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繁而简是汉字的发展趋势
提起汉字的发展趋势,首先应该说一说它的历史。
汉字,无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据考证,与汉字齐名甚至更早出现的文字还有,如5500多年前两河流域(主要在今伊拉克境内)苏米尔人创造的楔形文字,5000年前尼罗河流域古埃及人创造的圣书字。这两种文字与汉字一样,也是由象形文字发展为表意文字,但它们都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消失,惟有从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演变而来的汉字,还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就是说,汉字是世界上惟一使用至今的表意文字。有的专家称,“汉字是中华文明之母”;有的学者认为,汉字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这些赞誉都不过分,汉字对人类文明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是世界上其他文字难以比拟的。已故的香港文字学家安子介先生甚至说,“我们靠汉字统一国家”。
汉字的起源有各种不同说法,如八卦、结绳、刻契,乃至于神人仓颉所造。但这些都只是传说,真正具有价值的是考古所得,即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被发现的甲骨文,它是目前已知的汉字最初的形式。当然,从甲骨文的成熟度推断,在它之前应该还有更古老的文字,只是目前暂时尚未发现。
李梵的《汉字简史》、左民安的《汉字例话》都指出,汉字自甲骨文开始,经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发展至今,就笔画而言,总体趋势是由繁而简。即汉字的简化,与汉字的发展是同步的。例如“羊”字,早在甲骨文就有繁简之分。“蛾”字在小篆,“鳖”字在楷书,也有繁与简的不同写法。“车”字从大篆到小篆,更是由两个“”加两个“戈”简化成为一个“”。如今,人们还可以从汉魏以来的陶器与碑刻中发现一些简体字,如“尽”、“烛”、“麦”,而简体字的大量流行则是唐以后的宋、元、明、清各代。记得二十多年前,笔者在邵武市博物馆参观时,就看到明代人书写的简体字。最近读到一篇介绍,说刘复、李家瑞所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谱》,收集到的俗字(即简体字)多达6240个字,其中与今天《简化字总表》相同的有330个字,如:宝、实、礼、阳、声、罗、医、义、党、战、会、怜、台、归、个、虽,等等,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原来汉字简化并非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而是自古迄今,走过了相当漫长的历程。
虽然汉字简化在历史上曾广泛流行于民间,但没有合法地位,难以登大雅之堂。例外的是太平天国时,政府的印玺、公文、布告、书籍,曾使用宋元以来的“俗字”(其中100多个简体字,八成为新中国的《汉字简化方案》所采纳)。五四运动之后,提倡汉字简化的人越来越多,最著名、最出力的当推北京大学教授钱玄同,他认为,“汉字的字体,在数千年中是时时被减省的。从殷周之古体变到宋元之简体,时时向着简易的方面进行,可说是没有间断”。但至今汉字的繁难,还是“学术上、教育上之大障碍”,因此必须加以简化。1922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四次大会上,他提出了《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要求承认简体字的合法地位。提案连署人有黎锦熙、杨树达、陆基等名家。1935年,钱玄同抱病起草了《第一批简字表》,共2300多字。1935年8月,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曾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但立刻遭到了国民党元老戴季陶等人的强烈反对。1936年2月,政府被迫再下一道命令,表示“不必推行”,从而宣告此次推行简体字之举的失败。
新中国成立后,汉字简化经历了规模最大并借助行政力量加以引导的一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目的是为了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因为旧社会老百姓穷,读书的人很少,致使建国初期的文盲约占总人口的八九成,而汉字笔画复杂,扫盲起来难度很大,这就使得汉字简化势在必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他的有关报告中,提出文字改革的三项任务,第一项就是“简化汉字”,方针为“约定俗成,稳步前进”。这个做法受到了广大工人、农民、小学生和教师的欢迎。
汉字简化的具体过程是:1950年,有关部门编制了《常用简体字登记表》;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入常用简体字555个;1954年拟订《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通过后,在报刊上发表;1955年9月,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修正草案,接着与教育部联合召开会议讨论,提出修正意见;1956年1月28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最终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从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汉字简化历经了五六年的时间,党和人民政府对这一工作是相当慎重的。
《汉字简化方案》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称《汉字简化第一表》,共收230个简化汉字,立即可以应用;第二部分称《汉字简化第二表》,共收285个简化字,试行两个月后再正式推行;第三部分称《汉字偏旁简化表》,一共列了54个简化偏旁,先试用两个月经修正后再推行。
为什么第一、第二两表所列的简体字只有515个,后来的《简化字总表》收入的简化字却多达2238个字呢?显然是偏旁简化所带来的结果。说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东汉的文字学家许慎的名著《说文解字》。这是我国古代一部分析字形、解读字义、辨识字读的大型字书。许慎之所以要给他的书起这样的名,是有原因的。他解释道,“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古代文字学家因此称单体字为“文”,例如“人”、“日”、“月”、“心”,单体字不能分解,只能说明,故曰“说文”;合体字(形与声的结合) 叫“字”,例如“仙”、“骄”、“论”、“绸”,其结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偏旁,需要剖解,便称之为“解字”。“说文”与“解字”,说法虽然不同,但都是对汉字的解读。汉字中的合体字很多,偏旁简化后,简体字自然也就多了起来。比如作为偏旁的“车”、“马”、“言”、“金”,一个偏旁所带出的简体字多达几十个甚至一百多个。
《汉字简化方案》实行二十年之后,1977年12月20日公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当时“文革”刚刚结束,由于准备仓促,没有广泛征求意见,有相当一些汉字简化欠妥,如“舞”简化为“午”,“龄”简化为“令”,很容易产生误解。这个方案受到了专家与广大群众的批评,1986年被国务院废止。然而直到今天,它的负面影响还是没有完全消除,即有些人图省事仍在使用,如帮助的帮字写成“邦”;师傅的傅字写成“付”;篮球的篮字写成“兰”,带来了不应有的混乱。
新中国汉字简化已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作出的巨大贡献是有目共睹的。然而时至今日,这个利国利民的改革,却受到了争议乃至于非议,说汉字简化破坏了汉字的“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四种造字的法则与转注、假借等两种用字的法则,概括为“四体二用”),挖苦简体字是“厂”房空空,“开”关无门,“亲”人不见,“爱”心不在,并说简体字难看,不利于书法的创作。对此有学者指出,这种指责毫无道理,因为是先有汉字,再有“六书”的归纳,而不是先有“六书”再造出汉字。如果死守“六书”,就没有了秦汉时期的“隶变”(由小篆发展为隶书),更不可能有以后的楷书出现。再者,按破坏“六书”的说法,《宋元以来俗字谱》所收录的“声”字,岂不是早已有声无“耳”了吗?其实,有的简化字,并非新造,实乃借用古体字。如“从”字,甲骨文、金文、小篆,都是两个站立的人,一个跟随一个,表示前后相从的意思,今天的简化,可以说是回归过去。再如简体字“气”,去掉繁体字底下的“米”,与甲骨文、金文、小篆的样子相似,堪称“反正”。至于书法创作,现在用的依然是繁体字,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
有趣的是,在汉字繁与简的争论中,海峡对岸有人将繁体字称之为“正体字”。虽然他没说简体字是“非正体”或“伪体”,但明显是以“正统”的世袭者自居。另有人声称,要将台北打造成汉字艺术的“首都”。这些说法显然都不靠谱,因为自古以来,通用于世的汉字只有繁与简之分,并无正与非正之别,更没有哪一个地方有所谓汉字艺术的“首都”之称。
所有对汉字简化提出非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求彻底废除简体字,恢复繁体字。这可能吗?笔者以为,新中国的汉字简化,是在前人长期广泛探索使用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社会实际,为便利广大群众学习而推行的一项文字改革,符合文字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当时的实际需要,绝大多数都能为大众所接受。如果贸然废除简体字,必将给社会带来混乱,广大老百姓不会同意,正在学校读书的孩子们更会强烈反对。其实,有些简体字妙不可言。例如“尘”,繁体字“ [土]”有十几个笔画,简化后只剩下6个笔画,而且“尘”即小土,一目了然。比“ [土]”为群鹿奔跑扬起沙土的解释更明白。再如“众”,三人为众,这是人们常说的话,甲骨文的众字,就是日头底下有三个人。到了金文,日头变成了眼睛,像是工头在监督劳动中的人,小篆也差不多,但竖眼成了横目。楷书“”,底下三个人的排列与过去有点不同。简体字“众”,去掉上部,三个人集中在一起,意思不是更清楚吗?
当然,应该注意的是,目前社会上对汉字的使用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乱造简体字,应该严肃对待,并加以纠正(笔者甚至建议,个别简化不够严谨的字可作修正);另一种是滥用繁体字,主要出在对外宣传上。例如接待台港澳同胞或海外侨胞,会标常常用繁体字。1994年我访问新加坡时,发现新加坡也使用简体汉字,便与当地一位朋友交谈过此事,对方不客气地批评滥用繁体字的现象。他说,“这是违反联合国所规定的汉字书写法(简体字),发生在中国大陆,更不可思议,我看没有别的解释,只能说是一种缺乏自信、开历史倒车的表现。”
这个批评是中肯的,我们应该虚心接受,并拿出足够的信心,坚持正确使用简体字,以维护汉字的尊严与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