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后汉书》
《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一百九十六史事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三部,是研究东汉历史最为重要的史料之一,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该书进一步完善了断代纪传史书的体裁,大都为后来纪传体史书所仿效,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部名著。全书言简意赅,叙事周详,论赞纵放,特尊独行,亦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
《后汉书》九十卷,(南朝宋)范晔著;今本一百二十卷中的“志三十卷”, (晋)司马彪撰,(南朝梁)刘昭注。
范晔(398—445),字蔚宗,顺阳(今湖北光化)人。范氏世代为官,其祖范宁为豫章太守,父范泰为车骑将军。沈约《宋书》卷三十九《范晔传》称其:“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范晔历任参军、秘书丞、新蔡太守、尚书吏部郎、宣城太守、镇军长史、下邳太守等职,终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参与国家机要。后因被告发参与孔熙先等密谋拥立宋文帝的弟弟彭城王刘义康为帝案,以谋反罪入狱处死。
据《宋书·范晔传》称:“元嘉九年冬(432),彭城太妃薨,将葬……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许,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因此而触怒了彭城王刘义康,遂由尚书吏部郎贬为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编纂东汉的历史,自汉明帝时即命班固等人开始。汉章帝以后,集名儒著作东观,编著国史,便成定例。但是,直到曹魏初年,这部官修的东汉国史——《东观汉记》始终没有完成,仅是资料长编而已。据清王先谦《后汉书集解述略》记载:在班固以后,范晔以前,编著东汉这一历史时期的史书,就有:班固、卢植等《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华峤《后汉书》、谢沈《后汉书》、张莹《后汉南记》、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记》、张璠《后汉记》、袁晔《献帝春秋》、刘芳《汉灵、献二帝纪》、乐资《山阳公载记》、王粲《汉末英雄记》、侯瑾《汉皇德记》与《汉献帝起居注》、刘义庆《后汉书》、孔衍《后汉尚书》与《后汉春秋》、张温《后汉尚书》等18家20种。其编纂的体裁含有:纪传、编年、实录、载记、杂记的等等。
范晔认为:“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惟志可推耳。博赡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宋书·范晔传》)于是,他以《东观汉记》为底本,“又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繁补略,取资实宏。”(王先谦《后汉书集解述略》)范晔原计划作“十纪、十志、八十列传”,惟“十志”未竟而被杀。范晔死后,未完的“十志”残稿又遭散佚,流传下来的仅有本纪十卷,列传八十卷,实为憾事。到了南朝梁时,刘昭为《后汉书》作注,把晋人司马彪的《续汉书》里八志三十卷,补注到范书里面,使范晔的《后汉书》补为完本。
司马彪,字绍统,祖籍温(今河南温县)。年少笃学,博览群籍。曾任秘书丞、散骑侍郎等职。《晋书》卷八十二《司马彪传》载:”汉氏中兴,讫于建安,忠臣义士亦以昭著,而时无良史,记述烦杂,谯周虽已删除,然犹未尽,安顺以下,亡缺者多。彪乃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于世祖,终于孝献,编年二百,录世十二,通综上下,旁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由此可知司马彪当初所撰并非仅志三十卷。由于司马彪原书名《续汉书》,且早巳失传,因刘昭补注,才得以保存了“八志”,其“八志”也被称之为《续汉书志》。直到北宋乾兴元年(1022),孙奭将范晔的《后汉书》与司马彪的“八志”合刊一书,遂成了今本的《后汉书》。
今本《后汉书》由“帝后纪十卷、列传八十卷、志三十卷”组成,凡一百二十卷;亦有将部分长卷析为上、下卷的,则著录为一百三十卷。全书上起新莽灭亡(23),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记载了东汉一代一百九十六年的史事,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三部,是研究东汉历史最为重要的史料之一,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后汉书》的编撰体例基本是上承《汉书》,为断代纪传体史书,然又有所变化。《后汉书》仅有“本纪”、“列传”与“志”,没有“表”。“本纪”十卷,包含:“《光武帝纪》、《显宗孝明帝纪》、《肃宗孝章帝纪》、《孝和、孝殇帝纪》、《孝安帝纪》、《孝顺、孝冲、孝质帝纪》、《孝桓帝纪》、《孝灵帝纪》、《孝献帝纪》以及《皇后纪》”等。“列传” 八十卷, 包含:“《刘玄、公孙述等列传》三卷、《宗室王侯列传》一卷、《李通、吕布等列传》六十一卷、《循吏列传》一卷、《酷吏列传》一卷、《宦者列传》一卷、《儒林列传》一卷、《文苑列传》一卷、《独行列传》一卷、《方术列传》一卷、《逸民列传》一卷、《列女列传》一卷、《东夷等列传》六卷”。司马彪的“八志”中,则仅有《律历志》三卷、《礼仪志》三卷、《祭祀志》三卷、《天文志》三卷、《五行志》六卷、《郡国志》五卷、《百官志》五卷、《舆服志》二卷,而缺少十分重要的“《食货》、《艺文》、《河渠》”等志。尽管如此,《后汉书》还是有其自身的特点与优点。
首先,在列传的人物记述方面,不严格按照时代先后顺序,多以类相从。且创立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7种列传。其中:《党锢列传》立传21人,极力表彰张俭,范滂、李膺等人,传情记事,一气呵成,人物形象,栩栩如生,集中描写了东汉末年士人中互相标榜、攻讦时政的所谓“肄直之风”。《宦者列传》则专记宦官专权。此两类传深刻而形象地反映了东汉当时官僚集团内部矛盾与争斗的特质。《文苑列传》则专为文学之士立传,载其生平与著述。《独行列传》杂记操行俱绝,中世偏行的一介之夫。《方术列传》虽载谶纬迷信、神仙怪异诸事,亦记科技人物的活动,如许扬以治水便民,华佗以医著名等等,均旨在歌颂他们的发明创造功绩,弥足珍贵。《列女列传》是记述才行尤高秀女子的嘉言懿行,在重男轻女的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下,亦显难得。这些列传门类的增设,不仅使东汉近二百年间的历史特征得到比较全面的反映,也进一步开拓了纪传体史书记叙史事的范围。因此,除《党锢列传》外,其余六个列传门类,大都为后来纪传体史书所仿效。
其次,《后汉书》中的东夷、南蛮、西南夷、西羌,西域、南匈奴、乌桓、鲜卑等列传,比较详细地记述了后汉与周边及内地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东汉政权对诸此民族问题的看法,认为魏晋以后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内侵,当是由于东汉政权未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所酿成的结果。诸此,皆为后代研究东汉民族状况以及对外关系的重要历史资料。
第三,范晔于《后汉书》各卷多数有论或序,其所议论与评说,往往亦有独创之见。如《宦官列传·序》,论及东汉“衅起宦夫”的原因及其“阉尹倾国”的过程,《党锢列传·序》,表彰太学生,刚毅正直,不畏豪强。《西域传·论》,批评佛教“好大不经,奇谲无已”。《贾逵传·论》,讥评东汉帝王论学,重谶而不重经等等。因此,读《后汉书》、尤其是其论、序部分,往往会给人一种耳目一新、为之一振的感受。全书文笔流畅,言简意赅,叙事周详,结构严谨,亦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
范晔对自己所撰的《后汉书》深为自负,自称:
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无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
唐刘知几评价《后汉书》曰:“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史通·补注》)宋人陈振孙称其:“范氏删取《东观汉记》以下诸家之书,以为一家之作。(《直斋书录解题》);清人邵晋涵亦赞之云:“东汉尚气节,此书创为《独行》、《党锢》、《逸民》三传,表彰幽隐,搜罗殆尽。”又说:“所增《文苑》、《列女》诸传,诸史相沿,莫能刊削。”(《南江书录》)清人王鸣盛更认为:“范书贵义德,抑势利,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褒党锢则推崇李、杜,宰相无多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特尊独行。立言若是,其人可知”。(《十七史商榷》)
《后汉书》问世后,由于其自身的优点与特点,博得了比较一致的好评。因此,同时代其他各家记载东汉历史的史书逐渐湮没。唐初即以《后汉书》和《史记》、《汉书》合称“三史”、后来又加上《三国志》,被合誊为“二十四史”中“四史”。
当然,今本《后汉书》中原著的“十志”残稿已佚,而刘昭补入的司马彪《续汉书》“八志”,又缺少十分重要的《食货志》与《艺文志》,此对了解东汉王朝的经济文化概况,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另外,范晔对黄巾等农民起义的根本态度,完全体现了封建史家的“忠义”思想,没能继承司马迁对待陈胜、吴广的史载传统。《后汉书》频频宣扬谶纬神学,也对后代史学也发生了不良影响。其《方术列传》,在记载科技人物的活动的同时,反复宣扬术士推步、预言等神奇灵验,则是最明显的糟粕。
《后汉书》的通行注本,范晔所撰的纪传部分是唐高宗的儿子章怀太子李贤所注,而司马彪所撰“八志”则为梁代刘昭所注。据清人钱大听《十驾斋养新录》卷六记载:“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本自单行,与章怀太子所注范史九十卷各别。其并于范史,实始于宋乾兴元年(1022),盖因孙奭之请”。由此可见,范晔所撰的纪传部分和司马彪所撰“八志”合并一起,当始于宋代,这便是今本《后汉书》的来历。清代学者对《后汉书》曾做过许多的补“表”与补“志”等工作,其中以惠栋的《后汉书补注》二十四卷为较详,后王先谦又在惠栋《后汉书补注》的基础加以增补,作《后汉书集解》一百二十卷,史料最为丰富,足资参鉴。
现存《后汉书》版本,以宋绍兴年间刊本为最早。清有乾隆年间官刻的武英殿本、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等比较通行。目前颇便读者阅读的主要有中华书局的校点本(《二十四史》校点本之一),束世征编注的《后汉书选》(中华书局2009年版)、龚书铎主编《白话精编二十四史·后汉书》(巴蜀书社 2012年1月版)等,亦可供选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