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说两岸·
话说杨庭理(一)
汪毅夫
杨廷理(1747—1813年),广西柳州人。据庄林丽《清代台湾道、台湾道台与台湾社会》(社科文献出版社2015版)及《清实录》等,杨廷理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至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先后任福建归化县知县、侯官县知县;亁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升台湾海防同知,十一月兼理台湾知府;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八月署台湾知府,十一月实授台湾知府;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三月至九月护任分巡台湾兵备道,十月回任台湾知府,赏给道衔;乾隆五十六年(1789年)五月署、六月升分巡台湾兵备道;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十二月,赏加按察使衔;乾隆六十年(1795年)十二月,因前在侯官知县任上侵亏公帑案遭解职回乡;嘉庆元年(1796年)八月,因“编造年谱,分送众人,以辩其屈”,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嘉庆八年(1803年),赦还;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二月至嘉庆十七年(1812年)十一月,先后任台湾知府、淡水海防同知、噶玛兰厅通判;嘉庆十七年(1812年)十二月任福建建宁知府,翌年(1813年)卒于任。
现在转入有趣的话题。杨廷理案在乾隆末年,有人提议“拟斩候引例定罪”,“斩候”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死缓”。转眼到了嘉庆元年(1796年),嘉庆帝看了军机处审理杨廷理的案卷后说:杨廷理因传闻有升官为台湾布政使的消息,就“占听灶卜”,却听得邻庙吹唢呐之声,以唢呐与锁拿二字音同,心生疑虑。真是卑鄙而猥陋不通!至于侵亏公帑案,杨廷理有应得之罪,即或以所参屈抑,也应该据实呈诉。编造年谱以辩其屈,其谬妄更无可辞。然而,判他“斩候”,却属过当。应该将杨廷理发往伊犁效力赎罪,以昭平允。如此既可服杨廷理之心,亦足令此等卑鄙谬妄者咸知儆戒也。就这样,杨廷理罪不当死,捡回老命,并在多年后回到台湾,做了许多好事。如,参与平定蔡牵之乱,规划开发噶玛兰并出任噶玛兰厅首任通判。台人咸谓杨廷理是好官,对嘉庆皇帝也有好评,至今念念不忘。
灶卜又称听响卜,是祭灶日的占卜行为。清人顾禄《清嘉录》记:“或有祷灶请方,抱镜出门,听路人无意之言以卜来岁休咎者,谓之听响卜”,其做法是“以镜囊盛古镜向灶神,勿令人见,双手捧镜念咒七遍,出听人言,以定吉凶。又,闭目信足走七步,开眼照镜,随其所照,以听人言,无不验也”。想必杨廷理当年正是如此效法,听得唢呐,果被锁拿,应了“无不验也”之语。另外,台湾有以《杨本县败地理》为题的歌仔册。吾友潘培忠(广州中山大学教授)正在编《闽台歌仔册全集》,他收集的《杨本县败地理》是台湾新竹竹林书局1953年1月5日印刷的。《杨本县败地理》里的杨本县指嘉庆年间任彰化知县的杨桂森,而不是杨廷理。
附带言之,潘培忠教授编的《闽台歌仔册全集》初编即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然后是二编、三编出版。其情形有如下饺子,一边包着、一边下锅,众人看着、候着,心里好期待呀!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