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祭 在清明节或清明前后所举行的祭祀。春祭多在墓地举办,所以也称墓祭。春祭又分为家庭祭和家族祭。春祭时间因地而异,在闽南,春祭可以在清明前后10天之内进行;漳州则多在农历三月三举行。大型春祭一般在开基祖墓地举办,多以族房(家族)为单位进行恭祭。家族的春祭一般由族长组织全族参加。祭祀开基祖,供品一般是三牲少牢,也可配米粿、糍、酒之类,这时的米粿为“清明粿”。旧时,闽西、闽南和台湾等地,祭墓后搭帐篷于墓侧,邀亲友族人聚饮其中,互相劝酬,日暮而归;现代大多把墓地聚饮演变为到酒楼就餐。小家庭清明扫墓也属于春祭,祭品、供品丰俭随意;对去世末满周年的墓地还要做“新清明”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