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4 00:0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陈有芳

廉吏于成龙


于成龙像

于青菜,是百姓对廉吏于成龙的美称,赞其每以青菜佐饭的敛朴官德。于成龙在福建任过官职,闽都曾留下他的踪迹。史书详载了于成龙的廉洁和得到擢拔的经过,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在反腐倡廉的今天,回顾其事迹,显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于成龙(1617—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明末清初山西永宁州人。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出生,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道员、按察使、巡抚、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卯时去世,著有《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传世。

于成龙一生勤政廉洁,“屑糠杂米为粥,与仆同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人称“于青菜”。难能可贵的是,从七品县官到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别的封疆大吏之一),他均能不改初衷,始终如一地保持清廉本色,一心为民办事。于成龙声誉日隆,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深得百姓爱戴,其作为甚至影响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史载,当他两江总督的任命发布后,南京布价急剧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至有警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鸟兽窜”。于成龙去世时,替他办后事的官员“皆见床头敝司中惟绨袍一套,堂后瓦瓮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无不恸哭失声”;“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闻报感叹道:“居官如于成龙者有几?”

于成龙仕途较为顺利,得益于康熙皇帝的慧眼识人。史书记载,康熙的亲外甥喀礼,因横行不法,被于成龙下令斩首。于成龙不但没有遭掣肘和打击,还被一再提拔和重用。后人可以理解,康熙朝能开一代盛世,多有作为,与康熙特别重视政府官员的廉政建设有直接的关系。

于成龙任广西罗城县令时,县衙只有茅屋三间,用土坯垒起桌子办公。当地百姓见他不带家眷,生活清苦,便主动送来一些土特产到县衙。于成龙一概谢绝,他说:“我一个人无需这些东西,你们拿回去孝敬父母如同我受”。于成龙废寝忘食,剿匪捕盗,公正断狱,抑恶扬善,当地治安改观,社会安宁。他还倡办学校,传播文化,风气为之一新。其人品绩效,被康熙发现后,即被委任为四川合川知府。于成龙为官谦虚,敬业亲民。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当时,福建巡抚吴光祚,在报朝廷的举荐表中,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康熙“特简”于成龙为直隶巡抚,成为掌管一省军民政务的最高长官。于成龙在巡抚岗位上廉声斐然。为了表彰于成龙,康熙对其颁布嘉奖令,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重奖之后,康熙又觉得树起这么一个廉政典型不容易,应该让他为朝廷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二月初一,下旨提拔于成龙为“两江总督”,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军政事务。两江地区即江南一带,在当时已属中国首富之地。康熙认为,越是富庶地方,越要廉官担任,才能经受诱惑,坐肥而不自腐。于总督没有辜负康熙帝的厚望。在总督岗位上继续保持廉洁自律的好作风,拒赴接风宴席,不用公款吃喝,不接受部下礼金,不搞高档消费。于总督的榜样作用,使江南“望风改操”,形成廉洁自律的官风,以致民间纷纷仿效,富家大户也相继布衣。敛朴行为被看重,社会风气为之改观,受到百姓的爱戴和推崇。

廉吏于成龙

于成龙招贴画

康熙治国确有高明之处。可以看出,康熙的吏治和倡廉,采用的是“典型引路”之法。历代选人,多用“相马”之法,故有“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等说法流传。但是“相马”不如“赛马”。“相马”虽能挑出“好马”,“相马”往往又易为表象所惑。其风险之大,已为许多史实所证明。骄奢淫逸的隋炀帝杨广,战国时纸上谈兵的赵括,均是被轻易相中的“大劣马”,从而酿下了丧国和战败的历史大教训。康熙通过“赛马”比较,在诸多基层官员中,发现于成龙这个典型后,不但大力扶植培养,还一再提拔重用,体现了他用人的气魄和胆略,既匡正了当时官场风气,又巩固了中央集权统治。从而为收拢民心,国家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留下百年“康乾盛世”的历史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