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福州卷)54.福州文化向琉球传播
《琉球国由来记》记载,由于掌握先进文化的闽人移民及其后裔在琉球的辛勤耕耘及传播,琉球“从此本国重视尊儒,始节音乐,不异中国,使琉球改变番俗,而致文教同风之盛。”(《中山世谱》第3卷,[日]伊波普猷等编:《琉球史料丛书》,东京美术刊1972年版,第44页)闽人移居久米村后,中华各项年节礼俗随之被带入琉球。
一、年节习俗
琉球年节和中国类似,包括元旦、人日(正月初七)、元宵、花朝(二月十五)、踏青(三月初三)、清明、佛诞(四月初八)、端午、中元、中秋、重阳、冬至、小年、除夕等。据徐葆光《中山传信录》记载:
正月十六日,男妇俱拜墓。……二月,麦穗祭,国中同日祭麦神。此日妇女不作女红,男不事田野。二月十二日,花朝;前二日,各家俱汲井,女汲取井水洗额,云可免疾病。三月三日上巳,家作艾糕相饷遗。官民皆海滨禊饮,又拜节相往来。五月五日,竞渡龙舟三(泊一,那霸一,久米一);一日至五日,角黍、蒲酒同中国。……六月,稻大祭,选吉;同日祭稻神。又有六月节,国中蒸糯米为饭,家家相铜[同];此日亦不作女红、不事田野,同上四祭日。此月有月之夜,士民皆拔河争胜。七月十五日,盆祭祀先,预于十三日夜,家家列火炬二于大门外,以迎祖神;十五日盆祭后,送神。八月,家家拜月。……白露,为八月节,先后三日,男女皆闭户,不事事,名“守天孙”。此数日内,如有角口等诸事故,必犯蛇伤。……十二月逢庚午、庚申日,通国皆作糯米糕,棕叶包裹三四层,和叶蒸食,相饷,名曰鬼饼。俗传古有鬼出,作此祭之;亦驱傩、穰疫之意。二十四日,送灶。次年正月初五始迎灶。每月朔望,家家妇女取瓶罂至炮台汲新潮水,归献灶神或天妃前石神(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2年版,第219—221页)。
徐葆光所记载琉球传统节日,绝大部分传自中国,其中以元旦、清明、端午、中元为重。
元旦为琉球一年开始之节日,在民间节日中居于首位,主要活动是开正、祭祀等。琉球国王对元旦活动极为重视,必亲临行事,并向北叩首,遥贺中华,以示对中朝归慕之心(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2年版,第204页)。
二月十二日为花朝。前二日,各家俱浚井,女汲取井水洗额,谓可避免疾病,这个习俗与福建相同。明代人习惯在二月中踏青、斗草、打秋千。康熙年间,遂改十二日为花王诞辰,称花朝,文人雅士诗酒唱和,群往赏花。
在上巳节这一天,琉球人家做艾糕相饷遗。官民皆海滨禊饮,又拜节相往来。而《福建风俗志》载:“士人结伴郊游,谓之踏青,乡民以悦木叶捣汁染饭,谓之青饭,亲戚邻里互相馈遗。”(郑贞文:《福建通志》卷21,《风俗志》卷1,第5页)
冲绳林氏金城家的清明祭祀(金城栋永氏摄)琉球清明节的主要活动是扫墓祭祖,这与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是分不开的。在琉球,清明祭祖的家族制度以及厚葬的礼仪从何时开始,史籍中并无明确记载。而有关琉球家族宗法制度的记载则始于明宣德五年(1430年)。明王朝赐琉球王“尚”姓,自此历代相传(《中山世谱》第3卷,[日]伊波普猷等编:《琉球史料丛书》,东京美术刊1972年版,第59页)。至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琉球王又始赐姓于群臣……令群臣各修家谱(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245页)。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尚穆王始定每年清明节祭扫玉陵及极乐陵,此为琉球官方及贵族正式实行清明祭祖扫墓之始(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347页)。祭祖、扫墓是琉球清明节最主要的活动。在琉球,中国丧葬祭祖习俗中的洗骨、厚葬、敬拜祖先、香火相传等制度早已深入民间。自明初闽人三十六姓到琉球之后,闽人清明必定祭祖,纵使其祖坟留在福建,清明节也必定遥拜如仪,如此将中国祭祀习俗传播到琉球。琉球清明节扫墓不设牲,菜用木盘,灶香菜挂蕉扇,设三板于墓侧,或折花供墓前。
清明节供物(冲绳阮氏我华会提供)龙舟竞渡琉球端午龙舟始于何时,史籍并无明确定论,根据《球阳》中《龙舟竞渡说》记载,有三种说法:一说为闽人三十六姓迁入琉球之后,将龙舟一并传入;一说是琉球人赴南京见到龙舟,归国效仿造之;一说:“南山王弟汪应祖,尝至南京入监肄业时,看龙舟竞渡于江心,甚慕之……效中华制法,创造龙舟。五月之初,置于那霸江中以为玩乐,人皆看之。亦制龙舟。至初四日,各邑龙舟必至城下,竞渡前江。”(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164页)
除了划龙舟外,琉球还曾经有将龙头龙尾放置于宗庙进行祭祀的习俗。据《球阳》卷9“尚贞王三十年,禁止以龙舟头尾于宗庙坛上”条载称:“自往昔时,泊邑以龙舟头尾放在宗庙之坛上,五月朔后五日,龙舟掌官一员,带来领水捎,诣崇元庙,即开大门,中庭班坐,致四拜礼,以置其头尾于神坛上。今年禁止其拜礼,亦不许放在龙舟头尾。”(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253页)崇元庙为琉球最大佛寺之一,也是琉球王室宗庙之所在。由此可以推断,龙舟之龙头、龙尾是供奉于王室宗祠神坛之上,而且由专门的官员看守,受王族之祭祀膜拜。可见明清时期龙舟在琉球人心中之分量。
食角黍、喝菖蒲酒,是琉球端午节的又一大习俗,角黍乃粽子的古称,从五月初一开始制作,用碱水浸泡糯米,后用“粽叶”(即狭长之竹叶)包裹成三角锥状,再用草或麻绳扎好,放入锅中煮熟即可。菖蒲酒乃用菖蒲叶浸制的药酒,端午节饮之,俗谓可去疾疫。
中元节为琉球祭祀祖先神灵最为隆重的节日之一,齐鲲的《续琉球国志略》记载了这一习俗,在卷三“风俗”中写道,琉球“中元节有盂兰祀”(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卷3,“风俗”,《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459页),俗称“盂兰盆会”。琉球国俗以中元节为重,七月十五日中元节,亦称“鬼节”,乃受福建之影响。
九月九日是重阳节,福建在这一天有登高远望、饮菊花酒并放纸鸢的风俗。而琉球也有记载“重九,饮菊花酒”“九月放纸鸢”(周煌:《琉球国志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93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122页)。
二、婚葬习俗
婚礼是人们在完成婚姻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琉球旧俗“男女相悦,便相匹配”(周煌:《琉球国志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93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119页),与中国通贡之后,婚俗大改,以媒为介,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后婚配。琉球婚嫁“世家亦有酒肴、珠贝为聘者。婚时,即用本国轿结彩鼓乐而迎,不计嫁奁,父母送至夫家即返。不宴客,至亲具酒贺,不过数人。”(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卷3,“风俗”,《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456页)形式并不如中华之繁缛,仅男方有聘礼,女方并不准备嫁妆,且由父母亲自送到夫家,更无操办酒宴的风俗。清册封正使齐鲲在《续琉球国志略》中记载:“嫁娶必以五更,不用乐,犹存古意。不以十月,俗是月为无神月。”(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卷3,“风俗”,《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456页)说明琉球民间受中国影响,在婚礼之前有占卜吉时等风俗。琉球人在选择配偶时,秉持“同姓不婚”的原则。嘉靖十三年(1808年),册封正使齐鲲在翻阅《中山世谱》时发现,王族皆姓尚,而王妃中亦有姓尚之人,怀疑为同姓通婚,便问通事,通事答曰:首里有二尚,“其一为前王尚圆之后,今国王始祖也;一为前代尚巴志之后,今通婚者也。”(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卷3,“风俗”,《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460页)由是可知,琉球人亦熟知同姓不婚之习俗,在择偶上必然会避开同姓之子,连国王王妃亦不例外。
琉球人办丧事比较简朴。其入葬方式,在明初尚有洗骨之法,将逝者先浅埋,待到中元前后,将其尸体挖出,用溪水冲刷去其腐肉,将布帛裹其骸骨,再用苇草裹之土葬。到清代册封使赴琉球时,丧事已经有了很大变化。
琉球自与中国建立友好往来关系后,福州成为琉球人重要的活动区域。福建成为琉球船只登陆的重要港口,因为朝贡、册封、贸易往来,与琉球的关系变得十分密切。众多琉球人在福州居住时期,因病死亡是常有的事,从明初开始,在福州亡故的琉球人大多数就地埋葬。据考察,琉球人墓的形状与福州民间墓形大 致相同,福州保留有多处琉球人墓葬,多为单人葬,墓为靠背椅形,由供案、碑牌、侧屏、宝顶(龟甲形)、山墙等五部分组成,形制简朴。碑牌书汉文,内容包括国籍、姓名、职务、住址、生卒年月及墓地尺寸等。日本学者鸟越宪三郎在《冲绳庶民生活史》中谈到,琉球古墓称为龟甲墓,主要受300年前南中国的影响。在华琉球人墓体现琉球人为中琉友好往来而献身的精神,也反映清廷对琉球死难者的优恤政策。
三、闽菜与琉球料理
(一)琉球料理
福建的饮食文化也通过册封琉球使团、入闽琉球进贡使团、闽人移民和在华琉球留学生等途径传入琉球,并在琉球得到广泛传播。今日冲绳在饮食方面有其独特的做法,主材料是猪肉,菜品如炖猪腿、醋拌猪耳朵、酱油烧猪蹄、苦瓜炒肉等都与福建相似,当地土语“猪”叫“瓦哇”,也与福州土话一样。
琉球的粮食和果蔬品种主要从福建引入。明万历年间,番薯的引进给琉球的饮食文化带来巨大变化。琉球土地贫瘠,水稻、小麦等作物收成极低,但是番薯因“不需天泽,不冀人工,能守困者也;不争肥壤,能守壤者也;无根而生,久不枯萎,能收气者也”(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21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62年版,第590页),若遇丰年能有四收。因此番薯成为琉球平民的主食。番薯的用途广泛,“可以粉,可以为酒,可祭,可宾”(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21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62年版,第590页),老少皆宜,亦能用于喂养家畜。琉球的贵族认为番薯低贱,多食米麦。番薯虽然不是贵族的主食,但作为“代五谷者”也受到重视。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野国来福建学习“番薯栽培”;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翁自道来福建学习“番薯品种栽培”技术(林金水主编:《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史》,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页)。直到今日,红薯和紫薯仍因其味美香甜而作为各种果点的原料,成为冲绳有名的特产之一。除了番薯之外,荔枝、龙眼也是福建传入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写道:“荔枝、龙眼(二种皆自闽来,不甚繁植)。”周煌:《琉球国志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93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239页。李鼎元从福州带荔枝两株,到琉球后种于天使馆庭院(李鼎元:《使琉球记》,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164页)。明朝册封使夏子阳在《使琉球录》中认为,琉球“波菱、山药、冬瓜、薯、瓤之属,皆闽中种”。
在食物烹调方面,随册封使团到琉球去的厨师大多为福建人。琉球朝贡使团在福州琉球馆居住期间,特意学习闽菜做法。陈侃在《使琉球录》中记载过宴会情况:“笾豆之实,备水陆之珍,膷、臐、膮膷(xiāng)、臐(xūn)、膮(xiāo)分别指牛肉羹、羊肉羹、猪肉羹。之膳,既旨且多;然不能自制也,皆假予等所带庖人为之。盖夷俗席地而坐,无燕享醵会之事,不知烹调和剂之味,故假以文其陋耳。献酬交错,至晡而止。”陈侃:《使琉球录》,台湾文献丛刊第287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0年版,第16页。后数次宴请,品种就相对简单些。到九月七日,琉球国又宴请。宴席上所摆菜品,皆非昔比。米粿、糕点、米粉、薄粥,烹饪得精致整洁,既好看又美味,但只有数道,不像前几次那么多,询问之,才知前数次是闽人厨师所为,这次则是宫中妃嫔亲手烹制,聊表敬意。从中可知闽菜对琉球影响至深。李鼎元在《使琉球记》中提到,毛鱼“以细小得名,外视似腐,而味耐咀嚼”。其制作方法,“土人取而盐之,风味不减糟鲥。”(李鼎元:《使琉球记》,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164页)琉球人受到闽菜做法的影响,其食物的处理方式和家庭菜谱也渐渐吸收闽菜的做法而与之趋同。风干或腌制保存,腌渍和浸泡等独特的食物处理方法亦逐渐被吸纳。
清同治五年(1866年)琉球尚泰王册封之时,宴请正副使以下官员,从菜单中可以看到有“小文蛤鲜丝瓜汤”“紫菜山东粉”。刘立身:《闽菜史谈》,海风出版社2012年版,第418—419页。这是福州地区特色的汤品,其中“山东粉”就是粉丝,因最初山东粉丝制作最精,故福州地区称此粉丝为“山东粉”,日后人们无论对何处产的粉丝,一律称“山东粉”,可见琉球国宴中的“山东粉”是从福州传入的。菜单中的“黄米糕”“千页糕”至今仍是福州的糕点小吃。再如“夹肉火烧”就是福州的“夹肉光饼”。
(二)茶与酒
福建的茶文化亦对琉球产生极大影响。明朝初期,琉球开始种植茶叶,但制法不精,只出粗茶。到清雍正九年(1731年),琉球人向秀实来闽,专门学习制茶。雍正十一年学成回国后,在琉球棚原山地开辟茶园,开始制茶,供本国使用(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307页)。从各个时期的册封使录中可见,饮茶也成为琉球人日常必不可少的部分,无论是平民还是王室贵族都好饮茶。琉球的茶道也受福建影响,越来越精致、讲究。明代陈侃在《使琉球录》中记载,琉球烹茶之法为“设古鼎于几上,煎水将沸,用茶末一匙于钟,以汤沃之,以竹刷沦之。”(陈侃:《使琉球录》,台湾文献丛刊第287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0年版,第18页)到清代,变为“以细米粉少许杂茶末,入沸水半瓯,搅以小竹帚,以沫满瓯面为度。”(李鼎元:《使琉球记》,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212页)饮茶时,“茶瓯颇大,斟茶止二三分,用果一小块贮匙内,此学中国献茶法也。”(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2年版,第230页)琉球国王还选风水宝地修建茶亭,用来会客,烹茶休闲。
与茶一样,酒在琉球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不论是会客,还是婚丧嫁娶、岁时节庆和祭祀都要饮酒。琉球人所饮有“米肌酒”“福寿酒”“土产烧酒”和“泡盛酒”。其中“米肌酒”味道甘甜,其做法是将“酿米经妇人口嚼而成”,“细询作法,实不用曲蘖。”(李鼎元:《使琉球记》,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169页)“福寿酒”属于烧酒,“著黄糖则名福,著白糖则名寿。”(李鼎元:《使琉球记》,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169页)中国也有类似福寿酒的做法。“土产烧酒”是用米酿成的,这种做法类似福建客家米酒。“泡盛”用米、粟、麦等物入壶,泡制越久口感越甘醇。在《德川实纪·骏河记》中,泡盛酒也被称作“琉球酒”。至今“泡盛酒”仍是冲绳的特产之一。琉球人好饮酒,琉球士大夫也好饮酒。
在饮酒过程中,以行酒令划拳及歌舞取乐。在酒礼仪上,“劝尊者酒,酌而置杯于指尖,以为敬;平等则置手心。”(李鼎元:《使琉球记》,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1年版,第204页。这些礼仪都是从中国学习的)
四、艺术与工艺
福建文化对琉球艺术也有显著的影响。每次册封,册封使都要在琉球停留数月。由于册封正、副使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还随带一些文人、画匠、琴师及各色工匠艺人等随行,这些人多是闽人,因此册封使团实际是一个庞大的闽人文化代表团,无形中将福建的文化艺术传入琉球。加上又有琉球“勤学生”来福州学习文化艺术。入闽琉球进贡使团在福建居留期间,耳濡目染福建的艺术文化并带回琉球,所以福建的文化艺术对琉球影响至深。
(一)书法与绘画
明清时期,中国书法作品在琉球广受欢迎。这与当时琉球国重视培养汉学人才以适应与中国交往的需要是分不开的。中国绘画艺术及音乐历史悠久,琉球对此十分仰慕。康熙十三年(1674年),琉球国派遣璩自谦、查康信两人到福州,向著名画师谢天祐、孙亿学习,历时五年之久(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593页)。康熙四十三年,琉球国又遣吴师虔来闽学习,仍拜孙亿为师。吴师虔后来成为琉球国王府的画师。雍正四年(1726年),他“自制朱印色,以备圣览,由是国中印色皆用其印色,竟不以寄买于闽而用焉”(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角川书店1978年版,第280页)。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册封使汪楫在其《使琉球杂录》中生动描绘琉球人对中国书法的推崇:“国人无贵贱老幼,遇中国人稍相浃恰,必出纸乞书,不问其能书与否也。……乞使臣书尤恭,谨得之,辄俯身搓手,高举加额,焚香而后展视。其见重如此。”(汪楫:《使琉球杂录》,那霸市史编集室编《册封使录关系资料》《那霸市史》,资料篇第1卷3,那霸市役所1977年版,第55页)据嘉庆五年(1800年)出使的册封副使李鼎元记载,李鼎元一行在琉球期间,琉球一秀才到天使馆,提出以一斤鲍鱼、八盆菊花换册封使手书的要求。在其坚持下,最终,李鼎元只好“收其菊而还其鲍”,为其题字作罢(李鼎元:《使琉球记》,那霸市史编集室编《册封使录关系资料》《那霸市史》,资料篇第1卷3,那霸市役所1977年版,第257页)。历代册封使及其从客的书法在琉球都广为流传,如闽籍册封使林鸿年、齐鲲、林麟焻、赵新等人,在琉球都留下许多墨宝,对于琉球的书法艺术产生一定影响。
绘画方面也是如此,除了册封使团的书画家、中方向琉球馈赠绘画作品的影响外,福建在绘画艺术方面对琉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琉球人吸收中国绘画的风格和特点。中国画有工笔、写意、勾勒、设色、水墨等技法,分设人物、山水、界画、花鸟等科目。现存于日本冲绳石垣市宫良店内的许多古画,便突出反映琉球人学习、掌握中国画技法的情况。其中花鸟画占绝大多数,有荷花、竹、菊、兰、梅花与喜鹊,也有八仙祝寿、松鼠吃果、猛虎下山图等。这些都是中国画的传统内容,与当时福建画派的表现手法如出一辙。
(二)音乐戏曲
琉球的音乐、戏曲也与福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据《球阳》载,明太祖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后,琉球国“始节音乐、制礼法,改变番俗,而致文教同风之盛”([日]伊波普猷等编《琉球史料丛书》,《中山世谱》卷3,东京美术刊1972年版,第44页)。
郭汝霖在《重编使琉球录》中,记载有关佣金的补贴。如有“戏子”随行,其补贴为“银五两三钱五分”。从这一记载可知,嘉靖四十年(1561年),中国的戏曲随郭汝霖传至琉球。到万历年间,萧崇业、谢杰出使琉球时,琉球常常上演戏剧《姜诗得鲤》《王祥卧冰》《荆钗记》等剧目(谢杰:《琉球录撮要补遗》,收录于夏子阳《使琉球录》,台湾文献丛刊第287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0年版,第279页),琉球人从这些戏曲中感受中华之节孝。这三部戏曲都是人们熟知的福建传统剧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徐葆光出使琉球时,琉球的音乐、戏曲已有较大发展,不仅乐队阵容强大,还能表演大型的歌舞剧,如《老人祝圣事》《二童敌讨》《执心钟入》等。
琉球乐舞图再如琉球的御座乐“唱曲”曲目《四大景》《相思病》《叹五更》《纱窗外》等,都与福建地区的外来小调《四大景》《银纽丝》等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王耀华:《琉球御座乐与中国音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3—67、74—81页、97—110页)。
如前所述,和中国相同,琉球王国亦于旧历五月初五过端午节,其间还会为册封使演奏《划龙船歌》节目。《划龙船歌》无论从演唱的时间、场合、方式、内容抑或歌曲语言、节奏等,都与福州、泉州等地的端午龙船歌舞习俗类似。此外,琉球《久米爬龙歌》《泊爬龙歌》等歌曲,亦近似于汉语、福州方言与琉球语糅合的产物。《泊爬龙歌》的一部分歌词内容与福州有关。《久米爬龙歌》《泊爬龙歌》的节奏样式,与某些福建划龙船歌的节奏类似。这说明,琉球王朝时期流传下来的端午习俗和歌曲,与福州的习俗、方言有某种程度的联系(赖正维:《福州与琉球》,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75—276页)。
为推动琉球国的艺术发展,琉球王府曾多次派人到福州拜师学艺。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琉球御书院乐师陈其湘在福州学习音乐和戏曲,历时6年归国,后“奉命为教授御书院乐生以中华歌并琵琶三弦等事”(那霸市企画部市史编集室:《那霸市史》资料篇,第1卷6《久米村系家谱》,1980年版,第470页)。从琉球音乐、戏曲的发展过程中,也可明显看出其深受福建文化的影响。(赖正维:《福州与琉球》,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76页)。
(三)建筑艺术
琉球之建筑,因自身自然地理特点,有其独特的风格,如陈侃所说:“琉球俗朴而忠,民贫而俭。富贵家仅有瓦屋二三间,其余则茅茨土阶,不胜风雨飘摇之患。”(陈侃:《使琉球录》,台湾文献丛刊第287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0年版,第31页)又如徐葆光所载:“作屋,皆不甚高,以避海风,去地必三四尺许,以避地湿。民间作屋,每一间瓦脊四出,如亭子样。瓦如中国缸瓦,极坚厚,非此不能御飓故也。”(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2年版,第223页)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之后,在琉球王府的帮助和支持下,自行择地建屋,聚落而居,形成特殊的村落,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完全受福州建筑文化的影响,琉球各地建筑也兼容吸收福州传统的建筑风格和技术。这在琉球的王宫、天使馆、园林等建筑上得到充分体现(赖正维:《福州与琉球》,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76页)。
首里王城正殿明清时期是中国园林建筑建造技艺发展鼎盛时期。这一时期的福建园林建筑风格对琉球的园林建筑风格影响极深。琉球园林的记载,主要见于出使琉球者的著述之中。
琉球园林主要包括单体建筑和山水、花木、道路等,与福建园林结构如出一辙。同时,八景的题名也借用中国古代建筑艺术中的传统手法。使有色、有香、有形、有相的景色画面增加了有声、有名、有时、有节的意义(林金水主编:《福建对外文化交流史》,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页)。至于山水花木路的表现手法,从布局到造景,都从不同程度上显露出中国风格。琉球建筑技术与风格受福建传统文化的影响,还可以从建筑的木结构及屋顶、墙身、木构件、门窗等饰样设计的特点来看出。如闽南传统建筑的“出砖入石”手法,即卵石墙面的砌筑这一地方特色,就完全被琉球吸收了。琉球王宫首里城XE"首里城"城墙的建筑,就是用“出砖入石”手法体现的。赖正维:《福州与琉球》,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78页。
此外,福建文化对琉球的影响还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今日琉球方言中仍有很多词语与福建方言发音相同,如吃饱了、阿妈、香片、龙眼、大碗、斗鸡、斗牛、橘饼、猫、猪、南瓜、线面等(王耀华:《三弦艺术记》上卷,海峡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最初琉球国王、王妃的服饰皆由朝廷赏赐,另外凡琉球国进贡使节来华,朝廷皆赐给各类服饰或各色衣料。徐葆光《中山传信录》载,“国王侧翅乌纱帽”,又有“各色锦帽、锦带,本国皆无之,闽中店户另织布与之。”(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72年版,第171页)由此可见,琉球服饰有相当部分直接购自福建。
综上所述,福建文化通过各种途径传入琉球,对琉球的社会生活、风俗习惯、建筑风格等都影响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