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超五(1884—1967)名得心,号立夫。福建邵武人。福州格致书院毕业。清宣统三年(1911),加入同盟会。民国初年,先后当选为福建省议会和国会众议院议员。1917年参加护法斗争,任广州大元帅府参议。历任国民党中央第二届候补执行委员、第三、第四届执行委员,福建省党部筹备处主任。国民政府成立后,任福建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20年,在上海发起福建自治协会,加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农工民主党前身)。抗战期间,回邵武开办赈济十四工厂。抗战胜利后,当选为福建省参议会议长。1947年,参与筹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福建省地方组织,并担任召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民革上海市分部筹备委员会召集人,第一、第二届市委主任委员,第三、第四届民革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副省长,第二、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对《易经》颇有研究,著有《科学的易》(又名《易经科学探》)《易理新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