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宋书》
《宋书》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位列“二十四史” 朝代顺序的第六部。上起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下讫南朝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叙及刘宋王朝七十多年的历史。该书以史料繁富著称,其“八志”,搜采漏阙,随就补缀,徵引赅博,存旧续新,内容颇称详尽。
《宋书》一百卷, (南朝梁)沈约撰。
沈约(441—513)﹐字休文。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人。出身江南门阀士族。因其父沈璞,官淮南太守,于元嘉三十年(453)被诛,故少即孤贫流离。然沈约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南朝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齐永明五年 (487),任太子家令兼著作郎﹐奉诏撰《宋书》。齐梁禅代之际,他帮助梁武帝萧衍谋划建立梁朝。曾为梁武帝连夜草就即位诏书。萧衍认为成就自己帝业的,是沈约和范云两个人,遂封沈约为建昌县侯,官至尚书左仆射,后迁尚书令,领太子少傅。晚年与梁武帝产生嫌隙,忧惧而卒。沈约向以文字称世﹐为“竟陵八友”之一,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四声谱》等。除《宋书》外,多已亡佚。明人张溥在《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辑有《沈隐侯集》,清人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亦辑其遗文8卷。
南朝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晋安帝元兴二年(公元四○三年),荆州刺史桓玄代晋称帝。第二年,当时的北府兵将领刘裕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和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两地起兵,推翻桓玄,名义上恢复晋朝的统治,实际上掌握了东晋的军政大权。过了十五年,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四二○年),刘裕建立宋朝,定都建康(今南京市)。刘裕以后,一共传了七代,到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又为萧齐所灭。
齐永明五年 (487)春,沈约任太子家令兼著作郎﹐正式奉诏撰《宋书》。遂主要依据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爰等人所修撰的《宋书》及其他记述南朝宋的史书。永明六年 (488)二月,已基本完稿。
沈约在《宋书》卷七十《自序》的“上《宋书》奏文”中说:
宋故著作郎何承天始撰《宋书》,草立纪传,止于武帝功臣,篇牍未广。其所撰志,惟天文、律历,自此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谦之,孝建初,又被诏撰述,寻值病亡。仍使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中,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苏所述,勒为一史。起自义熙之初,讫于大明之末。至于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所造。自永光(465)以来,至于禅让,十余年内,阙而不续,一代典文,始末未举。且事属当时,多非实录,又立传之方,取舍乖衷,进由时旨,退傍世情,垂之方来,难以取信。臣今谨更创立,制成新史,始自义熙肇号,终于升明三年(479)、桓玄、谯纵、卢循、马、鲁之徒,身为之晋贼,非关后代。吴隐、谢混、郗僧施,义止前朝,下宜滥入宋典。刘毅、何无忌、魏咏之、檀凭之、孟昶、诸葛长民,志在兴复,情非造宋,今并刊除,归之晋籍。
臣远愧南、董,近谢迁、固,以闾阎小才,述一代盛典,属辞比事,望古惭良,鞠躬跼蹐,腼汗亡晋。本纪列传,缮写已毕,合志表七十卷。臣今谨奏成,所撰诸志,须成续上。谨条目录,诣省拜表,奉书以闻。
由此可知,南朝刘宋国史的修撰,在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就已开始。当时最先由著名天文历法家何承天草立纪传,并编写了“天文志”和“律历志”。此后,又有山谦之、苏宝生等陆续参预编撰。大明六年(462),徐爰领著作郎,参照前人旧稿,编纂“国史”,所记上自东晋义熙元年(405)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八年(464)时止。根据《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所纂成的《宋书》为六十五卷,现存的《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断简。而沈约所撰之《宋书》,主要在于增补了永光(465)至升明三年(479)的宋末十三年的史事,其余只是承袭了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爰等人的旧作,稍加整理,删去所谓的晋代人物十三传。而当时先完成的也只是纪传七十卷的纂修工作,“八志”三十卷是后来续成的。所以清人赵翼称:“古来修史之速,未有若此者”。(《廿二史劄记》)另外,现存的《宋书》无“表”,所谓“合志表七十卷”,清人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认为“志表”二字,当为衍文。
《宋书》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上起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下到南朝宋顺帝升明三年(479),记载了刘宋王朝七十多年的历史,位列“二十四史”记载时间顺序的第六部。全书包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无表。与沈约同时或稍后的还有:南齐孙严的《宋书》、王智深的《宋纪》,梁代裴子野的《宋略》、王琰的《宋春秋》、鲍衡卿的《宋春秋》等等。但这些著作现均已亡佚,关於刘宋一代的史书,比较完整的就仅存沈约的这部《宋书》了。
《宋书》的“本纪”包括:“《武帝纪》三卷、《少帝纪》一卷、《文帝纪》一卷、《孝武帝纪》一卷、《前废帝纪>>一卷、《明帝纪》一卷、《后废帝纪》一卷、《顺帝纪>)一卷。“列传” 包括:“《后妃列传》一卷、《大臣列传》四十二卷、《宗室列传》一卷、《王子列传》六卷、《孝义列传》一卷、《良吏列传》一卷、《隐逸列传》一卷、《恩幸列传》一卷、《索虏列传》二卷、《夷蛮列传》二卷、《二凶列传》一卷、《自序》一卷”等。在“本纪”与“列传”中,收录相当多的当时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历史文献,有助于后人研究南朝刘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例如:本纪第一《武帝纪》内的《禁淫祠诏》、列传第二十二《王徽传》内的《与江斆辞官书》、列传第二十四《何承天传》内的《谏北伐表》、列传第四十一《顾觊之传》内《定命论》等,都是一些弥足珍贵史料。列传第四十二《周朗传》,收入了周朗上书全文,讲到赀调的为害,严重阻碍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列传第十六《孔琳之传》、列传第二十《范泰传》、列传第二十六《何尚之传》,均记载了当时关於改铸钱币的争议,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如何在钱币改铸中加紧对人民的盘。列传第十四《羊玄保传》,则载录了西阳王子尚上书全文,提到南朝初期农村两极分化的严重趋势。列传第二十七《谢灵运传》载录谢灵运的《撰征赋》、《山居赋》等,传文近万字,为魏晋以来骈文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於诗歌声律的主张,作出了理论上的概括,既是研究六朝文学史的重要史料,也为后人提供了研究当时大地主庄园的第一手资料。此外,《索虏列传》《鲜卑吐谷浑列传》《夷蛮列传》《氐胡列传》等等,比较详细地记载了记载南朝刘宋北面的索虏、鲜卑吐谷浑等国,南面的扶南、天竺,师于等国,东面的高句丽、百济、倭国等国,西面的氏胡等国的史事,尤详于当时西南、东南各国叙述,有助于后人了解与研究南朝前期我国少数民族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友好交往。
《宋书》“列传”的目录中有姓名者,凡230余人、但《宋书》在具体撰写时,多用带叙法,即一人传中可带叙同时有关之人。清人赵翼《廿二史劄记》所谓:“其人不必立传,而其事有附见于某人传内者,即于某人传内叙其履历以毕之,而下文仍叙某人之事”。
《宋书》的“志”, 以卷数论,不及纪传的一半,以分量算,则几乎占据了全书的一半。“志”原类分“《律历》《礼》《乐》《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等“八志”,排在列传之后。后人将之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志分开,遂成“九志”。“志”前有一“志序”, 曰:“元嘉中,东海何承天受诏纂《宋书》,其志十五篇,以续马、彪《汉志》。其证引该博者,即而因之,亦由班固,马迁共为—家也。其有漏阙,及何氏后事,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又称:“何书自黄初之始。徐志肇义熙之元,今以魏接汉,式遵何氏。”可见,沈约《宋书》的“志”, 上承班固《汉书》“十志”、司马彪《续汉书》“八志”,搜采漏阙,随就补缀,徵引赅博,存旧续新,内容颇称详尽,记事亦不限于南朝刘宋一代的典章制度,同时还上溯至三代,尤详于魏晋。虽然这种写法虽然不尽符合纪传体断代史的体例规范,但却保存了许多有关典章制度的史料,可补《三国志》之缺。其中《律历》,《天文》二志,主要主要采掇天文学家何承天之撰述,俨然有体。其《律历志》,收录了杨伟《景初历》、何承天《元嘉历》、祖冲之《大明历》之全文,直接反映了当时天文律历学的水平。同时也论及乐律,详载京房、荀勖定律事宜,当属善志。而《乐志》部分,记述自上古至南朝刘宋时期的音乐沿革,以宫廷音乐为主,也兼及民间谣讴、乐器,对郊庙宴享礼仪乐章、相和歌词、舞曲歌词、鼓吹曲词和汉魏以来的新乐器记述颇称悉备,有裨考鉴。《礼志》兼具郊祀、舆服,于魏晋制度,诸儒议论,举其大要,可窥一斑。由于自魏晋以来,州乱分合,变化甚大,尤以东晋南渡,侨州侨郡头绪纷繁,因此,《州郡志》尤为重要。该志主要依据《晋太康地理记》与《元康六年户口簿记》,比较比较详细地记载了东晋以来侨置州郡的分布情况,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附载户口数。尽管这些户口数可能不尽准确,但亦可从中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然而,尤为可惜的是,《宋书》之志,门类不全,缺少十分重要的《食货》、《刑法》、《艺文》等志。而《符瑞志》虽为前史所无,可补前史之阙,然此类“志”,乃封建帝王侈陈符瑞,以示天命所归,实则欺惑民众,赖以巩固统治之举,事实不多,义无可取。这种大肆宣扬天命论的“志”类,对后代也起了很不好的影响。唐刘知几《史通·书事》篇就曾评曰:“凡祥瑞之出,非关理乱,盖主上所惑.臣下相欺,故德弥少而祥弥多,政愈劣而瑞愈盛。是以桓灵受祉,比文景而为丰;刘石应符,比曹马而益倍。而史官徵其谬说,录彼邪言,真伪莫分,是非无别,其烦一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亦认为:“八《志》之中,惟《符瑞》实为疣赘。”
此外,《宋书》还有其明显的缺点。相对于《宋书》只记载七十多年的南朝刘宋历史而言,该书篇幅的确偏大,唐刘知几《史通·书志》篇即说过:“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多为豪门士族立传,几乎占了列传的半数篇幅,实属不当。另外,《宋书》叙事也多忌讳,时有曲笔,如刘裕自立而杀晋恭帝,《宋书》只称恭帝薨,反映出作者对于有关问题还是有所回避,不敢直书其事。
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宋书》“至北宋已多散失。《崇文总目》谓阙《赵伦之传》一卷,陈振孙《书录解题》谓独阙《到彦之传》。今本卷四十六有《赵伦之王懿张邵传》,惟《彦之传》独阙,与陈振孙所见本同。卷后有《臣穆附记》,谓此卷体同《南史》,传末无论,疑非约书。其言良是。盖宋初已阙此一卷,后人杂取《高氏小史》及《南史》以补之,取盈卷帙。”《宋书》至北宋时期始有刻本面世,然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前人的考订,百衲本所主要依据的宋蜀大字本即有阙佚。如:卷四十六《到彦之传》全阙,其余一传之中阙字阙页时或有之,《谢灵运传》所阙尤多。今本《宋书》所不阙的《少帝纪》《宗悫传》《赵伦之传》等等,亦大都杂取《南史》等书补入,的确已非沈约之原作,不可不辨。
《宋书》以宋蜀大字本为最早,后有宋、元、明三代的递修本、明北监本、汲古阁本、清有乾隆年间官刻的武英殿本、金陵书局本、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等。颇便读者阅读的主要有中华书局1974年的校点本(《二十四史》校点本之一),龚书铎主编《白话精编二十四史·宋书》(巴蜀书社 2012年1月版)部分,亦可供选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