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16:13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

 

【国学经典导读】

 

《宋元学案》导读

方盛良

 

《宋元学案》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案体史籍,又名《宋元儒学案》,是《宋儒学案》与《元儒学案》的合称,记述了宋元时期的学术思想及学术流派。与《明儒学案》相比,《宋元学案》“更多地注重人物之间的师承传授关系,并以此作为划分学派的主要依据”。该书成书历时大约一个半世纪,历经多人之手最终完成,内容难免繁杂。但该书体制严整,条理井然,观点也大体一致,因此成为研究宋元学术思想的重要参考书。

 

《宋元学案》全书共一百卷,分九十一个学案,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等著。

黄宗羲(公元1610—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浙江余姚(今浙江余姚县)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卒于清康熙三十四年,享年八十六岁。黄宗羲高才博学,著作等身,是明末清初重要的思想家、文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明末清初五大家”。因其启蒙思想完全没有受到外来思想的影响,空前绝后,故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黄宗羲治学范围极为广博,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释道无不涉猎,且造诣都很深,主要著作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编定《南雷文案》,又删订为《南雷文定》、《文约》。有人统计,他大小各类著作有112种。

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春,十九岁的黄宗羲千里跋涉,进京为其父黄尊素鸣冤。抵京后,得知阉党首领魏忠贤已死,便请求严惩魏氏余党曹钦程、李实,并在刑部会审堂上,以铁锥刺杀李实。冤狱昭雪,正气得伸,他便于当年秋护送其父灵柩南归。清军入关后,黄宗羲招募里中子弟数百人组成“世忠营”,在余姚举兵抗清,达数年之久。在配合张煌言进行复国活动失败后,漂泊海上,至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始返回故里,自此开始了晚年的著述和讲学生涯。

黄宗羲生活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极大变化的明清之际,“西学东渐”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变着当时的社会现状,人们的价值观念以及审视社会的角度也都在不同程度地发生着变化。而更为刺激当时民众尤其是文人的莫过于风雨飘摇的政治局势。面对异族入侵,反清义士们奋起抗争,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但改朝换代的大势依然难以扭转。沉重的亡国之痛,给清初学者留下的是深深的哲学思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他们立足现实,反思历史,寻求救国救民之术。黄宗羲将他那种哲人的睿智贯穿于史学的研究之中,在宋元两代《学案》的编写过程中,他的创始之功,除编纂体例沿袭《明儒学案》之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宋元学术人物文集的大量搜集和整理,为《宋元学案》的编纂作了大量的资料准备;第二,确立《宋元学案》的基本框架,使之初具规模,并存有论定各家学术的案语五十八条,对于后世学者探讨黄宗羲编写的著述思想非常珍贵。

黄宗羲晚年,虽立志撰写《宋元学案》,无奈年事已高,未成而卒。其子黄百家继承父志续修《宋元学案》。黄百家遵循父说,并进行遗稿整理和补充加工。现存书中,仍保存着黄百家的许多案语,为《宋元学案》的成书,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但百家所续,仍是未完之稿。黄宗羲、黄百家父子相继谢世后,遗留下来的《宋元儒学案》稿本,无人整理,几乎流失不传。乾隆初年,幸亏得到浙东学者全祖望的修撰补辑。可以说,《宋元学案》之所以成书,全祖望的修补之功,最值得纪念。

全祖望(公元1705~1755年),字绍衣,号谢山,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清代学者、文学家,学者称他为谢山先生。全祖望年轻时即以才识见长,宦途受挫后发奋以著述、讲学为业。曾主讲于浙江蕺山书院、广东端溪书院。撰《鲒琦亭集》三十八卷,《外编》五十卷,《诗集》十卷。另有《汉书地理志稽疑》六卷,《全校水经注》四十卷并补附四卷。作为黄宗羲的私淑弟子,他非常推崇其师的品格和学问,曾全力搜集黄氏遗著。他尽管生活于“康乾盛世”,但仕途的坎坷以及“文字狱”的迭起,使他深感痛心,再加上对黄宗羲的崇敬与仰慕,这一切都促使他潜心学术,致力于《宋元学案》的编修。全祖望之于《宋元学案》,主要业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属于新设的部分,即提纲挈领,撰写《序录》,并创立学案师承传授表,使读者对宋元学术师承渊源的认识一目了然;二是属于编次、整理、补充的部分,即对黄氏原本进行增删、重分卷次、另定学案名、新补立学案等。通过全祖望的辛勤劳作,《宋元学案》的学术流派更为明晰,内容更为丰富充实。

清初的学术界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思潮,即强调“经世致用”,由此而产生的文化走向也就开始强调学术的务实。从编写学术史的角度来寻求“经世”之“道”,是清初学术群体的共识。因为这一风气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也不单单是个人的著述行为,而是当时全国各地的理学之士进行学术反思和学术总结的产物,它直接反映了各个理学群体不同的政治趋向及其学术思想风格。黄宗羲晚年学术思想的基本精神就是从“经世”的立场出发对晚明心学进行反思和批判,而这种反思和批判恰恰是从对宋元明学术思想的探究中得出的。黄宗羲、全祖望等在《宋元学案》中,通过考察宋元时期众多有志于用世并有一定影响力的重要人物的生平事迹、辨别其学术渊源,谨慎取舍当时人们对他们的评论,以此来表露自己的经世价值观念和学术倾向。

《宋元学案》每一学案内部的安排顺序是:学案表→序录→案主本传→对案主文集、其它著述、言行、时人评论等资料的编选→为案主的学侣、同调、家学、门人、私淑等立小传并辑录选编其著述、时人评议等资料。通过这一模式,详尽介绍有关人物的生平、思想等情况。

《宋元学案》卷首是全祖望为 100卷书所作的88篇序录,对各学派的宗旨、学风均有介绍。书中亦有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王梓材、冯云濠的大量批注和评价,褒贬抑扬,出入于各派之间。

在这九十一个学案中,前人以为《象山学案》最精善,横渠、二程、东莱、龙川、水心等学案次之。整部书中分为上、下卷的共有九个学案,它们分别是以司马光为首的《涑水学案》、以邵雍为首的《百源学案》、以周敦颐为首的《濂溪学案》、以程灏为首的《明道学案》、以程颐为首的《伊川学案》、以张载为首的《横渠学案》、以朱熹为首的《晦翁学案》、以叶适为首的《水心学案》和以朱熹的诸弟子为主的《沧州诸儒学案》。该书最后五卷为元祐、庆元两“党案”和荆公新学、苏氏蜀学、屏山鸣道集说三“略”。

作为我国学术思想史中的重要著作,《宋元学案》承袭《明儒学案》的体例特点,但更有其完善与创新之处,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网罗各家各派学说,不囿于成见,在“为学宗旨”上强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其次,于全书卷首撰写《序录》百条,“开宗明义”,提纲挈领述说各家学术特色、师承流派;最后,创立“学案表”,围绕案主及其师友弟子分条列目,系统记载其学术源流、学派思想及其演变过程,从而突出了宋元学术讲师承、重渊源的历史特征。

《宋元学案》自黄宗羲草创,经黄百家、全祖望续修,仍未刊刻成书而流行于世。直至道光年间,督学何凌汉首次倡导刊刻此书,并把整理《宋元学案》遗稿的重任交由王梓材、冯云濠负责。王梓材(公元1792~1851年),初名梓,字楚材,后更字梓材,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冯云濠(公元1807~1855年),字文濬,号五桥,浙江慈溪人。王、冯二人按照全祖望在序录中确定的分卷方案,将全稿正式厘定为一百卷,九十一学案,共记宋元学者超过两千人,于清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刊于浙江。然而,初刊本刻成不久,又因鸦片战争爆发,英军侵入浙东,燃起战火,书板被烧毁。王梓材于是再历三年时间校勘重刊,才成《宋元学案》重刊本。清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张汝霖再次主导,翻刻于长沙,成为通行的一百卷《宋元学案》。由此可见,《宋元学案》成书之艰难,它是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王梓材、冯云濠等前后相继、生死以之的一部不朽巨著。

“学案体”以学派分类的方式介绍一定时代的学术史,它在反映学术流变等方面有着其它史书无法替代的优势,故继黄宗羲、全祖望之后,各家纷纷效仿。清儒江藩有《汉学师承记》、《宋学渊源记》,唐鉴有《清儒学案小识》,唐晏有《两汉三国学案》,徐世昌有《清儒学案》。至于其它同类著作,如《闽中理学渊源考》、《江西理学考》、《台学统》、《皖学编》、《关学编》等地方性学案,《实学考》、《颜氏学记》等专门性学案,更是不胜枚举,从而构成了庞大的学术流派史著作体系。《宋元学案》的历史地位因此得以彰显。

此外,《宋元学案》在对资料的搜集、甄别、整理和保存等方面所显现的价值意义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首先,《宋元学案》为后代研究宋元学术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作为一部学术思想史著作,《宋元学案》收录范围极广,著作选录也较多,它在对宋元学术的宏观描述和源流的具体考辨方面,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宋元学术思想,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该书能够兼顾到当时各家各派的宗旨,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宗派门户之见,这就为我们现在的研究提供了较为客观的依据。《宋元学案》通过其“序录”、“学案表”和人物传记,全面描述了宋元学术思想中各学派的源与流,从宏观上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宋元学术思想的途径。此外,该书对宋元学术的宏观描述,又是建立在对其源流的具体而微的考索之中的。因此,它更具有可靠的参考价值,最起码为我们作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新视点。比如,宋代学术以安定(胡瑗)、泰山(孙复)为滥觞,而立为《宋元学案》的第一、二卷,就是全祖望深入具体考索的结果。再如,关于二程(程颢、程颐)与周敦颐的关系,是历史的疑案,但他又关系到二程洛学思想的渊源、形成及特点,我们不能回避,全祖望依据大量史料作了详细的考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尽管直到现在学术界对周敦颐与二程的关系仍存在分歧,但是,我们从中却可以看出,全祖望对学术源流的论述是不作不根之谈的。

其次,《宋元学案》是我们研究宋元历史人物及事件的重要参考文献。《宋元学案》主要是一部学术思想史籍,是研究宋元学术不可或缺的资料,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如果我们在对宋元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进行考察时,将《宋元学案》与《宋史》相互参照、相互比较着来读,就会收到相互发明、相得益彰的效果。《宋元学案》不仅补充了《宋史》无传或有传但过于简短者,而且评述了《宋史》在评述、安排人物上的不当之处。此外,《宋元学案》还纠正了《宋史》在评论人物学术渊源方面的一些文字错误和史实考证方面的某些失据之处。总之,我们在阅读《宋史》或引用《宋史》材料时,如果能注意参考《宋元学案》的相关记述,定将受益颇多。

中国学术渊源甚远,自古就有对某一时期学术的发展概况做理论归纳与总结的优良传统。从先秦诸子对当时学术的分类与描绘,到秦汉以后正史的编纂以及传统目录学的兴起,再到唐宋以后佛教史籍的大量涌现,无不启迪着宋元明学者对学术史的编写。在黄宗羲之前,南宋朱熹作《伊洛渊源录》,明代刘元卿作《诸儒学案》、冯从吾作《元儒考略》、周汝登作《圣学宗传》,明末清初孙奇逢作《理学宗传》,有些虽名为“学案”或体例相仿,有学术史的萌芽,但只是反映了学派源流,撰写学者人物传记,不能反映各家各派的学术宗旨,仍然属于纪传体史书的范畴。至黄宗羲的《明儒学案》,“学案体”史籍的编纂体例基本定型,“学案体”走向成熟。由他草创的《宋元学案》在中国古代“学案体”史书中亦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后世“学案体”著作效仿的典范,对于我们了解宋元学术思想的来龙去脉和各家各派的宗旨特色,以及对宋元历史人物的考据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史料价值。

现今,《宋元学案》有清朝道光年间的何绍基刻本、《四部备要》本和上海世界书局排印的《四朝学案》本。另外《万有文库》、《国学基本丛书》也都收有此书。1986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精装四册,后附人名索引,颇便读者。王梓材在校勘了《宋元学案》之后,又编著了一部《宋元学案补遗》,也有一百卷,刊入《四明丛书》,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