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说两岸·
闽台历史之溯源
汪毅夫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是一份高智商、高情商的文件,凝聚着经验、智慧和情感;也是一份操作性很强的文件,有如施工图一般实用。囿于讲座的时间,我想选择性地就文件里的一二问题同各位分享个人的认知。文件提出“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兹就闽台历史即闽台区域社会的历史作一简要的溯源。
我们知道,台湾历史上经历过移民开发阶段,台湾的开发主要是由福建移民实现的。与此相应,诚如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所言,百分之八十台湾同胞的祖籍地在福建。
官方的行政区划和行政设置,加紧了闽、台两地的关系和联系。
宋、元、明文献如《舆地纪胜》《诸蕃志》《宋史》《岛夷志》《闽书》等,有泉州人居住在澎湖、泉州官府在澎湖驻兵设官,以及澎湖“为泉外府”、澎湖同福建泉州连接和隶属关系的明确记载。诸如,宋人王象之《舆地纪胜》记:泉(泉州)连海外之国三十六岛(三十六岛指澎湖);宋人赵汝适《诸蕃志》记:泉(泉州)有海岛曰澎湖,隶晋江县;元人汪大渊《岛夷志》(又名《岛夷志略》)记:澎湖“自泉州顺风二昼夜可至”“泉人结茅为屋居之”“地隶泉州晋江县,至元间立巡检司”(元代有“前至元即1264—1294”“后至元即1335—1340”之分,学界普遍认为,汪大渊所记为“前至元”);明人何乔远《闽书》引《宋史》、“宋志”记:澎湖,泉人“多侨寓其上”,“有争讼者取决晋江”,“为泉外府”,“王文忠为守时(宋乾道四年即1168)请添屯永宁寨水师守御”。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设府。台湾是福建的第9个府(福州、建宁、邵武、延平、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台湾),八闽“益一而九”号称“九闽”(清雍正十二年即1734年,福宁“奏升为府”后始“并称十闽”)。
清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清廷明令:“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联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治,孰可内外相维”。同“甘肃新疆”之制一样,台湾省的全称是“福建台湾”,台湾建省后仍然同福建保持若干行政上的关系,如教育行政上台湾乡试合并于福建乡试,财政上“清廷决定每年由福建海关协银20万两,福建各库协银24万两。到1891年为止,5年中一共按期拨银220万两。”
1945年台湾光复。1945年10月22日上午,于右任在“国防最高委员会”第170次常务会上,“呈以台湾省光复,其监察机构亟宜设立。闽台地区接近,拟请合福建台湾为一监察区,其原有闽浙监察区内之浙江省,划出为浙江监察区。请鉴核备案”,会议决议通过。
据我闻见和记忆,当年官设的“闽台区”机构还有农林部闽台区渔业指导处、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闽台区办事处等。另据厦门《江声报》1946年7月18日报道,“闽台合设一军区,下设若干军分区、团营连区”。
在闽、台两地,福建省政府、福建省参议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等机构,以及教育、会展、新闻等各界,也有明确的“闽台区”之“闽台一家”和“闽台共济”的观念。例如,1945年12月,福建省行政会议第15号提案谓:“闽台原属一家,距离密迩,交通便利,唇齿相依,关系密切”;又如,1946年3月,福建省参议会一届一次会议有提案谓:“(台湾)光复以还,不啻福建多一分省”;又如,1947年10月25日,台湾方面为庆祝光复节,特设台湾光复节“福建馆”,台湾方面的来电称:“闽台在逊清时原属一省,天然环境极为类似。值此全国正在积极复兴之际,闽、台二省有无相通,长短相补,实为当务之急。本年10月,台湾光复2周年,各界决定热烈庆祝。因鉴于闽、台二省关系最为密切,特设福建馆,并决定由本会负责筹备展览”;又如,1948年2月,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编制的《福建省政府考察台湾建设事业计划书(草案)》谓:“闽台隔海相望,仅距百余海里,联系称便”;又如,1948年11月21日,台湾《公论报》以《闽台一家关系密切,技术合作共襄建设》为题发表文章。
闽台历史从福建移民开发台湾、泉州“外府”澎湖、“福建台湾府”“福建台湾省”到“闽台区”的溯源,可以说明和证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有历史经验支持的明智决策,这一明智决策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