国解放后,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福建省与全国一样掀起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十兵团二十八军在全军抽调一批官兵,组建闽北土改大队,奔赴农村支援土改。我是当年被抽去支援土改的志愿兵。
1950年10月下旬,我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八军教导团毕业后,分配到83师247团后勤处任宣传员。10余天后,突然接到上级命令,执行新的任务,即与部队抽调的官兵支援地方土改。命令如山倒,数百名指战员立即到军部报到集中编队,转为“土改兵”。
第二天,凌晨4点20分起床,6时全体“土改兵”全副武装出发,一路风尘一路歌。从闽南沿海前线急行军,3天后辗转到建瓯,再经过半个月土改集训,政策“练兵”,学习土改方针、政策、任务和华东地区土改暂行条例,以及农村阶级成分划分界线,重温革命军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纪律,使自己很快适应新的任务。
那时候,建瓯到松溪不通公路,我和李家庚、叶鸿端、魏本玉、戴义芳等战友们一道,随身携带步枪、子弹、手榴弹、米袋和被子等,负荷约20千克,翻越一座又一座崇山峻岭。行军途中,有时睡稻草地铺,有时夜宿庙宇、祠堂或借宿学校,3天步行到达松溪。
松溪地处闽浙交界偏僻山区结合部,周边有多股武装土匪和大刀会的匪徒。他们白天躲藏,晚上“夜猫子”似的出动抢劫,破坏土改运动,当地群众称他们为“茅匪”。我们土改队领队的王教导员说:“枪是革命军人的第二生命,如武器被抢是军人的耻辱。无论如何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武器。”土改队进村后,人不离枪、枪不离人,时刻提高革命警惕性,防止匪徒的突然袭击。
参加地方土改,首先从发动群众入手,召开诉苦大会,同时抓剿匪反霸,没收地主五大财产。接着,开展评定阶级成分。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土改队全心全意依靠农会组织做好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那时,对地主成分中有民愤罪恶的划为恶霸地主,还有地主兼工商业,工商业兼地主。征收半地主式富农、富农多余部分土地。中农成分中,上有富裕中农,下有佃中农、下中农。斗争恶霸地主,打倒不法地主,孤立富农,团结中农,依靠贫下中农、雇农,是土改政策、路线和方法。对农村乡镇中失去劳力或是从事其他职业,占有少量土地出租,评为小土地出租者,乡村教师、医生、律师等划为自由职业者;从事工商业的,分别评为小贩、小商、工商业者、资本家、手工业工人、手工业者。对没有耕地又没有固定职业的评为贫民,乞丐、游浪汉定为游民。阶级成分划分后,土改队还将征收的轮教田、祭田、庙田,列入国有土地统一计算面积分配给农民。从此,贫下中农、雇农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贫下中农、雇农除了分到耕地外,有的还分到房屋、农具,不再受地主、富农的剥削。翻身的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翁。
剿匪,是土改的胜利保证。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和“土改兵”们先后在大布、前洋、后洋、渭田、溪东、花桥、水南和旧县等乡村参加剿匪斗争。土改大队在当地县武装大队、区中队和村民兵队的密切配合下,先后抓获了土匪数十名,缴获一批枪支、弹药、凶器。那些通匪分子见到土改队在松溪、政和取得剿匪战斗一回合又一回合的胜利后,纷纷登记自首。 到了1951年3月的一天,松溪县城召开千人群众公判大会,宣判10余名匪首、惯匪和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恶霸地主死刑,大大威慑了残余的“茅匪”,保障了土改运动的顺利进行。但也有一些“茅匪”铤而走险,比如在政和,一位土改队员夜间就遭埋伏的土匪袭击而光荣牺牲。还有一次,一个通匪分子,与股匪里应外合杀害了一名区干部。烈士的鲜血进一步教育了群众,发动了群众,为松溪土改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我也在剿匪中荣立二等功,受到了松溪县土改委员会的嘉奖。
1952年6月,松溪县土改任务胜利完成了。当我们这些“土改兵”离县时,县里召开了千人欢送会,群众敲锣打鼓,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沿街百姓燃放鞭炮,欢送参加土改运动的人民子弟兵。“土改兵”们则唱着“我们永远是战斗队”等革命歌曲,依依不舍地向松溪人民挥手告别。
时光流逝,弹指一挥间,59载春秋一晃而过。现在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了,我已退休了。然而,当“土改兵”是我一生永远难忘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