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0 09:3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汪毅夫



·汪毅夫说两岸·

光复后留台之日人

 

汪毅夫


 

听得人说,这些天在台湾假哭干嚎、相当亢奋的某个人乃至某些人,察其面相(这是体质人类学的观察点,包括发型、眼色等)和意识,疑似光复后留台日人的后裔。

兹讲述“光复后留台日人”的相关情形。

1945年,日人降伏(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台湾光复(中国政府宣布收复台湾)。降伏(こうふく)和光复(こうふく)在日语里的发音是相同的。当年,说起降伏,听来便是光复。这是很有意义的历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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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2日在美军中将理查德·萨瑟兰的监督下,由日本外务大臣重光葵在停泊于东京湾的密苏里号战列舰 (BB-63)上代表日本政府签署《降伏文书》

1945年12月31日,台湾省日侨管理委员会成立。所谓日侨,即依照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入台非法居住的日本人。1946年1月4日至2月23日,台湾省日侨管理委员会举办日侨总复查。复查结果是:全省日侨总数322,149人,与日据当局(旧台湾总督府)1945年10月“调查所得资料,尚无重大差异”。日侨分为三种。第一种又分9项:(1)行政主管人员,(2)退伍之军人,(3)末经征用之警官警察,(4)未经征用之公务员及中小学教育人员,(5)流氓,(6)与台湾籍学生不能共学之中学以上学生,(7)娼妓,(8)工厂大公司商店会社银行经理,(9)自愿回国者,共计147,909人;第三种包括:(1)奉准征用之工矿技术人员,(2)奉准征用之专科以上学校工医农科教授,(3)奉准征用之金融人员,(4)奉准征用长于行政人员,(5)奉准征用之卫生技术人员,(6)奉准征用之邮电人员,(7)奉准征用之铁路人员,(8)奉准征用之电气人员,(9)奉准征用之港务人员,(10)奉准征用之船舶技术人员,(11)奉准征用之气象人员,(12)奉准征用之水利技术人员,(13)奉准征用之土木工程人员等,及其家属共计59,588人;第二种(即不属于第一、三两种之日侨)共计100,735人。另有“与高山族杂居之日侨共3797人”,因病已先遣送日本者91人,因罪在狱服刑者136人等。上记第一种147,909人属于应遣返的日人,第三种59,588人属于“奉准征用”、可以留台居住的日本人,至于第二种100,735人及其他人等,应有部分最终得以留台居住。照此,则光复后留台居住的日本人至少在10万人以上。2022年2月7日我在中国评论新闻网写《前田太一与山田医生》,文中山田医生就是“与高山族杂居”的日本人,1951年尚在台湾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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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后,被遣返日本的驻台日军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