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明儒学案》导读
方盛良
《明儒学案》是一部系统总结明代学术思想演变状况的专著,全书共六十二卷。书中将明代较有成就的一些学者依照年代顺序和各自的学术特点,分成不同的学派。每人先有小传及思想概论,后采摘各家文集、语录。梁启超曾高度评价此书,称其“非徒讲学之圭皋,抑亦史界一新纪元也。”
《明儒学案》全书共六十二卷,黄宗羲编。
黄宗羲的生平概况,前篇《宋元学案导读》中已有介绍,可参看。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晚年精心编纂的独具特色的史学代表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学术思想史专著,标志着我国学术史体裁的主要形式——学案体臻于完善和成熟。
《明儒学案》编成于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最初以抄本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流传。全书共六十二卷,记载了明代三百多年间学术思想的发展概况。黄宗羲把明季有成就的学者,依照时代顺序和各自的学术特点,分成不同的学派,采摘各家文集、语录,成立十九个学案。
全书卷首列《师说》一篇,简要介绍方孝孺、王守仁等二十余人的学术思想。其下为各学案,分别叙述明代学术,具体又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四个部分。
明初期九卷,以崇仁(案主吴与弼)、白沙(案主陈献章)、河东(案主薛瑄)为主。该期学术以程朱之学为主,陆象山派次之,故先立属于程朱学派的崇仁学案。崇仁学案序云:“康斋(吴与弼号)倡道小陂,一禀宋人成说……微康斋,焉得有后时之盛哉!”指出吴与弼乃有明一代学术之先导。白沙学案为陆学一派。其序云:“有明之学,至白沙始入精微,……至阳明而后大”。黄宗羲认为,陈献章是陆王之学的中介人物,又是王学的开端,所以将其列为第二。河东学案亦属程朱之学,列于第三。在初期九卷中,作者又分出“三原学案(案主王恕)”,它虽出于河东,但“又其别派”,学术宗旨不尽相同。这样单独列出说明黄宗羲在分立学案时,不仅把握着各个学派之间的师承关系,而且还注意到各家之间的差别,使得各派分立条理清楚,持论允当。
明中期三十三卷专述王学。首立王守仁的姚江学案,阐述王学宗旨,然后依次分列浙中(案主徐爱)、江右(案主邹守益)、南中(案主黄省曾)、楚中(案主蒋信)、北方(案主穆孔晖)、粤闽(案主薛侃)六学案,皆冠以“王门”二字,以明其传授统系。其中,黄宗羲认为江西诸王守仁门人最能得师门真传,从而使王学赖以传衍,故《江右王门学案》多达九卷。另有止修(案主)、泰州(案主王艮)、甘泉(案主湛若水)三个学案,虽同出于王学,但宗旨各有不同,故单列出来以示王学变化。
明后期则包括东林、蕺山两学案。东林以顾宪成、高攀龙为代表,蕺山一派则仅列刘宗周一人。刘宗周为王学传人,生当王学末运而欲修正之,是为明代学术之“后劲”,这就十分清楚地反映了明代学术的发展源流和轨迹。在中期和后期之间,另立“诸儒学案”,把不属于以上各学派的学者收录其中,体现出作者兼容并包的可贵精神。
莫晋在所作的《序》中说:“黄梨洲先生《明儒学案》一书,言行并载,支派各分,择精语详,钩玄提要,一代学术源流,了如指掌。要其微意,实以大宗属姚江,而以崇仁为启明,蕺山为后劲。”在整部书的编纂体例上,首尾呼应,中详述之,有明一代学术之源流,清晰展现。具体到每个学案的编排顺序,亦卓有特色。首先,每一学派之前均有序文,扼要介绍该学派的宗旨及承传,这不仅体现出作者深明洞达的学力,也能给读者一个条分缕析的总印象;其次为该学案每位学者的小传,对他们的生平经历、著作情况、学术思想以及学术传授,一一作出简要评述;再次为各学者本人的著作节录及语录的选辑,中间夹有作者自己的一些意见。要之,每一学案皆依次由序、传、录、按四部分组成。全书编纂井然有序,划分严谨,充分反映了作者的编纂才能。它是在继承以前史书编纂形式基础上的创新,兼具了学术思想史和学术思想史资料选编的双重功能。作为学案体的成熟之作,《明儒学案》为后世学术史著作的写就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明儒学案》反映的是明代三百多年的学术流变,黄宗羲在书中不仅详细论述了各学派学者的学术流变,而且也在其中反映出自己的学术思想倾向。首先是“一本万殊”的学术史观。《明儒学案发凡》中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这个“一本万殊”论,是黄宗羲编撰《明儒学案》的指导思想。它说明“学问之道”是在各种不同意见的探讨中获得的,做学问的人要辩证批评他人观点的基础上有自己的一得之见,因袭重复于学问无益。因此,作为学术史的整理者和研究者,要善于理会各学派的不相同之处,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攫取各家宗旨,揭露其学说的独到之处,这样才能有益于学术和学问的发展进步。
其次是学术上的民主思想中国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有了民主思想的萌芽,它包括自由、平等、公正、包容等内涵。黄宗羲在《明儒学案》的创作中就明显地体现了他的民主思想。明代将近三百年,前半期是以吴与弼、陈献章为代表的程朱学派思想占统治地位,后半期则是以王守仁的思想为主,中间另杂有不以二者为准的的其他学派。黄宗羲叙述有明二百余人的思想渊源,能客观公平地介绍这些学者的为人及治学,对其生平中所引人注目的感人事迹皆以充满感情的语言加以叙说,并不表现出扬此抑彼的感情倾向。如其在《明儒学案序》中所说:“盈天地间皆心也,人与天地万物之理,即在吾心之中。后之学者,错会前贤之意,以为此理悬空于天地万物之间,吾从而穷之,不几于义外乎?此处一差,则万殊不能归一。夫苟功夫著到,不离此心,则万殊总为一致。学术之不同,正以见道体之无尽也。奈何今之君子,必欲出于一途,剿其成说,以衡量古今,稍有异同,即诋之为离经叛道,时风众势,不免为黄芽白苇之归耳。”对于那些抱有明显学术褒贬态度并肆意诋毁与自己学术观点不同的人,黄宗羲显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黄宗羲虽然是世所称颂的大儒,但他并不以此自居身份,在《明儒学案》的编写中,他对那些身份卑微的学者,如厨子王艮、樵夫朱恕、陶匠韩乐吾、田夫夏叟等人,并无任何轻视之态,而是充满情感的详加论述,使其人生动可感。如介绍樵夫朱恕求学之情态:“于是没樵必造阶下听之。饥则向都养乞浆,解裹饭以食。听罢则浩歌负薪而去。”颇有一番名士洒脱风度。再如介绍王艮的学术:“故欲治平,在于安身。……身未安,本不立也。知安身者,则必爱身敬身;爱身敬身者,必不敢不爱人不敬人。……一家爱我敬我则家齐,一国爱我敬我则国治,天下爱我敬我则天下平。”以浅实的语言为我们展现出王艮学术思想的精髓,寓深刻于平易。
《明儒学案》是一部系统总结明代学术思想演变状况的专著,在学术渊源上与黄宗羲异趣的汤斌称赞说:“先生著述弘富,一代理学之传,如大禹导山导水,脉络分明,事功文章,经纬灿然。真儒林之巨海,吾党之斗杓也”。(《南雷文定》附录《交游尺牍》)全祖望誉其为“有名三百年儒林之薮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亦称之为“千古之炯鉴”。
《明儒学案》除了对有明一代学术思想流变作了系统的总结编排以外,其尤为明显的一个贡献在于确立了一种新的史学体裁——学案体,这是继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典志体等主要史书体裁之后出现的又一新的史书体裁。所谓学案是指记述学术流派的内容、师承关系以及学说发展的学术思想史专著。其基本特征是按一个时期内诸学术流派区分门类、门类下再分序言、学者传记、著述及主要论点及他人评论等子目,然后按时代顺序述其人事、论其流变。《明儒学案》的出现,在我国史学发展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用学案体来编纂学术史,是黄宗羲在总结各种史体编纂经验和借鉴前人理论著作基础上的开风气之作。其长处正如仓修良所说:“第一,由于同一学派放在同一学案之中,因而每个人的学术渊源、师承关系都可以得到充分反映。第二,学术思想的发展变化都得到反映,既得知师承关系,又了解发展变化。因为有的学派,往往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有的虽同出一源,可是发展到后来却分道扬镳。第三,由于每个人的主要著作要点均已摘录,故对每个人的学术宗旨、思想特点,都基本得以了解。第四,便于研究一个时代学术发展的大势和学风的盛衰。全书学案的设立,基本体现出一个时代学术思想发展的特点,自然也就便于了解一个时代学术发展的主流及主要代表人物。”
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称:“清代学术之祖当推宗羲,所著《明儒学案》,中国自有学术史,自此始也。”《明儒学案》无论是在内容思想上还是在编纂体裁上,都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第一,它是我国第一部完备的学术思想史专著,奠定了我国学术思想史的基础。梁启超认为:“著学术史有四个必要的条件:首先,叙一个时代的学术,须把那时代重要各学派全数网罗,不可以爱憎为去取。其次,叙某家学说,须将其特点提挈出来,令读者有很明晰的观念。再次,要忠实传写各家真相,勿以主观上下其手。最后,要把各人的时代和他一生经历大概叙述,看出那人的全人格。梨洲的《明儒学案》,总算具备这四个条件。”(《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这种评论是比较公允恰当的。
第二,通过作者精到的学术眼光和多层次的详细论述,充分展示了各个学派学者的学术宗旨,客观反映了明代学术思想的全貌。作者通过自身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将他们结成一个内在的有机的组成系统,“为之分源别派,使其宗旨历然”, 使读者对于“一代学术源流,了如指掌”。《明儒学案》成为后世研究明代学术思想史的重要的参考资料。
第三,确立了学案体这一新的史书编纂体例,材料采选取径颇广,人物塑造有血有肉,为后学研究断代或历代学术思想史及沿革,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文献资料。恰如卢钟锋先生在《中国传统学术史》中所说:“作为学案体的断代传统学术史,此书在资料收集的完备、案卷编排的严密和论断的精审等方面,都远在此前诸传统学术史之上,可谓集前此诸传统学术史之大成。尤其是对于明代儒家重要学派的学术宗旨和特点的综论,更显得准确精要。”在人物描写上,“它不像其他多数传统学术史那样,人物传记只是史传原文的抄录,而是在掌握了大量史实材料的基础上,加以融会贯通,然后才下笔的。因此,它所编纂的人物传记,大多写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而立论多新颖精当,不落俗套,充分体现了编修者的创新精神。”而且,黄宗羲在资料的选取上皆取自原书,且经过精心摘选,用黄宗羲自己的话说:“皆从全集纂要钩玄,未尝袭前人之旧本也。”
尽管《明儒学案》中也有少许不足之处,如书中并未介绍明代以儒学“异端”自居的思想家李贽,在选取各家的“语录”材料时不免重复或有所遗漏等,但瑕不掩瑜,此书的学术价值仍然不容忽视。《明儒学案》中丰富的文献资料、独特鲜明的编纂体例以及其在历史学、哲学和文献学等方面的重要研究价值,使它成为中国学术史上一部影响深远的名著。
现在所流传《明儒学案》的版本主要有三:1、郑本或二老阁本。初由安阳许酉山、甬上万贞一刊刻数卷,皆因故半途而辍。剩余部分由慈溪郑性于乾隆四年续完,由于郑性服膺黄宗羲,特筑二老阁,祭祀他先人溱和宗羲,所以是刻称为二老阁本。冯全垓于清光绪八年(1882)以二老阁版重印。2、贾本或紫筠斋本。故城贾润、贾朴父子于康熙三十年开始刊刻,成于康熙三十二年。是刻以贾润斋名紫筠,亦称紫筠斋本。贾润之孙贾念祖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以紫筠斋版重印。3、莫本。会稽莫晋刊刻,成于清道光元年(1821)。该刻本保留了贾本的内容,但是采用了郑本的次序和案题。清光绪十四年(1888)南昌县学刻本、《四部备要》本等皆以莫本为准。贾本和郑本有三点不同:1、最前面四个学案(九卷)的排列顺序不同。郑本以康斋吴与弼为首,贾本以敬轩薛瑄为首。2、王门诸学案的名称不同。郑本称“王门学案”,贾本称“相传学案”。3、所载人数有若干不同。贾本较之郑本,有较大篇幅的删除、增补和移易。莫本在前两点上取郑本,后一点上取贾本,是该两种版本的折衷版本。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明儒学案》的整理本,该本以郑本为底本,校以贾本和莫本,值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