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玛兰人 台湾少数民族族群。归属于平埔人,是现今台湾平埔族群当中族群意识强烈、文化特质最鲜明、最晚汉化的一支。主要分布于宜兰、罗东、苏澳一带,以及花莲市附近、东海岸之丰滨乡与台东县长滨乡等地。原居于兰阳平原,后因汉人争地压力而逐渐南迁。据2011年的统计,人口约为1,258人。1632年,噶玛兰人首次出现在历史文献记载中。1650年,荷兰人记录当时“蛤仔难”的人口资料,噶玛兰人曾被称为“蛤仔难三十六社”,历史上对噶玛兰人的称呼曾以兰阳溪为界,北称“西势番”、南称“东势番”。当时重要聚落包括打马烟社、抵美简社、奇立丹社、抵美福社、流流社、武暖社、歪仔歪社、新仔罗罕社、利泽简社、加礼宛社、奇武荖社等。因受到汉人武装屯垦及“流番”迁徙的进逼,噶玛兰人被迫迁徙。经济文化的冲突,加上在台汉人违反清朝的“禁入番界令”屡屡侵蚀番地,清光绪四年(1878)爆发了由“少壮番”引导的加礼宛事件。自加礼宛社事件后,噶玛兰族人因普遍散居而逐渐融入汉人或他族的社会。噶玛兰人的传统是母系社会,巫师皆为女性。噶玛兰族是一个没有阶级的平等社会,首领以推举的方式产生。部落内公众事务,则由各年龄阶层的族人分工合作。有事则以大海螺当号角,来召集大家。噶玛兰族行长女继承制,长女继承大部分财产。家里没有女儿,则由大儿子继承大部分财产。宗教活动在噶玛兰人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其宗教信仰以祖灵崇拜为中心。家族祭祖仪式,于岁末、新年之前举行,是噶玛兰家庭最重要的祭仪。此外,巫师入巫仪式“奇赛伊兹”;治病仪式“巴格拉比”、丧礼“巴都干”等也是噶玛兰族的重要祭仪。噶玛兰人曾长期附属于阿美人,从1980年始,噶玛兰人经过长期寻根及求正名的努力,台湾当局在2002年12月25日正式认定噶玛兰人为少数民族的第十一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