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3 21:56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王晓岳



温  的 夕 阳 

 

王晓岳

 

 

2006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台江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6.37万,占总人口的21.23%,远远高出全国12%的老龄化比率。这一比率在福州市也是最高的。尤为严重的是,台江区鳏寡孤独老人、失能老人、高龄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2.07%。面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严峻形势,台江区委、区政府认为,养老问题是必须摆上议事日程的重大民生问题,如果让三无(无儿无女、无工资收入、无生活能力)老人无依无靠地苦度晚年,就是党和政府的最大失职。台江区总面积只有区区18平方公里,寸土寸金,地价昂贵,开展机构养老(建设养老院、老人公寓等)的成本太高。根据上述区情,台江区委、区政府决定,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即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由政府购买服务,为“三无”老人、低保户老人、低收入群体老人、失独家庭老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2007年初,台江区政府出台了《台江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部门领导及街道主任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并在苍霞街道进行试点;2007年底,出台了《台江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并在全区推广苍霞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实践中,他们通过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手段等多维创新,把“老有所养”发展为“老有颐养”,服务对象从高龄老人发展到低龄、空巢老人,为台江区的弱势老人群体打开了幸福之门。2008年,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在全市推广台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

2009年,时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的陈明义、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等领导在视察台江区亚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后,充分肯定了他们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多维创新。当年,省政府下文要求全省学习台江区经验,要求2009年全省设立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省政府给予每个服务站5万元建站补贴;要求2010—2011年全省再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12年省政府再次下发文件,要求福州市5个城区及全省九地市中心城区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

2009年,国家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区,全国共推荐20个典型,福建省推荐了台江区及厦门的一个区。2010年初,台江区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但也面临重大困难。难在哪里?其一,2010年之前,全国下岗工人的医社保问题尚未解决,“活命钱”还没有着落,政府为贫困老人购买服务不是难上加难吗?其二,社区居家养老需要有社区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资源,但我国社区组织发展滞后,社会服务资源与社区养老服务脱节,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脱节,政府孤掌难鸣。其三,社区居家养老需要政策引导和队伍建设,这方面仍是一片空白。因此,居家养老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有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直到2016年,有些地方仍靠贷款发放养老金,更无力推行社区养老服务,贫困老人境遇艰难。2016年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当记者提出上述问题时,李克强表示:“这里我想做个安民告示,从全面长期来看,中国政府对中国公民保证养老金发放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老有所养不会也绝不能是一句空话。”

我之所以提及全国居家养老的形势与困难,是想把台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放到全国养老形势的大背景之中,让读者看到台江经验的难能可贵,看到其普遍价值。

台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比全国推行城镇居民社保医保制度早了4年多,他们是老有所养的勇敢探索者。台江区社区居家养老的“家”,包括“住宅之家”和“住区(社区)之家”两重含义,即“关上门是小家”,而“打开门是大家”这样一个有分有合、有小有大的居家格局。从他们2006年提出社会居家养老的理念至今,已经走过了十年历程。他们的成功在于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涵盖医疗、家政、保险、文化、教育、娱乐等多个领域,统筹利用好各部门、各行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互动衔接的政策体系和政策合力,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融资、人才支持等方面加大政策创制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和硬件建设相结合,推进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2011年以来,台江区民生支出累计达48.97亿元,占一般公共支出的75%,实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全覆盖。台江区根据区情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等硬件建设;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平台建设纳入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均衡配置,有序推进;推进照料中心实体化、微机构化运营,向社区开放就餐、日托、看护等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坚持人才建设与监管建设相结合,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推进持证上岗,提高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动员社会各方面人员加入志愿者行列。建立健全居家养老项目公开、价格公开、服务质量评估和相应奖惩制度,督促各类服务实体合法经营,诚信服务。

四是坚持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建设相结合,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共享化。台江区坚持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规范服务行为提供基本遵循和技术支撑。积极探索构建“评估+第三方测评+拨付”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化体系。与此同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老年人需求的服务项目。

 

台江经验除了以“小社会,大服务”为目标的“四个结合”之外,还突出抓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尊、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落实工作。

老有所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存保障,就是要有活命钱;二是生活保障,即由政府提供社区日托服务,或上门为老人提供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性照料或陪护等特殊照料。宁化社区宁化新村有位退休老人,名叫叶森旺,他本人残疾,妻子脑瘫,儿子无业,全家生活仅靠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十分困难。宁化社区及时为其申请了低保,并为其家庭申请了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叶森旺去世后,其妻病情加重,社区不仅为她调高低保金,还为她申请陪护等特殊服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每一位老人的关怀。

2010年,台江区把独居的低保老人、革命伤残军人、重点优抚老人、百岁老人列为无偿服务对象,共183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享有400元的无偿服务补贴。到2014年时,无偿服务对象增至285人。另外,还有低偿服务对象600余人,这些对象均为月收入1710元以下的老人。低偿服务老人每人每月享有200元的服务补贴。政府为这些老人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代为购物、陪医配药、助浴等上门服务。

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台江区民政局和金太阳公司联合推进的试运营项目。中心每天为高龄空巢老人、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日托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老年餐厅、养生讲座、书报阅览、时政评说、棋牌娱乐、信息讲座等;还建立了“点亮微心愿”专栏,由志愿者为老人实现各种各样的微心愿。有的老人需要一个电饭煲,有的老人需要每周有人陪他聊聊天……这些心愿均有志愿者认领。心愿虽小,花钱不多,但洋溢着人间温情。

浦东社区还创建了“时间储蓄银行”,发动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服务时间记入“存折”,可以此兑换志愿者或其他低龄老人与专业服务人员对自己的服务。这不但节省了政府资源,而且还给低龄老人搭建了发挥余热的平台和展现爱心的机会,受到了很多老人的欢迎。

这些做法充实了“老有所养”的内涵,让许多老年人把社区视为生活的依靠和快乐的精神家园。

 

对低保家庭来说,每人每月低保金额仅够维持生活,哪有余钱医治大病啊!所以说,低保家庭最怕老人生病住院。虽然老人享有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但住院医疗费只能报销50%。有了社区居民养老服务,终于解决了穷困老人“生不起病,住不起院”这个最大难题。铺前社区有户低保家庭,户主陈剑兆,今年61岁。2001年,陈剑兆被诊断患有牙龈癌,入院时已是晚期。医生先后为他动了三次手术。三次手术花了20多万元,医保报销50%,区里启动了大病医疗救助,报销30%。同时,区里给予陈剑兆特困救助,冲掉了他个人应该承担的20%的医疗费用。他说,是共产党救了他这个已被“判了死刑”的病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给了他求生的欲望。他顽强地活了下来,开刀至今已经15年了,连医生都赞叹这是社区养老服务的一个奇迹。

在命运多舛的家境中,陈剑兆的儿子不仅顺利读完了大学本科,2016年又在浙江大学读完研究生。这全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牵线搭桥,让台江区房管局与他签下结对帮扶协议,帮扶长达6年。这是一桩佳话,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又一功绩。

后洲街道迎晖社区有位年近八旬的老奶奶,无儿无女,丈夫已经过世。她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长期卧床不起,2008年之前靠邻居照顾一日三餐,背上长了褥疮,生命在痛苦中煎熬。迎晖社区于2008年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为老人购买了医疗服务和陪护服务。养护员不仅一日三餐为老人做饭喂饭,而且每两小时为老人翻身按摩一次,并及时为老人清理大小便。整整三个月的精心照料,老人的褥疮痊愈了,也能下床走动了。

类似的事例在各个社区都有。社区不仅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服务,而且为每一位老人建立起健康档案,为一些慢性病老人开设家庭病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人们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但绝大多数老年人仍不习惯用法律形式维权,更不愿与自己的儿女对簿公堂。但是,当他们的生存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如果不诉诸法律,那些陷入绝境的高龄老人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为了维护这些老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台江区专设了法律援助中心,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专设了法律维权服务项目,为老人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服务,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让受到侵害的老人们活得更有尊严。这就是“老有所尊”的社会意义。

近十年来,台江区已为数十位老年人提供过法律援助,次次胜诉,社区和法律成了老年人坚强的靠山。祖屋在上杭路的游婴英,是一位耄耋老人,因搬迁独自一人租房居住。她的老伴虽然过世,但她育有四女一男。这些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均有经济能力,但他们却不念母亲的养育之恩,不赡养风烛残年的老人。

游婴英原先仅靠每月抚恤金及社区补贴艰难度日。2014年1月患病后,老人已经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雇人照顾,需要靠药物维持生命。医药费和雇工费对于老人来说就是救命钱。她委托社区向儿女们要钱,竟遭断然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社区为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

2015年10月,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马立龙、陈祥燕两位律师作为游婴英的委托代理人,一纸诉状将老人的五个儿女告上法院。经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决,5名被告每月25日前必须付给其母亲游婴英赡养费500元。老人的两位女儿在法庭上有了悔意,自愿每月向母亲支付赡养费1000元,这一做法受到法院的鼓励。

事后,老人老泪纵横地对社区领导说:“你们比儿女亲,儿女让我心寒,你们让我心暖。”

社区领导宽慰老人说:“我们都是您的儿女,希望您能幸福愉快地度过晚年,活出自己的尊严。”

 

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在生存、生活、医疗条件得到基本满足后,必然追求丰富的精神生活,展现金色夕阳的人生价值。

台江区、街道和社区三级,推动社区居家养老由“老有所养”朝着“老有颐养”的目标前进,把关注点放在老人们精神的丰盈、心灵的健康和道德的完善等层面,提升养老的境界,追求“精神自养”和“精神赡养”的有效结合。

洋中街道铺前社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每月推出一个在“孝、诚、爱、仁”方面事迹感人的典型人物,其中既有仁爱为怀的老人,又有孝诚天下的晚辈。这些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活动,弘扬了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该社区还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将传统节日春节、拗九节、端午节、邻里节、中秋节、冬至等办成社区干部、志愿者、共建单位与老人们心灵互动的欢乐聚会,让传统节日过出了新味,营造出文明和谐大家庭的良好氛围。

宁化社区居住着一批退休教师,社区请他们参与未成年人教育、法律宣传、医疗养生等方面的讲座或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还帮助退休老人组建了“宁化社区星夜之声合唱团”,团员已发展到130多人。他们每天晚上在桥梁公园进行演唱,天天都吸引很多居民参加合唱活动。他们还经常参加福州市的各类文艺演出,在福州市颇有名气。宁化社区还组建了老人腰鼓队、舞剑队、舞蹈队、伬唱队等多支自娱自乐的文艺队伍,并组织老人们参与“老少同台乐,夕阳无限好”为主题的各种文化活动。他们还推荐一批老人参加老年大学的培训,培养老人们在书法、美术、摄影等方面的兴趣。这些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活动,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老有所养,是2300年前孟子的一个梦想。他在见梁惠王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赋予“老有所养”的标准是,五十岁的人能够穿暖,七十岁的人能有肉吃,银发老者不要负重在道路上行走。在孟子所处的战国时期,这一梦想只能是一种空想。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封建社会,养儿防老是中国人不得已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改革开放走过了30多年的光辉历程,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终于有了实现“老有所养”伟大梦想的国力,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这一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老有所养”的实践中,台江区是先行者和创新者,功莫大焉。

原载于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省作协“走进八闽”文化采风系列之《走进台江》;图片来源于福州市台江区政务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