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末年福建贪腐大案
庄 勇
案 由
觉罗伍拉纳,满洲正红旗人,乾隆五十年(1785)任福建布政使,五十四年(1789)任闽浙总督[1]。宦闽数载,“以贪酷用事,至倒悬县令以索贿帛。故贪吏充斥,盗贼纵横”[2]。致使福建吏治废弛,官场积弊重重。乾隆五十九年(1794),漳、泉等地连发水旱灾害,引起饥荒。次年春,米价暴涨,百姓生活无着,“民哄集乞赈”。伍拉纳深知事态严重,出于私心,采取对上隐瞒不报、对下不使激化的办法。其时,台湾彰化也因民荒引发暴乱。伍拉纳认为泉州事更重于彰化,只派兵赴台镇压,自己在泉州应对。
伍拉纳与时任巡抚浦霖、布政使伊辙布、按察使钱受椿等文官深耕福建多年,浦霖又与钱受椿有亲,他们相互包庇,沆瀣一气,却与福州将军魁伦不睦。魁伦,完颜氏,满洲正黄旗人,乾隆五十三年(1788)任福州将军。“公喜声伎,尝夜宿狭巷。为制府伍拉纳所觉,欲劾之”[3]。而清朝严禁官员嫖娼,如伍拉纳弹劾,必然对魁伦不利。而伍拉纳与浦霖正为泉州、彰化事无暇顾及。魁伦与伍拉纳在闽共事多年,深知伍拉纳等诸多劣迹,选择先行下手。
案 发
乾隆六十年(1795)四、五月,魁伦连续三奏,拉开福建贪腐案大幕。四月十一日,乾隆帝收到魁伦第一奏:闽省自上冬以来,米价昂贵,盗劫频闻。每海口地方,盗匪肆行出没,甚至五虎门近在省会,盗船即停泊行动……闰二月初旬,委员赴福宁采买谷米,由海运接济漳泉。闻已配载船只,因惧洋匪劫夺,尚未闻运到。讯及地方事务,风闻各州县仓库多非实贮。魁伦第一奏引起乾隆帝重视,即旨:“该省究竟何处亏短若干?如何设法弥补?着即详悉据实具奏。”又谕:“闽省各州县仓储多非实贮,因何该督、抚并不奏闻?此事关系不小,不可不彻底查办”。[4]下令伊辙布来京候旨,其缺由浙江布政使田凤仪调补。四月十九日,又令浦霖来京候旨,其缺由姚棻调补。
五月初六,乾隆帝收到魁伦第二奏:漳泉被水后,米价昂贵,浦霖办理不善,以致贫民流为匪党。伍拉纳在泉州,饥民围绕乞食。浦霖向伊辙布提取赈案内六万两,解往该处买米煮粥……询之伊辙布,据称此项银两原系督抚商同机存,尚未提用。此奏“贫民流为匪党”一语,含“官逼民反”之意,又揭露出六万两赈款之弊。乾隆深感事态严重,即谕:“饥民围绕乞食,尚不认真筹办,又无一字奏闻。伍拉纳之罪,此节尤为重大,殊出情理之外。该督现赴台湾办事,着先行摘去翎顶。俟回至内地,即行革职,交与魁伦等质审。其闽浙总督印务,着长麟就近驰驿速往接署”。[5]浦霖、伊辙布、钱受椿等革职,押解福州质审。
《清代福建大员巡台奏折》书影
五月二十九日,魁伦第三奏:闽省仓库亏缺,从前奏过,谷六十四万余石、银三十六万余两,本非实数。又有续亏,前后共约二百五十万两以上。乾隆帝闻奏震怒,朱批:“此事大奇。各省仓库,帑项攸关,岂容丝毫亏短。乃闽省各厅、州、县任意侵那,省城两厅、两县已亏空仓谷五万三千余石,库项七万八千余两之多,其余各处更可不问而知。历任督、抚、藩司以及该管道、府并不随时揭报查参,所司何事?且恐其中有通同染指情弊。此而不彻底究办,其何以重仓库而儆官邪”。[6]下令候补知府徐梦龄、台湾道杨廷理在台办差回来后即革职归案核办。已查所涉官员福州知府邓廷辑,闽县知县张映斗、因病告假同知李振文,邵武知县李堂,将乐知县路钊,降调知县郭廷魁,上杭知县姚鹤龄等革职严审定拟,查明任所赀财变抵。已调离闽省官员方维宪、秦为幹等十二人,亦飞咨各旗籍抄查家产,追回欠款。至此,福建贪腐大案愈发不可收拾,一时震惊朝野。
案 究
乾隆六十年(1795)三月以来,台湾彰化发生荒民暴乱,乾隆帝十分重视,多次下旨令伍拉纳立即赴台镇压。而伍拉纳在泉州为饥民赈粮事烦恼,又不敢上报,并没有急赴台湾。这让乾隆帝十分不满,怒批:“伍拉纳身为总督,一闻匪徒肆扰之信,自应即日渡台前赴鹿仔港一带督率办理,据实详查。乃仅派乌兰保带兵前去,而伍拉纳竟在内地安坐并厦门亦不前往,节经降旨严饬。又,本日据伍拉纳奏到之折,仍在内地逗留,犹不亲身前往。是其始终退缩,尚复何颜忝膺封疆重寄。伍拉纳着即遵旨速赴台湾查办一切,仍交部严加议处”。[7]此时,彰化暴乱一案已被镇压。不得已,伍拉纳才于四月二十八日赴台处理善后。《清代福建大员巡台奏折》中伍拉纳的多份奏稿可还原彰化暴乱经过。
乾隆六十年春,匪首陈周全等纠集盗匪流民几千人,于三月十二日夜开始攻打鹿仔港和彰化县城。三月十四日,鹿港厅被毁、彰化城被陷。同知朱慧昌,彰化知县朱澜,游击曾绍龙,千总吴见龙、郭云秀等被害、阵亡。三月十五日、十六日,盗匪进攻斗六门、田中央等地,遭遇官兵和义民抵抗未逞。得知官府重兵将至,盗匪开始溃散。三月十九日,匪首陈周全被义民捕获交官。经福建水师提督兼台湾镇总兵官哈当阿、台湾道杨廷理等组织追剿,捕获陈周全等三百余名盗匪,审明正法,暴乱于四月初平息。共阵亡官兵八十一人,伤五十八人。另有部分义民伤亡。
彰化暴乱案处理不当,让乾隆帝十分愤怒,伍拉纳极力想找替罪羊顶包。乃奏:鹿仔港巡检朱继功于丁忧卸事,遇贼匪滋事,携带家属内渡。请将革职,发往新疆效力赎罪。而乾隆帝认为,朱继功不过巡检微员,且已丁忧卸事,若伊深明大义,自请留于汛守,帮同堵御,固属可嘉。兹该巡检因业已丁忧,并无职守,闻贼滋扰,挈眷内渡,与畏罪潜逃本属不同。此乃伍拉纳因其身未渡台,惧于谴责,特借参劾朱继功,欲以掩其畏葸迁延之咎。实属不知羞耻,可笑!朱继功免其革职治罪,此等人终身不可用。
六月,从两广总督任上接署闽浙总督的长麟到达福州。觉罗长麟,满洲正蓝旗人。他会同魁伦、田凤仪等开始清查府库亏空,审问相关人犯。随着案件深入,亏空数额愈大,更多官员被牵扯,这让魁伦和长麟始料未及。魁伦与伍拉纳并无深仇,劾奏目的只是想让其罢官离闽,并无置于死地之意,结果却越闹越大。梁恭辰所撰《劝诫录全集》可窥见魁伦的真实想法。其时,魁伦三奏的“司章奏者,为吾郡(即福州)林樾亭先生,士林耆宿也。”林樾亭是重臣朱珪的高足。嘉庆元年,林樾亭赴京,“公于其来谒,私叩之曰:魁某兴大狱,汝何不阻之?先生曰:劝之不从,奈何?彼谓亏空于理应办,不料清查之决裂至此耳……此语亲为家大人(即梁章钜)述之”[8]。而长麟忌惮的是伍拉纳与权臣和珅是姻亲,并对和珅擅权专断十分清楚。乾隆五十七年(1792),长麟在山西任上,因不忍“吾发垂白,奈何灭人族以媚权相”[9],未按和珅意图做实一桩诬告冤案,曾得罪过和珅。此案严查,伍拉纳必诛,如再得罪和珅,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魁伦和长麟达成默契,将案件集中于府库亏空,而其他贪腐问题不敢深究,拟大事化小。但乾隆帝极不满意,下旨申饬催促严查深究。令将伍拉纳、浦霖、伊辙布押解进京严审。“时和相擅柄,故缓其行以解上怒”[10]。乾隆帝似乎洞穿一切,“上计日不到,立命乾清门侍卫某飞骑召入,于丰泽园崩讯。伍、浦皆服罪,立置于法。和亦无能为力。是日冬月,天气和暖,人皆以为刑中故也”[11]。
案 连
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案件牵连其中。
其一,府库巨额亏空案。经核对,各府库合计亏空达二百五十万两之巨。伍拉纳、浦霖、伊辙布却都推托“各属府库亏空乃过去离任人员造成”,并称曾多方催促弥补,“咨追无着,十居六七”。至于续亏,称系管理不善所致,矢口否认从中贪挪渔利。
其二,挪贪漳州赈银案。此为魁伦第二奏中“浦霖向伊辙布提取赈案内余款六万两”。该事项之前未向朝廷奏报,是伍拉纳与浦霖私下将漳州水灾赈济专款六万余两转赈泉州。而实际赈济泉州灾民只用了二万余两,尚有四万两无着。
其三,库吏侵吞巨款案。经审讯伊辙布供称,这四万两借给了伍拉纳任布政使时的藩司库吏周经。后来周经不再任库吏,而在福州开设多家银铺,凭借与官府的特殊关系,专替官府从事官银熔炼兑换事宜,长期与藩库领取银两往来。蹊跷的是,经伊辙布自查,周经尚未交还藩司的银两达八万五千二百两,其中四万五千两竟“挂在账外”。经勒令催缴,周经只归还四万余两,称其余部分经营亏损了,只能将田契、房契抵押。但这些田契、房契一时又无法变现。其中如无利益勾连,“岂有舍命为人挪用之理?”(乾隆帝语)。另外,四万多两银是否真正亏损,去向何方,也存重大疑点。
其四,长泰械斗殒命案。该命案本与亏空案无关,由于久拖不办,死亡多人,后来钱受椿因收受贿款而被揭露。乾隆五十九年四月,漳州大旱。长泰有林、薛两族族田坐落于山重院内。林田在上,薛田在下,两族共用一条水源。因大旱水少,上游林姓截断水源。下游薛姓得不到水源,便预谋纠集人员与林姓发生械斗。械斗中,林姓伤毙十七人,薛姓伤毙一人。案件本来并不复杂,但身为按察使的钱受椿自己不审,却将案件交由福州知府审理,又令一干人犯押解来省。漳州知府全士潮、长泰知县顾掞认为程序不当,担心会受到参劾,要求参审,被钱受椿痛斥不准。不得已,二人各花费一千四百两和数千两银购礼贿送。钱受椿嫌礼物太少,故意拖延,直至次年正月才将全案发回。一方面又将发往福州的案卷抽出,意在勾销。而此时,押在大牢中的薛姓囚犯十人毙命。是贿款不够所致,还是其他隐情,无从知晓。
其五,巨额不明财产案。早在八月开始,朝廷就下令查抄各涉案要犯家产。
伍拉纳家产:“籍伍拉纳家,得银四十万有奇,如意至一百余柄,上比之元载胡椒八百斛”[12]。截获家人资重船二只,查抄出元丝银五百五十两、嵌玉如意一百一十二柄、翡翠瓶三个、碧玉炉三个、羊皮四百九十四张、绸缎纱罗衣等五百六十七件、铜锡等项器具四百十七件等。面对来源不明的巨额家产,伍拉纳只承认收受泉州同知黄奠邦九千二百两贿银,否认有其他收受,并坚称这些财产是自己多年俸禄和养廉银积攒下来的。如此用“养廉银”来搪塞自己的贪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浦霖家产:“籍霖家,得窖藏金七百,银二十八万,田舍值六万有奇,他服物料称是”[13]。具体为:金锭、金叶五百二十六两,金如意首饰二百五十八两,银二十八万四千三百一十四两,元宝五万一千二百两,纹银十九万三千两,盐匹银二万七千四百两,元丝银二千七百二十九两,洋钱一万三千八百元,银首饰六百三十两,珠二千零七十四颗,珊瑚朝珠九盘,碧玺朝珠七盘,蜜蜡朝珠三十八盘,水晶朝珠五盘,三镶玉如意一百五十七柄,白玉器四十七件,青玉器四十九件,碧玉器十二件,小珊瑚七支,小宝石二百二十五粒等。面对审问,浦霖矢口否认贪腐,称这些巨额家产有的是夫人家赠与的,有的是自己之前教书所得,有的是养廉银积攒下来的,有的是家财投资获利的。至于为何在儿子家地窖里埋藏十万两银等诸多财物,浦霖坚称自己并不知情,可能是夫人所为。
钱受椿家产:江西境内(案发前,钱受椿受命任陕西布政使,途中截获):计金锭、金叶二千七百七十八两,纹银六千七百两,洋钱八万二千元,小洋钱一千元,金如意九柄重一百四十九两,金瓶一只重六十九两,金镯十二只重四十六两,金杯二对重八两,大小珠七百七十颗,嵌梅花珠二百七十二粒,珊瑚朝珠五十一盘,玉如意二柄,镶玉如意三十九柄等。常熟家产:住所一所共四十五间、田一百一十四亩、市平银三万八千两、洋钱三万三千四百元、镶玉如意八十二柄、料石如意七把、沉香山一座(上有金人一百二十个重三百五十八两)、玉器九十三件、各色朝珠三十一盘等。
伊辙布家产:京城东单住房一所共八十六间,取租房二十一间,关东地一百六十亩,古北口地六顷七十一亩,涿州、香河等处圈地三顷三十四亩。银一百零五两、金钱一百一十吊、金镯四只、如意十四柄、玉器五件、朝珠二十二盘等。据清查大臣伊龄阿奏称:伊辙布房地银两资财甚少,实非情理,必有匿寄顿之处,俟有得实,另行随时具奏。可能伊辙布自感罪孽深重,事先做了隐匿转移。而伊辙布被押往京师途中,在浦城突然抱病身亡(另一说“藩司以惊怖死”)。案件线索中断,最后不了了之。
案 结
乾隆六十年(1795),乾隆帝已八十六岁高龄,预定次年将传位于十五子颙琰。眼见禅让之期临近,乾隆帝不想将此案交于新帝嘉庆,以免大赦或其他变故。九月初即上谕:“此案续行查出,于其罪亦无可加,即使未能得实,其罪亦无可减”,为尽早结案定调。自十月起,陆续对全部涉案人员宣判。乾隆帝的总结性陈词是:福建地方近年以来,自督抚司道,以及各府州县通同一气,分肥饱橐,玩法营私,以致通省仓库钱粮亏空累累,盗风日炽。甚至人命重案,藐法徇情,殊出情理之外。判处首犯伍拉纳、浦霖在京城立即处斩,其子等发遣伊犁。伊辙布已死,躲过处斩,子孙发遣伊犁。管账师爷吴义添枷号示众三月,发厄鲁特人为奴,家产抄没入官。钱受椿贪污妄为,民怨极大,交督抚亲视,刑枷二次,重责四十大板,传集在省官员公开斩首,子发遣伊犁。周经侵亏帑项八万余两,立即处斩。书吏罗嘉信目睹不阻,知情不报,发新疆为奴。知县彭良谡、胡启文亏空过万,处斩。亏空数逾一万两以上的官员李堂、路钊、郭廷魁、姚鹤龄等十人斩监候。秦为幹、李廷彩二人平日声名狼藉,补斩监候。其余亏空一千两以上者依次递减,分别革职、流放。
乾隆帝将伍拉纳革职查办上谕
《清高宗实录选辑》书影
对查办案件官员的处理:长麟查办此案,意存化大为小,至再三严饬,始行和盘托出,实属沽名取巧,着革职发新疆效力赎罪(嘉庆年又复出)。魁伦查办此案,参奏在前,又思作好人于后,念此案究由其审出真情,故从宽宥,仍任闽浙总督。姚棻被举报在漳州知府任内贪挪一节,查无实证,仍任福建巡抚。十二月十日,距乾隆帝传位二十天,这起盘根错节的贪腐大案仅八个月就草草结束。
尾 声
乾隆帝在位六十年,自称“十全老人”,一向自恃高明,好大喜功。表面看,处置这起大案时驾驭群臣,杀伐决断,雷厉风行。事实上,自乾隆中后期开始,清王朝就开始走向下坡路了。吏治废弛,贪腐成风。和珅、王亶望、陈辉祖等重大贪腐案件迭出,社会矛盾激化,民生困苦。这起大案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大案初期,乾隆帝不断申饬严查深究,案件轰轰烈烈。到了后期,为自己博取赞誉,草草结案。在这种高压下,查案官员“又以迫促了事,就中应划应抵者,皆未及详慎分清。撤局后,总计库款,乃浮出数十万金,而死者不可复生矣”[14]。造成新的冤案错案,给福建官场整治和恢复带来诸多隐忧。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史为鉴,可知廉政之重。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本文原载于《炎黄纵横》2024年第6期,作者为福建省集邮协会理事、福建文史研究学者)
参考文献:
[1](清)孙尔准:《道光重纂福建通志》(15),广陵书社2017年版,第3、12页。
[2][3][10][11](清)昭梿:《啸亭杂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3页、第292-293页、第24页、第24页。
[4][5][6][7]《清高宗实录选辑》,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732页、第716、717页、第719、720页、第723、724页、第718页。
[9][12][13]齐豫生、夏于全:《二十六史·清史稿(三)》,延边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253页、第17239页、第17239页。
[8][14](清)梁恭辰:《劝诫录全集》,团结出版社2023年版,第178页、第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