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说两岸·
《清实录》里的福建台湾省
汪毅夫
近有师友垂问,“福建台湾省”之名是否见于清代官方文件《清实录》?据我读书所见,各省之名罕有加“省”字而见诸清代官方文件《清实录》者,“福建台湾”亦然。《清实录》里台湾省的全称是“福建台湾”省。《清实录》提及台湾省,多用其全称“福建台湾”而未加“省”字。
《清实录》
举例言之,《清实录》1887年二月十六日(3.10)记:“吏部奏,福建台湾改设行省,请添布政司一缺。从之”;同年二月二十四日(3.18)记:“以河南按察使邵友濂为福建台湾布政使”。这里所记省名、官名都用全称“福建台湾”;谈的是“福建台湾”设“省”事宜,“福建台湾”也未加“省”字。台湾建省后,《清实录》的记载涉及台湾区划、职官和建置名称,一般会冠以“福建”二字。
《清实录》1886年正月七日(2.10)的三条记载是一个集体的证明:1.“以神灵昭,颁福建澎湖城隍庙匾额曰‘功存捍卫’”,福建澎湖属于台湾的区划;2.“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奏,请将已革臬司张学醇留营差遣。如所请行”。“福建台湾巡抚”属于台湾职官;3.“豁免福建台湾各属旧欠供粟”。“福建台湾各属”即福建台湾省所属各府、州、县,属于台湾的建置。类似的例证尚可枚举。如:1.1887年二月十七日(3.11)记:“以神灵显应,颁福建台湾嘉义县城隍庙匾额曰:‘台洋显佑’,龙神庙匾额曰:‘海屿昭灵,天后宫匾额曰:‘慈云洒润’”;2.1887年三月二十日(4.13)记:“按察使邵友濂赶办秋审,请暂缓赴福建台湾布政使任”;3.1888年三月二十二日(5.2)记:“以记名总兵万国本为福建台湾镇总兵”;4.1888年九月二十六日(10.30)记:“福建台湾嘉义县试用知府罗建祥勘丈地亩,蒙混欺饰,并漠视民命,废弛公事,著行革职,听候查办”;5.1888年十二月一日(1.2)记:“以侵吞公款,革福建台湾机器局委员候选知县洪熙职,永不叙用”;6.1889年三月九日(4.8)记:“以捐助宾兴予前福建台湾宜兰县知县马桂芳、捐置义学布政司理问职衔房榕、捐助赈银河南补用知府朱泽长,各为其父母建坊”;7.1890年六月二十日(8.5)记:“福建台湾布政使于荫霖因病解职,以前贵州布政使沈应奎为福建台湾布政使”;8.1890年九月二十八日(11.10)记:“予剿抚生番积劳病故福建台湾副将刘仁柏等议恤”;9.1892年二月十三日(3.11)记:“邵友濂奏。福建台湾云林县知县李联珪貌似有才行为贪暴”;10.1892年十二月十二日(1.29)记:“换铸福建台湾凤山县印信。从福建台湾巡抚邵友濂请也”。
于今视之,台湾建省后,《清实录》记台湾全称冠以“福建”二字为“福建台湾”,如此甚好;若尾接一“省”字为“福建台湾省”,则是好上加好!在台湾民间流行很广的闽南语歌仔册《台省民主歌》(有上海点石斋1897年石印本)以“台省”入于标题、“清国”入于首句(“说出清国一条代”,即“说起清国一件事”),又在文中屡用“尾省”(台湾在当年是最后一个建省的省份)、“台湾一省”称台湾,“别省”称其他省,足可表明台湾民间对台湾建省、对台湾作为“清国”之“一省”地位的看重。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