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琛 (1477-1545)明闽学家。字恩献,因结庐于紫帽峰下,号紫峰。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历任刑部主事、淮安税监等。他提出革除私弊,遭到腐败官僚反对,因此决意不做官。先后被任命为贵州、江西提学佥事而力辞不受。蔡清待陈琛,犹如朱熹待蔡元定。其学在闽学史上具有继往开来的作用。他认为,理是通过一而和太极、虚、道、天联系在一起的,是世界万物的本原。理或天主宰世界万物的职能叫神,又叫做道。万物之生,变者器(指具体事物),不变者道(指理)。人的认识对象是理。一善足以该天下之理曰仁,一物足以统天下之善曰心。心为活物,仁为生理。心之与仁合而为一。知行如车之两轮。著有《四书浅说》《易经浅说》(又名《易经通典》《周易浅说》)《正学篇》《秋夜感兴诗》等,结辑为《陈紫峰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