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传“定捐借两法” 清台湾史事。刘铭传在中法战争中筹措军饷的方法。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刘铭传临危受命,以巡抚衔督办台湾事务。由于法国舰队对台湾形成包围,切断了大陆对台湾的接济,福建协济的军饷无法按时运到台湾,危及台湾地区形势。为解决粮饷困境,刘铭传提出“捐借两法”方案,筹措军饷200万两。具体实施方法是:规定家产万两以上者向官府捐赠500两,地方官发给印票,并对捐银者从优奖叙。之后由于军费不足,又规定凡家产上万者须借款1,000两,官府发给印单。借期一年,逾期不还,每月加息五厘。由于战事长久,台湾大米无法销往内地,官府只好同意捐借户可八成缴银,二成缴米,缴米按米价折合成银两开票。捐借两法实际上类似于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公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为抗击法军军饷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