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说两岸·
厦门大学同台湾大学的公谊
汪毅夫
1946年3月8日,厦门大学校长汪德耀致函台湾大学,其文曰:“径启者(汪按,此为民国时期公函套语,表示直接开启函文内容。函之开头不写收件人名称、文末“此致”后即为收件人名称):查厦门为敌人占领后,本校藏厦图书多被窃运。兹据报,由台湾帝国大学改组设立之台湾大学及其他前台湾省立专科学校图书馆中发现盖有本校图书馆藏书印章之书籍为数颇多,此外散布于其他各教育机关者恐亦复不少,为保存文籍起见,请查照,垂念物权所在,准予分函追查,并希于寻集有得时赐送还或妥为保管,以便将来派人领运。至纫公谊(汪按,民国时期公函文末的常用语,至为感激公事上的情谊也)。此致 台湾大学”。当时,台湾大学校长是罗宗洛。
台湾大学资料图
1947年正月二十九日,教育部代电(汪按,代电是快邮代电的简称,文简如电报、以快信邮寄)文开:“国立厦门大学:案据(汪按,上级引述下级公函的开头语)国立台湾大学致亥陷(汪按,1946年2月30日。民国时期公函常用千字文代年、支目代月、韵目代日,致为民国三十五年即1946年,亥为12月,陷为30日)秘字第1450号呈略称:以战争期内敌人盗运来校之厦大图书10486种经已交该校教授黄启显具领。等情。合电知照(汪按,合,应该也。上级给下级的公函常用合字开头的结语)。教育部。印。”黄启显是厦门人、厦大毕业生,时任厦大数理系教授、系主任。
厦门大学资料图
1947年3月14 日,由校长陆志鸿署名的台湾大学致厦门大学公函文称:“案准(汪按,案准是引述平级机关来函的开头语,表示根据、有案可据)贵大学本年二月十日三十五函字第347号公函内开:径启者:本校历史学系古物文化陈列所多数古物于厦门沦陷时被敌盗运流转海外,陈列于贵大学图书馆内,经派黄教授启显前往治领,未得结果。嗣特函询罗宗洛先生,兹按罗先生来复以本校古物若干,在彼离台前仍存台大图书馆内,因非台大财产,未予接收,如欲运回,可直接向台大当局洽领。等语。相应函请贵大学准将本部古物饬员整理,代为保管,以便本校再行派人赴台领运,务希查照惠复为荷。等由。准此,经查上项古物尚存本校,计19个小箱,以非本校固有之物,并未检箱陈列,准函前由,相应复请查照,派员携同印据来校领回为荷。此致 国立厦门大学 /校长陆志鸿”。
1947年4月4日,由校长汪德耀署名的厦门大学致台湾大学的公函称:“贵大学雨寅寒(汪按,1947年3月14日。雨为民国三十六年即1947年,寅为3月,寒为14日)校秘字第1888号公函略以准函查询古物,经查该项古物现存本校,相应复请查照派员来校洽领。等由。准此,兹趁本校教授尤崇宽先生赴台之便,特烦其持据前往领取,相应函达查照,至希赐洽拨付并祈协助运转,实纫公谊。此致 国立台湾大学兹向国立台湾大学领回本校前被敌偷运海外之古物等项计19小箱。此据。/校长汪德耀”。
尤崇宽,福州人,时任厦门大学数理系教授。
据上记公函,厦门大学商请台湾大学协助运回被敌方偷运到台的古物19小箱,已由厦大派人妥收。
厦门大学同台湾大学的公谊,于本文所记公函,可以具见矣。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