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希泉(1888—1988) 华侨事务活动家。又名一中。福建安溪人,出生于厦门。辛亥上海光复后,受上海军政府委托,率领南洋募饷队赴新加坡等地募捐,并在马来亚加入中国同盟会。1913年,出任孙中山创办的中华实业银行南洋分行协理。1925年,加入国民党,与妻子余佩皋同任福建省临时党部执行委员。1927年,宣布脱离国民党。1938年移居香港,主持福建救亡同志会,救济难民,同时协助台湾革命同盟会出版《战时日本》杂志。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撤往桂林,进行抗日活动。曾在柳州、重庆组织闽台协会、闽台建设协进会。1942年,将个人全部家产变卖,捐给中共广西省工委作活动经费。1950年以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侨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副主席、华侨大学董事长等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侨务工作重要奠基人之一。1982年,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直接吸收为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