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1 23:46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福建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省炎黄文化研究会



 ·“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福州卷)45.其他货物出口贸易


 

一、木材

木材货源主要来自闽江流域各山区县,包括南平、建瓯、建阳、松溪、政和、邵武、顺昌、崇安、浦城、古田、屏南、尤溪、宁化、清流、将乐、明溪、建宁、泰宁、永安、沙县、德化、永泰、闽清、大田等。这些木材通过闽江水运至福州,有的作为原木转运出口,有的在福州加工成木板、桶板、棺材板等再转运出口,出口后或运往其他省份,或运往国外销售。

对木材出口贸易情况,古代缺乏具体记载。民国时期据统计,自1912年至1936年,福州港口售出木材年平均值为5324097元,其中1920年至1930年连续11年突破千万元。以1912年、1915年、1920年、1925年、1930年、1935年、1936年7年计,福州港出口木材出口年均值为7412517元,占同期全省木材出口年均总值7420811元的9989%,几乎等于全省木材的总出口量。

木材出口主要销往菲律宾、荷属东印度、英属印度、南美洲各国、日本等国。

二、纸张

福建造纸有悠久历史。土纸出口也是福州港出口量较多的本地产品。造纸的原料有竹、木屑、藤、桑皮、稻草等。本省丰富的竹材、木材、稻草为造纸业提供充足、廉价的原材料。民国年间,全省辖区66县中,纸产区达40多县,有近2/3的县产纸。

1912—1936年,在福州海关报关的从福州港口输出的纸类产品每年大多在200万~400万元,1931年最高额达422万多元。而1901—1911年,每年出口只有100万元左右。

三、竹、竹器、纸伞等

1912—1946年,福州竹子、竹器和纸伞输出值,分别保持在7万~30万元,9万~100万元。1925—1929年,纸伞出口连续5年突破100万元,1926年最高额达到137万元。

同期竹笋的出口值保持在60万~170万元,1924年最高额达到174万元。香菌(香菇、红菇)的出口值在6万~100万元,1933年最高额突破100万元。竹笋、香菌的货源主要来自闽江流域山区,以崇安、福安、永安、松溪、沙县等地产量为多。香菌产地以南平、顺昌、建瓯、邵武、清流、大田、崇安等地的产量为多。

四、干鲜果

桂圆干、荔枝干、干梅等干果和福橘、橄榄等鲜果的出口量,在福州港出口总量中也占有相当比例。民国前10年,干鲜果出口值在27万~75万元。民国后25年间,干鲜果出口值上升到48万~137万元,其中1926年、1931年、1932年、1934年、1935年、1936年6年的出口值均超过100万元,1934年达到137万元。

五、海产品

同期鱼介海味,包括鱿鱼、墨鱼、干鱼、咸鱼、鲜鱼、虾米、海蜇皮、罐头鱼介、蚶蛤、鱼翅等的出口值,每年也有十几二十万元。

除上述较稳定的大宗出口货品外,还有数量不定的藤器、漆器、红糖、锡箔、烟叶、角梳等土产出口。

从福州港出口的货物,除一部分贩往国内其他港口外,海外的主要贩运往英国、日本、俄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典、瑞士、新加坡、印度、加拿大、菲律宾、南非、南美、土耳其、波斯、埃及、亚丁、挪威、荷兰、荷属东印度、丹麦、西班牙、暹罗、安南、朝鲜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