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间信仰在台湾的传播
民间信仰是民间对地方神的信仰,与宗教是有一定区别的。福州地区最普遍的民间信仰有陈靖姑信仰、城隍信仰、泰山信仰、五帝信仰和尚书公信仰等等。既为民间信仰,那么它的传播途径也自然在于民间,其中最大规模的是移民的传播。自明代以后,福州不断有大规模或小规模的移民到台湾定居,于是福州的民间信仰就迅速传播到了台湾。下面就说陈靖姑信仰和城隍信仰在台湾的传播。
一
陈靖姑,福州下渡人,相传他15岁时往闾山学法,拜许真君为师,18岁下山嫁刘杞为妻,后经常救危急难、扶贫济困、除妖佑民。唐贞元八年(792年),福州大旱,陈靖姑有孕在身,但为了救人民于水火,演法祈雨,不意被妖所害而牺牲,年仅24岁。死前立誓:吾死后,不救世人产难,不神也!后英灵得道,果然救生护产,保赤佑童,成为妇幼保护神。宋渟熙年间被追封为“慈靖夫人”,清乾隆封陈靖姑为“太后”,道光皇帝加封她“皇太后”。民间称她为顺懿夫人、慈济夫人、临水陈夫人、大奶夫人、陈太后、顺天圣母、通天圣母、天仙圣母、碧霞元君、注生娘娘等。陈靖姑出生于福州下渡,得道于古田临水宫,因此下渡和古田都有其“祖庙”,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部将苏望等18人回福州古田临水宫迎请陈靖姑金身到台湾台南白河镇建庙奉祀,横额曰:台南临水宫,大门楹联曰:“赤盆救尽婴孩,香火于今传海峤;水殿除尽妖怪,神灵自古仰夫人。”据说这是台湾最早的一座临水宫。清乾隆年间的《福建台湾府志》和嘉庆年间的《续修台湾府志》都有关于修建临水宫的记载。被称为台湾开基临水宫,极为神圣。此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高雄县大社建有“碧云宫”,“碧云宫”原名“三奶庙”,“三奶”即陈靖姑的三姐妹,所以也同样是祀奉陈靖姑的祠庙,正殿两旁的楹联写道:“碧海晴天,坛上神明护国;祥云瑞景,里中圣得佑民。”康熙年间高雄市旗津还特别奉旨建设“临水宫”,乾隆元年(1736年),台南市又建“临水夫人奶庙”。此外,台北市建有“临水顺天堂”、“碧潭观光临水宫”,台中市建有“清水碧化寺”、“台中临水宫”,屏东县建有“屏东临水宫”,宜兰县建有“宜兰靖安堂”最为壮观,为台湾岛上五大观光庙宇之一,各地前来观光旅游、朝圣进香者络绎不绝。另据有关方面统计,台湾岛上差不多每市每县都有陈靖姑的祀所,多达130座,信仰民众达数百万人,大多是福州籍人士。
台湾不但有许多陈靖姑的庙宇,而且还留传许多有关陈靖姑信仰的习俗。如:台湾安平镇的“请奶过关”活动极为热闹,“凡家有子女幼者均到庙叩祝。是日,进香者拥挤不堪,庙前法师登场作法,抬儿童过关,索谢赀一百文。”此外,台湾姑娘18岁不能论婚嫁,24岁不能生育,盖因陈靖姑18岁出嫁,24岁身亡,忌讳也。妇女坐月子或祭祀时用鸡不用鸭,也因陈靖姑祈雨时被长安鬼陷害,被鸭姆救起,鸭有功也。临水宫的神轿不点灯,香灰经常清扫,盖因陈靖姑斩蛇精造化为神后,曾誓“除非临水宫的铁轿开花,天地炉的香灰龛满,蛇妖才有出头之日。”“灯”便是“花”,因此神轿不能点灯,香灰不能满龛。在台湾,陈靖姑同样是求子护幼的偶像。如:妇女临产时,产房里要供陈夫人神位;婴儿生下第三天,煮糯米饭供陈夫人,保佑婴儿平安;无子之妇则向陈夫人“请花”求子;生儿后,儿子要拜陈夫人为干妈,等等。台湾有一本范美生著的《达生篇》,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由冠海堂木刻出版,内有“补遗”说:“当难产时,急向傀儡坛请临水夫人像一身供在房中,演傀儡戏一场。分娩三朝后,酬以酒品香蜡,请回原坛。”可见,陈靖姑信仰的传播在台湾是十分普遍的。
二
福州城隍信仰在台湾的传播也十分典型。城隍原不属民间信仰,先是各府县城池的保护神。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二月初五日,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曾有《请加封嘉义城隍神折》说:“……其最著者同治元年彰化戴逆倡乱,围扑嘉城,绅士等恭请神位于城楼,虔诚吁祷,五月十一夜,地忽大震,雉堞倾颓而城垣无恙,兵民得以保全,咸称神佑。九月间,戴逆复扑嘉城,众心惊慌,告庙敬占休咎,蒙神默示平安,人心遂定,兵民竭力誓守,复保危城……”可见,城隍的首要功能是保护城池。以后演化为国家(政府)在全国各府县设立的对现任官员监督的偶像。为地方官者上任前,得先到当地城隍庙作“公正廉明”的宣誓。如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俞兆岳调任台湾知县,下车伊始就到当地(有说在福州府)城隍庙立下三誓:“毋贪财,毋畏势,毋徇人情。”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台湾彰化县知县杨桂森到任时,亦先到彰化城隍庙宣读《履任告城隍文》,立誓曰:“治民者可公不可私也”。城隍神对各官吏起的是监督、纠察的作用。所以有衙门就必有城隍庙,城隍庙的形制甚至于成为衙门级别的象征。宋末,福州为端宗南宋政权的国都,于是在“垂拱殿”的旁边建“都城隍庙”,标志福州政府是南宋正统的中央政府。明朝末年,郑成功在台南建立“永历”政权,也特别建台南“都城隍庙”,表示政权的合法性。如此等等,城隍神对官吏的反贪肃廉起有作用,自然大受老百姓的欢迎。
老百姓也希望城隍神能像监督官吏一样监督人间的坏人,于是城隍信仰就从官场走向民间,所谓“上马管官,下马管民”,城隍庙也愈来愈多。城隍神本来的级别是很高的,汉时,武帝封周苛为城隍神。明时,朱元璋统一全国城隍建制,封陈文龙为福州“城隍”,称“监察司民威灵公”,秩正二品。定庙制,高广视官署厅堂。设公座,笔砚如其守令。并命守令主其祭。以后府县以下的乡镇,甚至是村庄都建有城隍庙。能够当城隍的人也愈来愈多了。2006年在长汀县举办了福建省第四届城隍文化研讨会上,台湾学者统计,至现在,台湾有城隍庙100座。其中明代建的1座,官建;清代建的25座,官建16座;日据时期建的10座,全为民建;光复后建48座,无法稽考创建年代的16座。此外在金门还有古地城隍庙和浯岛城隍庙。
台湾学者经考察研究,认为台湾的城隍信仰是由福州都城隍传播到台湾的。因此称福州都城隍庙为“祖庙”。台湾城隍文化和福州的都城隍文化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比如,福州都城隍有一副老对联:“为善必昌,为善不昌,祖宗有余殃,殃尽则昌;为恶必灭,为恶不灭,祖宗有余德,德尽则灭。”全台湾的城隍几乎都有这副对联。此外还有:“天知,地知,子知,我知,何谓不知;善报,迟报,速报,终须有报。”“世事何须空计较,神天自有天乘除。”等等,都是福州都城隍文化在台湾传播的例子。
因为有那么多的城隍庙,城隍当然要不断扩充队伍,因此福州和台湾都有“好人当城隍”的说法。“水鬼变城隍”就是一个例子。据说有个水鬼叫阿赐,在黑水潭受苦已历十年,找个“替身”就可以翻身。他先是找一个小女孩,那女孩哭哭啼啼,说后母如何迫害她。阿赐极为同情,放过了她;第二个找的是背着婴儿来洗衣衫的妇女。阿赐正把她拖到水里去,忽听婴儿的哭声,不忍,又放过了她;第三个找的是一个货郎。那货郎诉苦说:家里有八口人,正等着他卖了二角钱回家买米煮饭吃。阿赐同情他,再放过他去;最后找到一个来钓鱼的老头子。老头子说:“你丧尽天良,为了自己能脱出苦潭,就要残害无辜!”阿赐心里一动,觉得无比惭愧,放开手说:“你活着去吧!我不再找替身了。”老头子大笑,说阿赐是个好人。原来这老头子是黑水潭的土地神,奉玉帝意旨来考察阿赐,封阿赐为“忠义城隍”领他到青云山东边的城隍庙上任去了。这样的城隍神不由敕封,不论品级,约定俗成,老百姓信仰而已。
福州的好人可以当城隍,传到台湾去,台湾的好人也可以当城隍,大家都争着当好人,对社会起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