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海上运输恢复 福建恢复对台湾海上运输的措施。福建与台湾自古便有航运往来。1949年以后,两岸对峙,闽台间正常航运中断。1980年2月,经国务院、中共中央军委批准,台湾海峡开始恢复自由通航。1978年后,福建省陆续开放一批沿海港口作为台轮停泊点,闽台航运便以台湾民间船舶单方面、非正式直航形式恢复,带动了两岸民间的通航和商贸活动。1981年后,随着闽台经贸关系的发展,闽台间开通了经香港中转的间接通航货运航线,主要有福州至基隆、平潭至新竹、厦门至高雄、东山至高雄等。闽台海上“准直航”模式和间接通航的做法,打破了闽台航运断绝的状态,成为两岸实现三通的重要形式。1997年1月22日,大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在香港举行会谈,就高雄与福州、厦门港之间的试点直航问题达成共识。4月19日,正式启动两岸试点直航,厦门轮船公司的“盛达轮”驶抵高雄港;20日,福建外贸中心船务公司“华荣轮”由福州首航高雄港;24日,台湾立荣海运公司“立顺轮”从高雄港抵达厦门港。两岸航运在隔绝近半个世纪后从此实现局部直航。2001年1月,开通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地区的海上通航,实现首次两岸客轮直接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