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文化运动 民国时期福建文化要事。“五四运动”时期,福建新文化运动勃兴。在全国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福建一些进步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创办了各种宣扬新文化的报刊。如福建学生联合会创办的《学术周刊》、全满堂主编的《福建民报副刊》、福州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主编的《师范校刊》等。福州的浪花书局经营北京等地出版的进步书刊,是促进福建新文化运动的阵地之一。援闽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在闽南护法区的中心漳州,提倡新文化、新风尚,成立新闽书局,创办《闽星》等10余种报刊,使漳州一时成为全省新文化运动最活跃的地区。五四运动后,福建新文化运动发展到新阶段,马克思主义开始在福建传播。1922年,陈任民在福州组织民社(后改组为民导社),还和方尔灏等人创办《冲决》周刊和《尖兵》半月刊。1923年,林逢时、陈任民等在福州组织福建工学社,出版《工学报》。1925年,“青年学社福州支社”与“民导社”合并成立“福建青年社”,出版《福建青年》周刊。在厦门,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的进步教师,利用图书馆和讲坛等各种形式,介绍马克思主义。1923年,集美师范学生李觉民等成立《星火社》(后改组为福建青年协进社),出版《星火周报》。1924年,厦门大学学生罗扬才等在厦门创办闽南文化促进会。在闽西,1921春,邓子恢、陈少微等人在龙岩组织奇山书社,宣传新文化、新思想,并于1923年创办《岩声报》,介绍马克思学说,宣传社会主义。该刊为当时全省办刊时间最长、影响最大、发行最广的传播新文化和新思想的刊物。马克思主义在福建各地的传播,为福建建立共产党地方组织做了重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